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陞(1886年—1936年4月24日),呼倫貝爾達斡爾族政治人物,泛蒙古主義者,官至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第二屆立法委員(1931-1932)、滿洲國興安北省省長(1932-1936)。
凌陞又名福賢,字雲志,莫日登氏,達斡爾族,大清呼倫貝爾部索倫右翼正黃旗(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人,呼倫貝爾副都統貴福之子。畢業於呼倫貝爾蒙旗中學,歷任大清呼倫貝爾副都統公署幫辦、額魯特旗總管。
中華民國成立後,歷任黑龍江省公署諮議、奉系軍閥東三省保安總司令部顧問、蒙疆經略使公署顧問、北洋政府參政、中華民國國務院顧問、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第二屆立法委員(1931-1932)等職。
九一八事變後任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滿洲國成立後,1932年任興安北分省省長。1934年升為興安北省省長。凌陞為泛蒙古主義者,主張「蒙古人的究極目標是要統一外蒙、內蒙、呼倫貝爾成一國,逼於現狀只能靠日本達成此目標」。[1]1936年反對滿洲國土地改革觸及蒙古人利益。[1]1936年被關東軍駐海拉爾憲兵隊逮捕,與他同時被捕的還有興安北省警備軍參謀長福齡、警務廳長春德等20餘人。同年4月20日,關東軍軍事法庭以「通蘇、通蒙、反滿抗日罪」的罪名判凌陞、福齡、春德、華霖太等四人死刑,後被處決。這一事件史稱「凌陞事件」。[2][3][4]
溥儀曾將其四妹韞嫻許配給凌陞之子色布精太,但凌陞死後溥儀在日本壓力下撤銷了這門婚事。[4]
參考文獻[編輯]
滿洲國
- 前任:
- (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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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安北分省長
- 1932年3月 - 193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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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改稱興安北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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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年12月16日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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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10月12日 共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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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5月4日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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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8月10日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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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9月9日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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