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僅可
外觀
李僅可 | |
---|---|
大明陝西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清河縣 |
字號 | 字子與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
李僅可(?—?),字子與,直隸廣平府清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1][2]。除大理評事,多所平反。又嘗論邊事知名,升陝西僉事,臺臣以具文武才,薦遷兵備,駐涇邠要地。卒於官。自幼力學,能古文詞。平生清苦自勵,雖官陟臺憲,服御一如布衣,田宅無所增置[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廣平府志》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