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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威一所银行在墙外贴出贷款利率的公告。

利息率,简称利率,是利息对本金的比率,也就是利息除以本金的值[1]。利率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利率的高低与其变动趋势对于金融的发展有重要影响[2]。利率是常见调节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亦得用以控制例如货币流通、民众的消费行为、物价投资国际收支等民间经济行为,进一步影响经济成长。因为在理论上,对储蓄者来说,存款利率提高,会强化他们储存货币的动机,使部分流通性货币转化为储蓄性货币,使市场热度降低﹔存款利率降低时,则会刺激储蓄者提出存款,降低储蓄,扩大消费,刺激经济。而对于筹资者来说,贷款利率增加会使筹资成本增加,会抑制其货币需求动机,使现实购买力及投资能力缩减﹔而利率降低时,投资的利息负担会减少,会刺激投资的增加[1][3]

利率是最重要的总体经济变数之一。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可归纳为四项:判断投资计画是否有利、提供鼓励储蓄诱因、提供时间上分配资源的依据与调控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4]。而在评估货币政策效果时,官方利率(Official Rate)或政策利率(Policy Rate,如隔夜拆款利率)也常作为为依据, 用以分析货币政策的施行效果[5]。对于大多数的经济体来说,利率也是用于调整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6]。在国际资本流动性极高的金融体系,利率能非常敏锐地影响到一个国家的资本流入、流出额,并进而决定该国的国际收支及在市场失灵时其货币汇率将有何种变化。但,对于处于资本流动度高的市场中的小国,其本身多无法决定自身利率,只得使本国利率与外国利率维持一致[7]

利率一般为正值,也就是贷款方必须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则必须再向存款户支付利息。负利率就是指利率水准低于零的情况——也就是说,当钱被存入金融机构时,不但无法产生收益,反而必须向金融机构付利息[8]

经济学上的利率[编辑]

利率的经济学意义[编辑]

现代金融的起源地——荷兰在16世纪的股票交易所。

当资本拥有者手握资本,向借贷者带出时,由于该过程需要管理及行政手续,借贷者也存在例如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无法履约的风险,因此放贷人为了降低风险及获得管理报酬,会向借贷者收取利息。而实务上,一般会将此利息的多寡与借贷者所借贷的金额挂勾、令利息为本金的某一比率,此挂勾的比率即称为利率[1][9]

经济学认为,金钱具备时间价值(英语:Time value),其价值会随时间改变”的重要基本概念。在金融市场里,资金即是可供交易的商品,以“利率”为价格行贩售。当借款者贷放者在利率上达成协议时,借贷契约则成立。同理,就整个市场而言,当所有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达成价格上的妥协后,均衡利率即被决定。而此利率的出现便会导致“今天拥有得的钱,在未来可以产生额外的价值”。而这种今日的一块钱会比明日的一块钱还要值钱,而明日的一块钱又更会比后日的一块钱还要更值钱的现象,就是金钱的时间价值。[10]

利率的金融学意义[编辑]

在融资过程中,不同借款人违约拖欠的可能性是不同的,但实务上,贷款人无法知道谁的违约可能性更高[11]。随著实际利率的升高 ,偏好风险的借款人将更多地成为银行的客户 ,产生“逆向选择效应”;而原本厌恶风险的抵补性企业(Hedge-financed Firm)借款人也会倾向于改变自己项目的性质,使自己具备更高的风险和收益水准,产生“风险激励效应”[12]。所以,利率提高会诱使资产的平均质素下降,使信贷风险增大。特别是利率超高时,一般生产性投资项目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支付高利息,此时,信贷资金会流入投机性高的房地产、证券投资等领域。事实上,利率增加也被认为是导致20世纪末期许多国家逐渐实施利率市场化之后,常面临泡沫性资产价格的飙升的原因;如日本的泡沫经济、台湾、马来西亚、中国大陆1993年的投资膨胀等[11]

对借贷者来说的利息,对于放贷者来说则是利润。如果这上揭之管理成本或风险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了变化,则为了反映此变化,利率也可能会因此发生改变。也由于利率的多寡会取决于借贷风险的大小,因此在资讯透明或是贷款者信用良好的场合,放贷人所提供的利率为了与其他放贷者竞争,便有可能以较低利率放出贷款﹔相反的,在资讯不透明或是贷款者信用不良好的场合,放贷人所提供的贷款利率则便有可能较高。进入现代后,由于各国交通便捷、资讯流动迅速,再加上各国资本家大量持有有价证券,贷款违约带来的风险相对降低,各国的平均利率间的差别正在缩小中[9]

有时候,贷款者的信用可能极差,无法获得大多数便宜利率的放贷者青睐,便只能寻求极高利率的资金来源。这种极高利率的贷款就称为高利贷。%高利贷违法的原因% %高利贷的定义比例% %高历代的刑事责任%

利率与债券之价值[编辑]

对于未来收益已经确定的债券来说,利率越高,债券之价值会越低。如若令利率为,第1, 2, …, n 年每年之收益分别为 C1, C2, …, Cn,同时令债券面值为F,则知证券之现值为[13]

由上式可知,债券现值与利率呈反方向变动;债券之现值同时也为债券之市场价格[14]。另外,针对没有到期期限的永久债券来说,其为无穷大,且 C1=C2=…=Cn,故其价值可表示为[14]

财富效果与利率[编辑]

根据古典学派货币中性理论,社会上货币供给的增加主要依靠两种方式:政府可直接列印钞票再透过公共支出流入市场,抑也可透过央行购买民间持有之债券,使货币流入市场。现代具备成熟经济体制国家通常采用后者。此外,在宏观经济学上,利率是决定投资的重要指标。假如利率上升,银行存款会增加,投资便会减少,造成国民收入的减少。[15]

货币政策与利率[编辑]

在融资过程中,不同借款人违约拖欠的可能性是不同的,但实务上,贷款人无法知道谁的违约可能性更高[11]。随著实际利率的升高 ,偏好风险的借款人将更多地成为银行的客户 ,产生“逆向选择效应”;而原本厌恶风险的抵补性企业(Hedge-Financed Firm)借款人也会倾向于改变自己项目的性质,使自己具备更高的风险和收益水准,产生“风险激励效应”[12]。所以,利率提高会诱使资产的平均质素下降,使信贷风险增大。特别是利率超高时,一般生产性投资项目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支付高利息,此时,信贷资金会流入投机性高的房地产、证券投资等领域。事实上,利率增加也被认为是导致20世纪末期许多国家逐渐实施利率市场化之后,常面临泡沫性资产价格的飙升的原因;如日本的泡沫经济、台湾、马来西亚、中国大陆1993年的投资膨胀等[11]

历史[编辑]

现代利率研究的滥觞为荷兰经济学家萨尔马西斯,其著作《​论利息》(1638)、《论利息的形态》(1639)和《论钱利息》(1640)等著作在此领域具有开创性意义。但早期利率理论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利率本质的研究上,如西尼尔的节欲论、 巴维克的时差利息论、欧文·费雪的“人性不耐——投资机会”说等。 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前,古典利率理论直在利率研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某一时段的储蓄量和投资量的变动来分析利率的变动,注意到 蓄和投资的均等决定均衡利率,但因将收入和货币因素排除在外,其理论是不全面的、非货币性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克塞尔、欧文·费雪、庞巴维克、马歇尔等。马克思继承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利率理论的思想,并将制度因素纳入利率决定理论,认为利率是由平均利润率定的,利息是剩馀价值的一部分。[16]

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给了古典利率理论以沉重的打击,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被推入前台。凯恩斯为,货币供求变动引起利率变动,当货币供给曲线与货币需求曲线在其水平部分相交时,货币供给的变化不再导致利率 变动,此即“流动性陷阱”。凯恩斯一改以往忽视利率货币性因素的观点,但却走向了完全否定实物市场因素的另一个端。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的可贷资金利率理论是新古典学派的利率理论,其代表人物为剑桥学派的罗伯逊和瑞 学派的俄林。该理论带有明显的存量分析和流量分析特点,试图在利率决定问题上把货币因素和实物因素结合起来虑,由于忽视了收入对利率的影响,未能克服原理论固有的缺陷,只能算作简单综合。[16]

为弥补上述缺陷,希克斯和汉森在综合凯恩斯和新古典学派利率理论的基础上,引入国民收入这一重要因素,于7年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即IS-LM模型。该理论从总体上说明利率是由储蓄和投资、货币供应和货币需求这四个因 的交互作用并在国民收入的配合下决定的,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科学性。但该模型以物价和工资不变为假设前提,仍一定的局限性。针对IS-LM模型的不足,蒙代尔(1963)和弗莱明(1962)将对外贸易和资本流动引入该模型,即经典M-F模型,它是 个开放性的与利率决定相关的模型,但其假定国内利率等于世界利率明显脱离实际。[16]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多数非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从各自的理论体系出发,否定利率政策的调控效率。如剑桥学派认为利率的作用有限,只盯住利率不可能解决经济问题。货币学派认为,利率对于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是间 和微小的,货币供求平衡主要是由收入而不是利率来调节的;货币的增减与利率的变化并不一定存在稳定的关系,利率能作为宏观金融调控的主动手段和中介目标。西德学派和供给学派也反对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理性预 学派则认为,金融调控部门能够左右是名义变量,而不是实际变量。上述利率理论基本上是为西方发达国家设计的,对于发展中国家,麦金农和肖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于1973年提了“金融抑制”论断,主张应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通过放松利率管制、控制通货膨胀使利率反映市场对资的需求水平,使实际利率为正,恢复金融体系聚集金融资源的能力,达到金融深化或推行金融自由化的目的。该理论的陷是经济依然被割裂为实务部门和金融部门,且金融发展只能影响资本形成,并不影响全要素生产力,从而大大削弱了理论的价值。[16]

以中国大陆来说,在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利率管制严格,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利率自主权。事实上,在1949至1978年的30年里,官方的利率调整总共只进行了9次。1978年以后,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逐渐松动,利率也从改革前的不变,变化为改革后的经常调整;同时,中国大陆内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也获得了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在同业拆借利率、国债、金融债回购等货币市场利率方面开始进行市场化,不过在占据社会融资份额绝大比例的存贷款方面,仍维持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利率并报国务院批准的计划机制[17]

有关台湾利率自由化历程,真正开始实施利率自由化改革前的 1950 年代,政府采取高 利率与高汇率政策(注 2);1973 年至 1974 年间发生的石油危机,更导致政府当时以高利率政策抑 制通货膨胀。在 1980 年以前,台湾金融体系一直处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与保护。 1972 年以后,台湾之国内毛储蓄率超过 30%,超过以往的约 20%水准;投资方面,投资率从 1982 年开始滑落至 1970 年以前的水准;由于储蓄大幅超过投资,造成资金浮滥问题严重,以及货币 市场利率下降,压迫银行体系的利率;同时,国内在当时存在巨额的贸易顺差,储蓄大量地累积, 并缺乏宣泄的管道下,政府持续对银行利率进行管制,使银行的经营面对庞大压力(郑正敏, 1986)。[18]

以对存款利率管制的松绑而言,1985 年 8 月外汇存款利率自由化;1985 年 11 月废止利率管 制条例;1986 年 1 月简化并订定存款最高利率。 第五阶段:1989 年 7 月至今 1989 年 7 月修订后的银行法中公布,取消第 41 条放款利率上下限及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的规 定,存放款利率至此完全自由化。[19]

利率并不是在每个地方都办法有效调整经济,例如台湾就不行[6]

利率决定理论[编辑]

由于金融市场上存在著许多各式各样的负债工具,各负债工具因为形式上与特性上的不同,其利率也有所差异。因此各别负债工具的利率应该是现行基本利率在加上因为性上的差异所产生的调整因子[20]

古典学派理论[编辑]

[21]

流动性偏好理论[编辑]

凯恩斯认为利率是纯粹的货币现象,古典利率理论将储蓄与投资看作是两个对立的因素,并由这两个因素相互作用而决定利率的观点是错误的。

  他认为,储蓄主要取决于收入,而收入又取决于投资,所以,储蓄与投资是两个相互依赖的变量。储蓄与投资两者之间只要有一个变量发生变动,收入必定会发生变动。

  凯恩斯指出,货币最富有流动性,在任何时候都能转化成任何资产,而不遭受损失。利息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放弃货币流动性的报酬。利率水平主要取决于货币数量与人们对货币的偏好程度,即由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所决定[22]

可贷资金理论[编辑]

可贷资金理论(Loanable-Funds Approach})认为利率是由可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来决定。下图代表需求曲线是一种资金需求与利率的关系,该曲线向下倾斜代表资金在利率较低时期需需求量增加,而供给曲线是描述资金与利率间的关系,供给曲现象尚青协代表利率越高,市场所愿意提供的资金越多,两条曲线的焦交叉点就是均衡利率的位置[22]

可贷资金理论是由英国的罗伯森和瑞典的俄林等人在古典利率理论的基础上,对凯恩斯流动偏好理论修正而提出的。该理论在利率决定问题上同时考虑了凯恩斯的货币因素和古典学派的实质因素。该理论认为,利率是由可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所决定的。可贷资金理论中,的供给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当前的储蓄;二是实际货币供给量的变动。可贷资金的需求主要也有两个方面:一是当前的投资需求;二是货币贮藏的需求[23]

IS-LM模型理论[编辑]

新古典学派的可贷资金理论后来由希克斯和汉森改造成著名的IS-LM模型。   利率决定收入的情况。由于利率影响投资,投资进而决定收入。只有当投资等于储蓄时,收入水平才是确定的。均衡时,投资应该等于储蓄,由此得到一条利率—收入曲线,即IS曲线。

  收入决定利率的情况。收入通过货币需求来决定利率,只有当货币供求达到均衡时,才能得到确定的利率。因此,我们可以在货币供求平衡条件下由一系列不同收入出发得到一条收入—利率的组合曲线,即LM曲线。[22]

数学上的定义[编辑]

利息与通胀通常以转变的百分比来表示,以下公式是约数公式。

但更准确地应写成:

所以,

通常 ir 和 pe 都较小,例如5%。因此 ir pe 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得出线性近似

在大部份经济分析会使用指数对数

真实与名义利率[编辑]

名目利率是以在借款期间获得或支付利息的数额计算的利息。假设一个家庭把1000元存进银行一年,并获得100元的利息;在年底其结馀是1100元,而名义利率则是每年10%。

真实利率计算了所获得利息的购买力,是把名义利率以通胀率作调节。如果该年的通胀率是10%,在年底户口里的1100元,只能与一年前的1000元购买相同数量的货品,因此其真实利率是0%。

根据费雪方程式,在存款期间的真实利率是:

ir = inp

p = 该段期间的实质通货膨胀率

投资的预期真实回报是:

ir = inpe
in = 名义利率
ir = 真实利率
pe = 期间的预期通货膨胀率


市场利率与利率转嫁[编辑]

市场利率的形成是源于市场机制形成的金融市场,在政府管制利率的市场是没有意义的。在政府管制的市场,基准利率的高低由金融监管当局直接规定,并允许其在一定阈值范围内上下浮动;在利率并非由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规定的市场,市场利率的形成受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影响。

一般而言,市场利率是在债券市场上形成,而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品种主要是政府债券。当购买政府债券的多方占主导,即购买政府债券的买方大于卖方,那么就会抬高债券的实际交易价格,从而导致政府债券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差额减小,进而使得收益率的减小,从而导致市场利率的下降;反之,则市场利率上升。

当利率转嫁为不完整 (incomplete) 时, 即零售利率的变 动幅度低于政策利率的变化, 此将会降低货币政策调节总体经济运作的成效 以及稳定物价的能力 (Burgstaller and Scharler, 2010), 也会对银行的获利、 银行体系的健全甚至是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影响 (de Bondt, 2005)。 文献的 实证研究指出, 工业化国家之利率转嫁多为不完整的, 且在短期内零售利率反 应政策利率变化普遍有著迟缓、 延后的现象。[5]

利率转嫁为何会出现不完整的反应变化现象呢? 受调整成本或菜单成 本影响, 3 使银行在反应政策利率变化出现迟缓现象 (Hannan and Berger, 1991; Hofmann and Mizen, 2004); 或是受存款、 放款两者到期日不一致影 响, 在放款资金主要透过长期存款支应下, 使负债较不受政策利率或市场利率影响, 因而降低银行因应政策利率变化而调整放款利率的意愿 (Weth, 2002); 或是为维持客户与银行间的长期稳定关系, 及客户与银行间的隐性风险分担 协议, 让银行倾向以较缓慢、 平稳的方式调整利率 (Berger and Udell, 1992)。 此外, 对银行的产品需求不具有完全弹性、 市场缺乏竞争性、 转嫁成本的存 在 (Sander and Kleimeier, 2004; de Bondt, 2005), 银行为借款者提供因应 市场利率冲击的隐性保险 (implicit insurance) (Burgstaller and Scharler, 2010), 以及存款需求对存款利率的弹性以及放款需求对放款利率的弹性低 于 1 (Egert et al., 2007) ´ 等, 4 也会使利率转嫁产生不完整现象。 至于大于 1 的利率转嫁, 则代表零售利率出现过度调整现象, 以放款市场而言, 此意味 银行调整贷款利率之目的在于补偿风险而非进行信用分配 (de Bondt, 2002, 2005)。[24]

利率与时间[编辑]

利率的期限结构[编辑]

File:TPEx Treasury Yield Curve 13 March 2020.png
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公布的 2020 年 3 月 13 日台湾政府估债殖利率曲线。

因为各金融产品到期期限不同而有不同利率的现象称为“利率的期限结构”(Term structure of interest rates[25],一般来说期期限较长的票券与政府公债利率较高。如果以横轴代表债券的到期期限(Time to maturity),纵轴代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ity),将利率的期限结构以一条曲线表示,这条曲线则会称为“到期收益线”或“殖利率曲线”(Yield curve)。殖利率曲线可以拥有正斜率、负斜率及水平三种型态,关于解释殖利率曲线为什么会呈现不同型态的理论称为期限结构理论,常见的期限结构理论有“预期理论”(Expectation theory)、“市场区隔理论”(Segmented market theory)与“期限偏好理论”(Preferred habitat theory[26]


利率与风险[编辑]

利率的风险结构[编辑]

投资者可已在金融市场发现发行期间相同但利率不同的债权工具,如信用良好的 A 公司发行的 10 年期公司债,利率为 8%,而传闻可能倒闭的 B 公司发行的同样也是 10 年期公司债,利率却高达 20%。这种债权工具期限相同但利率却不相同的现象称为“利率的风险结构”(Risk structure of interest rates)。影响利率的风险结构的因素主要有三个: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流动性(Liquidity)及所得税[27]

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未能依约付息或偿还本金的风险,又称为“倒债风险”或“信用风险”(Credit risk)。一般来说,政府可藉增税或发行货币取得资金偿债,因此政府绝大多数情况并不会倒帐,政府公债因此而称为“无违约风险债券”(Default-free bonds),其利率称为“无违约风险利率”(Default-free interest rate)。而私人发行的债券由于具备违约风险,因此投资人将要求比较高的利率做为补偿,高出来的利率部分称为“违约风险溢酬”(Default risk premium)或“信用风险溢酬”(Credit risk premium)。例如当政府发行的 10 年期公债利率为 4%,而 A 公司发行的同种债券利率为 7%,高出的 3% 即为违约风险溢酬。一般投资人很难明确估算各种投资产品的违约机率,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家机构,穆迪公司以及标准普尔公司,商业性地估算各企业的违约风险并据此给予信用评等[28]

流动性指的是金融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假设 A 与 B 两种债券的到期期限相同、信用评等相同,但 B 债券的流动性较低,则 B 债券必须提供额外的利率来补偿投资人。高出来的利率部分称为“流动性溢酬”(Liquidity premium[29]。而当其他条件相同,如果某金融产品给付的利息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较高,投资人也将要求该产品提供较高的利率做为补偿。以美国为例,虽然联邦政府债券的违约风险低于地方政府的债券,但因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所得免税,联邦政府的债券利率高于地方政府[25]

利率风险[编辑]

当在所有到期日的利率上升一个基点后,从1999年至2015年欧洲104家银行的净值变化相对于总资产的百分比。

利率风险(Interest rate risk)是指肇因于市场利率变动,而使金融机构拥有的资产与负债因重新订价的结果所产生的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之波动,会直接影响到票券及债券持有者的收益[30],一般债券都在其票面上记载有固定的利率,当债券发行后,如果市场上的利率发生改变,新债券就会与旧债券发生利率竞争,发生资本损失或利得,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便成为利率风险。例如,在景气好的时候,央行可能采取较紧缩的货币政策,引导一般利率上升,此时的债券基于商业考量,就必须依新的高的利率发行,新的债券就会对旧的债券产生排挤效应,使原已流通的债券之持有人在到期前被较低的利率套牢,其旧债券发生折价,持有者现资本损失(Capital loss[31]

在票券金融公司资产项目中,主要以票券及债券等固定收益(Fixed income)金融商品为主,且大部分皆作为交易部位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利率变动不只影响短期获利,甚至也会波及未来的收益。所以,就企业与投资者而言,如何避免利率波动而影响其经营成本及资金周转,并有效地控制本身所能承受的风险,是一重要课题。同时金融商品的投资者的投资与报酬也会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影响,尽管目前金融市场上已存在一些利率避险的工具,譬如利率远期契约(Interest rate forward contract)、利率交换契约(Interest rate swap)、远期利率协定(Forward rate agreement)及利率选择权(Interest rate options)等等,但现下提供上述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机构仍很有限,且该机构承作与推广之意愿并不一定高,故市场的参与者欲寻找规避利率风险的管道并不容易,此外,这些避险工具之成本也较高[30]

利率与政府[编辑]

利率管制[编辑]

1992年至2012年中国大陆当局实施的利率管制被认为促使了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劳动力收入降低,在数据表现为劳动力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的下降[32]

利率管制(Interest Rate Control)是一种政府为调节经济运行,而对金融市场中的利率进行管制的一种方式,是政府货币政策中“金融压制英语Financial Suppression”操作的一环[33]。一个国家愿意实施利率管制可能是基于许多因素,一来,可能为了维持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以促进经济成长、减低资金成本;二来,也有可能是希望借由管制利率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此外,三来,利率管制也可以限制银行间的存款竞争,以期保护银行利润,维持金融稳定[34]。世界上许多经济体,例如美国(1970年结束)、台湾(1975年结束)、日本(1977年结束)、中国大陆(2013年开放贷款利率管制)皆曾经实施利率管制的制度[35][36]

专家认为,利率管制的缺点是会使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利率差别来区别风险不同的贷款人,导致高风险贷款种类缺乏高利息补偿,令银行处于风险收益不对称状态。此外,低利率政策还有机会鼓励资金浪费,降低投资效率;人为定标的利率也可能导致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非市场差别,妨碍公平竞争——举例来说,较低的银行储蓄利率就有可能导引有投资需求的民众选择较高收益的债券。另外,就中国大陆地区的情况来说,也有机会驱使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寻求个体或小集团金援,或导致市场剩馀被个体或小集团寻租,令多数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远高于官方利息;对银行来说,利率管制也有机会引发“资金脱媒”现象——也就是使受政策限制的银行系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下降——并激发利率之外的非价格竞争方式,例如馈赠礼品、增设网点、给予回扣等,加大银行的实际资金成本[37]

利率自由化[编辑]

位于北京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利率管制与自由化的政策前线。

与利率管制相反的概念称为利率自由化(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或利率市场化(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也就是说利率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并且市场机制可以在财政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利率市场化的核心是改变由过去政府控制的定价机制,使资本定价回归市场规律,使利率成为资源分配基准及反映市场供需的价格信号,目的是促进和实现经济的永续健康发展[38]。在“金融压制理论英语Financial Suppression”和“金融深化理论英语Financial deepening”中,利率监管和利率市场化分别是衡量金融压制操作和金融深化改革的核心指标。在利率有管制、不自由的场合、市场不完整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以中国大陆来说,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主要因会是银行对企业的风险评级。然而,由于历史因素,在中国大陆的民营企业相对较新,社会上没有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导致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信用会倾向谨慎;相反的,易以低成本获得贷款的国有企业又常因政府干预而投资效率低落,并且由于软预算约束等问题而具有较低的创新动力。专家认为,实施利率市场化将可以确保实际利率由市场资金的供需决定,将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利率调控导致的信贷配给不平衡,并增加中小型民营新创企业获得在正规金融市场筹资的机会,降低外部融资约束 、缓解资金脱媒[39]。前世界货币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欧伯斯弗尔德英语Maurice Obstfeld则认为,在利率自由化之后,企业将与金融机构分担风险,因此,风险项目的信贷增加将有效解决财务约束问题,提高资金配置效率[40]

利率自由化的潜在缺点是利率自由化推行后,将会对既有的金融市场结构带来冲击。例如,以台湾来说,政府在1970年代对利率的管制松绑后,银行若自行依市场资金供需状况调整存贷款利率,为争取客户的,可能产生银行间的杀价竞争,导致存放款利差缩小,并导致银行业获利下滑[41]。同时,一些研究也表明,利率的自由化会加剧经济的脆弱性(Fragility)和所得分配不平等,激化政治对立[42]。此外,过去在马拉威的经验也曾显示,利率自由化也可能导致工业集中度提高,降低企业净收入,特别是在高度依赖银行的产业尤其明显[43]。一些研究也发现信贷扩张的结果可能导致社会总剩馀的降低,而不是增加[44]。也有一些研究发现,利率自由化的影响往往是双面的、冲突的及时变的;利率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有一定限度[42]

负利率[编辑]

2009年至2019年各国央行重贴现率的变化,注意日本、丹麦及瑞典实施负利率政策,利率低于0。

1930年,经济学家费雪曾指出,若银行持有民众的资金时没有任何储存成本,且花现金买商品没有任何额外成本,则该名目利率应为正。反之,如果持有现金有储存成本,例如将现金放在银行保险箱要交保管费用,则此时存款在银行不但无法产生收益,还会被收取保管﹔存在银行中的资产会随时间减少,利率就可称为“负”[8]。对于政府来说,如果中央银行对银行存在央行中的准备收取利息,就称为负利率政策(Negative Interest RateNegative Interest on Excess Reserves)。负利率政策是政府管理金融市场的非常规手段之一[45][46]。因为当利率降低时,银行存有资金成本增加,负利率政策会鼓励商业银行提出放在央行的超额准备金,从而鼓励银行向民间发出贷款[46][47]。负利率政策通常是央行对龟速经济成长、通货紧缩或去杠杆化的回应[48][49]

在经济衰退的时候,央行通常会以降低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但是直到20世纪后期为止,一般都认为利率不可能会低于零。因为在传统观念里,认为一旦发生负利率,商业银行为避免为存款付出“保管费”,就会马上从央行提出所有准备金,导致利率失去意义[50]。但入21世纪以来,欧洲、日本等经济体由于通货紧缩问题日益严重,传统的货币政策已无法改善经济状况,再加上货币升值对于出口不利的隐忧,负利率政策逐渐成为这些政府促进经济的手段[8][50]。其背后的逻辑为:在经济低迷的环境下,银行可能会有存准备金于央行或是以低利率贷出两种选择,此时如果央行对存款实施负利率,则银行就会失去在央行存钱的动机,倾向将贷款贷给民间,如此民间产能就能增加,还有机会解决国内的可能的通货紧缩压力[51]。负利率政策也被认为可以解决利率为零的流动性陷阱。负利率政策和传统宽松货币政策的概念不同,后者是降低利率以提升总合需求,但负利率是央行政策下的产物,其政策主轴是要求银行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变相“惩罚”银行储存过多的准备在央行,以促进多进行放款、提升长期投资,刺激经济[45]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013年于英国伦敦发表关于“安倍经济学”的演讲。

而尽管直觉而言,在负利率的时代,银行也会转嫁负利率到存户身上,使存户存在银行中的资产减少,但实务上,银行仍不会将负利率的负担直接转嫁给零售存款的利率,至多降至零利率为止。换言之,负利率只会出现在央行政策利率,不会吸取普通储蓄者的存款。因为倘若银行对普通储蓄者开始采用负利率政策,不但有可机会降低民众未来存款意愿,更有可能衍生出挤兑事件,使银行立刻面临经营危机。而各国中央银行之所以有能力执行负利率政策,是因为中央银行兼具调整货币政策的功能,当现金资产不足时可以自行调整,故不须在意银行存款的多寡[45]。虽然,负利率可以提升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但却也会拉低投资者的预期报酬率。国内债券市场殖利率降低后,如若国内资本转向国外固定收益资产,也可能扩散负利率的影响,接著压低周遭国家的公债殖利率;此外,国内利率降低,也易使国际资金倾向撤出本国,导致本国汇率贬值,反而不利出口[47]

反对负利率政策者批评批评其有效性。举例来说,有学者认为,如果一个经济体的利率很低,就可能掉进凯因斯的“流动性陷阱”,此时货币政策失效、经济低迷,可能使利率无法达成刺激投资、带动消费效果[52];另外,商业银行不放款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当时贷出资金风险太高,并不一定是囤积货币以备投机炒作,负利率政策将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赶出央行,商业银行无法把这些成本直接转嫁给存款户,可能会驱使银行调降贷款标准、贷放风险较高的贷款,或选择贷款给投机者从事炒作,危害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此外,寿险业和退休基金原本发行的高利率产品,也可能因为负利率的环境而造成营运亏损[53]。事实上,扩大资金之方式有不只负利率一种,金融机构也有许多与非负利率相关之对策可用,负利率不一定能强迫金融机构多做很多放款和投资[54]

参看[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书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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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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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清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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