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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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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僅可
大明陝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直隸廣平府清河縣
字號字子與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僅可(?—?),字子與,直隸廣平府清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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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1][2]。除大理評事,多所平反。又嘗論邊事知名,升陝西僉事,臺臣以具文武才,薦遷兵備,駐涇邠要地。卒於官。自幼力學,能古文詞。平生清苦自勵,雖官陟臺憲,服御一如布衣,田宅無所增置[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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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祥;祖父李璽;父李隆,母閻氏[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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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廣平府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