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威軍節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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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威軍節度使,是五代十國楊吳在今安徽歙州和江西婺源地區設置的一個軍鎮[1],治所在婺源(今婺源縣清華鎮)。轄一都制置院、一州八縣。南唐楊吳後繼續沿用該節鎮的建制及名稱。[2]

建威軍節度使,治婺源,轄婺源都制置院、歙州。

據《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建威軍節度使始建於陶雅汪武之時:吳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軍。又據《新唐書》,順義軍使汪武田頵聯合,歙州刺史陶雅進攻鍾傳,軍隊經過汪武的駐地,汪武前去迎接拜見,陶雅把汪武抓到了軍中。[3] 建威節度使建立時間為天祐三年(906年)[4] [5] [6],而非楊吳大和年間。

歷任節度使[編輯]

相關文學作品[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第一篇第六章第三節(五代十國)第六條 (吳國)(表1-6-11): 【歙州】   治歙縣,原領6個縣。考《九國志·陶雅傳》載,早在唐末,婺源縣為順義軍使汪武所據。吳大和中滅汪武,置婺源都制置使,立建威軍,並將祁門縣改屬婺源諸縣都制置使,歙州領4個縣,全在安徽境內。婺源制置使領4個縣,在安徽境內僅領1個縣,合為5個縣。   歙縣:仍治今歙縣城徽城鎮。   休寧縣:治今休寧縣城海陽鎮。   黟縣:仍治今黟縣城東龍江鄉古城村。   績溪縣:仍治今績溪縣城華陽鎮。   祁門縣:仍治今祁門縣城祁山鎮。自吳大和中改屬婺源制置使轄,歷南唐不變。
  2. ^ 《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第一篇第六章第三節(五代十國)第七條 (南唐) (表1-6-12): 【歙州】   仍治歙縣,南唐領6個縣,在安徽境內設5個縣,只有婺源縣今屬江西。唐末,順義軍使汪武據婺源,使婺源不受歙州節制。吳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軍,歙州實領安徽境內5個縣。大和中,復婺源制置,割祁門縣入,歙州僅領4個縣。   歙縣:仍治今歙縣城徽城鎮。   績溪縣:仍治今績溪縣城華陽鎮。   黟縣:仍治今黟縣城東龍江鄉古城村。   休寧縣:仍治今休寧縣城海陽鎮。   〔婺源置制司〕   唐置,屬歙州,仍治今婺源縣清華鎮。唐末,為順義軍使汪武割據,脫離歙州獨立。吳平汪武,建婺源制置使,立建威軍。大和中,復婺源制置使,仍治婺源,領4個縣,在安徽境內僅設1個縣。   祁門縣:仍治今祁門縣祁山鎮,原屬歙州。吳大和中,劃入婺源都制置使轄,南唐仍。南唐和北宋人在著述里不承認或不提這個州級區劃,但承認歙州已不統婺源,僅管轄徽屬5個縣,是不準確的。《十國春秋·地理表上》徑寫上歙州領6個縣已不妥當,更錯誤的是誤把「祁門」寫成「祈門」。
  3. ^ 《新唐書·列傳·一百一十三》:順義軍使汪武與田頵連合,歙州刺史陶雅攻鍾傳,兵過武所,迎謁,縛武於軍。
  4. ^ 康熙《婺源縣誌》卷一 沿革:天祐三年陶雅以朱環代武為新縣縣置,巡轄婺源……等四縣,改舊縣為清華鎮
  5. ^ 《讀史方輿紀要》卷二十八:中和二年楊行密將陶雅守歙,縣人汪武怨其暴橫,率民立營柵,據弦高鎮以抗之。自為鎮將,遂移縣治於弦高。天祐中,武死,陶雅以朱環為新縣制置巡轄等使,復舊縣為清華鎮,後皆因之。今縣即故弦高鎮也。
  6. ^ 清《嘉慶一統志》第三十七冊卷一百十二(徽州府一古蹟):婺源故城在婺源縣北。……唐中和二年,楊行密陶雅來守歙,縣人汪武據弦高鎮以拒之。天祐中,武死,雅以朱瓌為新縣制置,遂治於弦高,而改舊縣為清華鎮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