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號船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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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nting entitled "The Slave Ship" by J. M. W. Turner. In the background, the sun shines through a storm while large waves hit the sides of a sailing ship. In the foreground, slaves are drowning in the water, while others are being eaten by large fish
J.M.W. 特納號奴隸船再現宗號船大屠殺場景

1781年11月29日,英國運送奴隸的船隻「宗號船」上133名非洲奴隸遭到殘忍殺害[a]。宗號船的擁有者-總部位於利物浦的格雷格森財團,將其用於大西洋沿線的黑奴貿易。在當時,奴隸經常被當成貨物對待,並以貨物的名義投遞保險。由於航行失誤,宗號船上的飲用水嚴重不足,於是船上的工作人員將奴隸扔進大海任其淹死,以此來確保船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事後還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試圖減少損失。

宗號船到達牙買加的黑河碼頭後,船隻所有人向保險公司匯報了其損失的奴隸數目,並要求獲得賠償,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於是船隻所有人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編號:格雷格森 吉爾伯特(1783)3號文件 編號KB232)然而最終不知什麼原因,法庭判定這起故意殺害奴隸案性質合法,要求保險公司對宗號船進行賠償。法院法官、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曼斯菲爾德伯爵極力反對,認為航行失誤才是此次殺戮的關鍵所在。

在第一次審判中,重獲自由的奴隸艾奎阿諾講述了此次大屠殺,這引起了廢奴主義運動者格蘭維爾.夏普的注意。夏普主張對宗號船上的船員判處謀殺罪,但最終並沒有成功。由於法律上的各種爭端,這次大屠殺也引發了越來越多的公眾注意,激起了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廢奴主義運動,而宗號船事件也被認為是黑人奴隸貿易走向新世界的過程中發生的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1]

1787年一個致力於廢除奴隸貿易的非宗教社團成立,第二年議會通過了第一個修正奴隸貿易的法案,來控制每條船上的奴隸數量。1791年,議會禁止通過將奴隸扔下船來獲得保險公司賠償的行為。宗號船大屠殺也成了藝術與文學的創作題材。倫敦於2007年紀念了該次大屠殺,同時也紀念英國奴隸貿易運動200周年,奴隸貿易運動最終廢除了黑人奴隸貿易。而在牙買加的黑河,這個奴隸們本該下船的港口[1],人們建了一座紀念碑來悼念宗號船大屠殺事件中被殺害的黑人奴隸。

宗號船[編輯]

宗號船(Zong)最初被命名為左格號(Zorg,在荷蘭語中意思是「關懷」),其擁有者是米德堡商業集團,該集團大本營位於荷蘭米德堡。宗號船於1777年開始投入使用,旨在將奴隸運送到南美洲的蘇利南海岸[2]。宗號船是一艘船尾呈方形的船隻,負重110噸[3]。1781年2月10日宗號船被英國船隻阿萊爾特號收編。2月26日,阿萊爾特號和宗號船抵達海岸角城堡,也就是今天的加納,該城堡以及沿線其他堡壘歸非洲皇家公司所有[4]。科斯特城堡也是RAC的總部所在[5]

1781年3月,威廉以利物浦商業財團的名義買下了宗號船[6]。這個財團的成員有愛德華.威爾遜、喬治.凱斯、詹姆斯.阿斯皮諾爾、威廉、詹姆斯以及約翰.格雷格森[7]。1747年到1780年期間的50趟奴隸運輸中威廉.格雷格森都享有一定的股份,威廉曾於1762年任利物浦市長一職[8]。據統計,格雷格森資助的船隻運送到美國的黑人奴隸數量高達58201名[9]

宗號船以匯票的形式被收購,而船上的244名奴隸也是該交易的一部分。宗號船起航之前才購買保險[10],投保人是一個來自利物浦的財團,他給宗號船以及船上的奴隸投了8000英鎊的保險,這幾乎是船上一半奴隸的市場價值,而其餘風險則由船隻所有人承擔[10][11]

奴隸貿易中轉通道[編輯]

1781年8月18日宗船號帶着442名奴隸從阿克拉出發,這個數目遠遠超出了船隻的安全運輸範圍[10]。18世紀80年代,奴隸運載量取決於船隻大小,一般來說,每一噸可以運載1.75個奴隸,而宗號船上的比例達到了每一噸4人[12]。那個時期英國的奴隸船一般運載193個奴隸,但體型嬌小的宗號船卻運載了如此多的奴隸,這是極不正常的[13]

在聖多美裝好飲用水之後,9月6日宗號船開始了穿越大西洋前往牙買加的旅程。11月18日、19日,宗船號行至加勒比的多巴哥島,但並沒有在此處補充飲用水[14]

現在已經無法考證當時掌管船隻的是誰[15],因為那段時間盧克.科林伍德臥病在床[16],本來應該接手其位置的大副詹姆斯.凱爾索爾由於11月14日的一場爭吵也被停了職[16]。羅伯特.斯塔布斯曾在幾十年前掌管過一艘奴隸船,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在此期間他暫時負責指揮宗號船,但事實上他並不是登記在冊的船員[17]。歷史學家瓦林認為,此時的指揮系統錯亂,可能是隨後出現航行失誤以及飲用水短缺的成因[18]

大屠殺[編輯]

Map of the Caribbean, showing Tobago, Hispaniola and Jamaica
加勒比地區地圖,圖為多巴哥伊斯帕尼奧拉島(紅色)和牙買加(藍色)

11月27、28日,船員其實已經看到了牙買加,當時牙買加距離船隻27海里,但隨後誤以為它是法屬聖多明戈伊斯帕尼奧拉島上的殖民地[19][20]。於是宗號船繼續西行,而這個錯誤直到船隻又航行了300英里之後才被發現[19]。由於過於擁擠、營養不良、各種意外和疾病,船上幾個水手和62個黑人奴隸已經先後斃命[21]。詹姆斯.凱爾索爾後來又宣稱船上的飲用水只能維持四天,而此時由於航行失誤,船隻距到達牙買加還需要10-13天的航程[22]

A plan of the slave ship Brookes, showing the extreme overcrowding experienced by slaves on the Middle Passage
布魯克號奴隸船的計劃是運輸454名奴隸,在1788年奴隸貿易運動爆發前,負荷為267噸的布魯克號運載了609名奴隸,運載量為每噸2.3個,負荷110噸的宗號船卻運載了442個奴隸,運載量達到了每噸4個奴隸。[13]

條文規定,如果奴隸在陸地上死亡,利物浦的船主就不能從保險公司處獲得賠償,同理,如果奴隸在海上自然死亡則也不能獲得賠償,但如果是為了保護船上剩餘的「貨物」而不得不投棄掉一些奴隸,則屬於「共同海損」[23](該條例表明:船長如果因為保護船上其餘貨物而拋棄一部分貨物則可以從保險公司處獲得賠償)。賠償金額是一個奴隸30英鎊[24]

11月29日,船員們聚集在一起討論是否應該將部分奴隸丟進海里[25]。詹姆斯.凱爾索爾後來聲明一開始他否定了這個提議但最後大家還是一致通過了這個方案[24][25]。於是在11月29日,54名婦女與兒童通過舷窗被扔進海里[26],12月1日,42名男性奴隸被扔進海里,接下來幾天36名奴隸被相繼扔進海里[26]。其中有十個奴隸,為了抗議這種非人道主義的做法也跳進了海里[26]。聽着不絕於耳的慘叫聲,其中一名奴隸提議剩下的奴隸可以不吃不喝不浪費宗號船的供給,只求不把他們扔進海里,但船員對此提議充耳不聞[27],最終當宗號船到達加勒比的時候,一共有132名奴隸被殺害。法庭審判記錄員說被扔下船的奴隸中有一名最後成功游回船上[28]

船員宣稱把奴隸扔進海里是因為宗號船上已經沒有足夠的飲用水,這個解釋後來被推翻,因為當宗號船於12月22日到達牙買加時還有420英加侖的水餘留下來[24]。凱爾索爾後來寫的宣誓書中說12月1日,也就是42名奴隸被殺害那一天,下了一整天的雨,雨量足夠收集6桶水,而這些水足以維持11天[24][29]

法律訴訟程序[編輯]

Portrait of William Murray, 1st Earl of Mansfield, wearing his parliamentary robes
威廉.莫里,曼斯菲爾德第一伯爵,穿着議會禮服的肖像

當宗號船的消息傳到英國,船隻擁有者要求從保險公司處獲得賠償但保險公司拒絕了,因此船隻所有人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30]。遺憾的是,聽證會開始前兩年,也就是宗號船抵達牙買加的時候,它的航海日誌就丟失了。法律訴訟過程中提供的證據幾乎全是關於這場大屠殺的,但不同於上訴聽證會,一審並沒有官方記錄[31]。保險公司稱航海日誌不是丟失而是被蓄意損壞,格雷格森財團否認了這一說法[32]

幾乎所有保存下來的資料都令人生疑。出庭作證的兩名目擊者,羅伯特.斯塔布斯和詹姆斯.凱爾索爾都極力想洗去自己的罪名[b]。所以,被殺的奴隸數目、宗號船當時剩餘的水量以及因航行失誤而多行的海里數都有可能是不正確的[33]

宗號船大屠殺揭示了奴隸貿易的殘忍,有力推動了英國廢奴運動的發展,使其在18世紀80年代後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34][35][36] 。1787年,廢除奴隸貿易組織誕生[1]

國會收到了數不清的反對奴隸貿易的請願書並於1788年重新審理了該案。在一位奴隸船長威廉.鄧本的證詞下,國會最終通過了奴隸貿易法案(也稱鄧本法案),這是國會第一次通過立法來管制奴隸貿易。該法案對奴隸數目作了規定,以此來減少過度擁擠的問題,提高衛生設備的使用質量。1794年,新法案對投保範圍進行了修正,規定諸如「所有其他危險、損失和不幸」這樣籠統的詞彙不存在法律效力(宗號船所有人曾多次在聽證會上用此類詞彙為自己辯護)[37]。該法案每年都要進行更新,鄧本則將這一切及時匯報給國會,努力爭取廢除奴隸制。1799年的奴隸貿易法案宣布這些條款長久有效[38]

1823年,英國成立反奴役協會,致力於廢除大英帝國的奴隸制;1833年,奴隸制度廢除法頒布。宗號船大屠殺在19世紀掀起了一股廢奴主義文學熱潮。1839年,托馬斯.克拉克森發表《黑奴貿易發展史》一書,其中就包括了各種殺戮行為[39][40]

宗號船與現代文學[編輯]

A sailing ship sits moored on the River Thames, with a large bridge in the background
2007年卡斯科勒特號模擬宗船號,紀念奴隸貿易運動廢除200周年。

宗號船號屠殺還給一些文學作品帶來了靈感。弗雷迪.D.阿吉亞爾的小說《亡魂》講的就是一個從大屠殺中倖存下來的非洲人的故事。在小說中,一個奴隸的日記丟失了,這和格蘭維爾.夏普的所作所為不同。文化歷史學家安尼塔.魯普雷希特認為這象徵了黑人群體對此次大屠殺保持沉默[28]

M.諾比斯.菲利普於2008年出版了詩集《宗號船》,該詩集以「宗號船大屠殺事件」為背景,取材自聽證會原始資料。在詩集中,菲利普對聽證會資料進行了分析並認為其毫無權威性可言[28]

瑪格麗特.巴斯比的話劇《一艘非洲貨船》在戲劇公司的贊助下,於2007年在格林威治大劇院上映。該劇內容包括宗號船大屠殺以及1783年的審判,並使用了相關的法律副本[41][42]

電視劇《加羅律師》中的一段插曲也模仿了大屠殺聽證會上的場景[43],其實歷史上威廉.加羅並沒有參與此案。由於宗號船的船長在抵達牙買加之後突然暴斃身亡,所以劇中他現身法庭做假證這一幕也是虛構的[44]

注釋[編輯]

  1. ^ The exact number of deaths is unknown but James Kelsall (Zong's first mate) later said that "the outside number of drowned amounted to 142 in the whole" (quoted in Lewis 2007, p. 364).
  2. ^ Stubbs gave evidence in court; Kelsall produced an affidavit in the Exchequer proceedings initiated by the insurers (Walvin 2011, pp. 85, 155).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The Zong case stud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Understanding Slavery Initiative website, 2011
  2. ^ Webster 2007, p. 287.
  3. ^ Lewis 2007, p. 365.
  4. ^ Lewis 2007, p. 359.
  5. ^ Walvin 2011, pp. 76–87
  6. ^ Lewis 2007, p. 360.
  7. ^ Walvin 2011, p. 217.
  8. ^ Lewis 2007, p. 358.
  9. ^ Walvin 2011, p. 57.
  10. ^ 10.0 10.1 10.2 Lewis 2007, p. 361.
  11. ^ Walvin 2011, pp. 70–71.
  12. ^ Webster 2007, p. 289.
  13. ^ 13.0 13.1 Walvin 2011, p. 27.
  14. ^ Lewis 2007, pp. 362–363.
  15. ^ Walvin 2011, p. 90.
  16. ^ 16.0 16.1 Walvin 2011, p. 87.
  17. ^ Walvin 2011, pp. 77, 88.
  18. ^ Walvin 2011, pp. 89–90.
  19. ^ 19.0 19.1 Lewis 2007, p. 363.
  20. ^ Walvin 2011, p. 92.
  21. ^ Walvin 2011, pp. 89, 97.
  22. ^ Oldham 2007, p. 299.
  23. ^ Webster 2007, p. 291.
  24. ^ 24.0 24.1 24.2 24.3 Weisbord 1969, p. 562.
  25. ^ 25.0 25.1 Walvin 2011, p. 97.
  26. ^ 26.0 26.1 26.2 Lewis 2007, p. 364.
  27. ^ Walvin 2011, pp. 98, 157–158.
  28. ^ 28.0 28.1 28.2 Rupprecht 2008, p. 268.
  29. ^ Lewis 2007, p. 366.
  30. ^ Walvin 2011, pp. 102–103.
  31. ^ Walvin 2011, pp. 140–141.
  32. ^ Walvin 2011, pp. 85–87, 140–141.
  33. ^ Walvin 2011, p. 95.
  34. ^ Swaminathan 2010, p. 485.
  35. ^ Walvin 2011, pp. 176–179.
  36. ^ Rupprecht, "A Very Uncommon Case" (2007), pp. 330–331.
  37. ^ Oldham 2007, pp. 302, 313.
  38. ^ Nigel Aston, "Dolben, Sir William, third baronet (1727–181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39. ^ Walvin 2011, p. 10.
  40. ^ Boime 1990, p. 36.
  41. ^ Felix Cross, "Belle: An Unexpected Journe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Nitro, 13 June 2014.
  42. ^ Black Plays Archive. The National Theatre. [24 May 2013]. [失效連結]
  43. ^ Garrow's Law. BBC. [28 Decem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8). 
  44. ^ Mark Pallis. TV & Radio Blog: Law draws from real-life court dramas. The Guardian. 12 November 2010 [19 November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6).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