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 (隋朝)
楊俊(571年—600年8月4日)[1],小字阿祗,隋朝宗室、政治人物,隋文帝第三子,母獨孤皇后。
生平
[編輯]楊俊生性仁恕慈愛,崇敬佛法,曾經請求剃髮出家,去做沙門,隋文帝不准。開皇元年(581年)時立為秦王,二年(582年)春,拜上柱國、河南道行臺尚書令、雒州刺史,時年十二歲。加右武衛大將軍,領關東兵。三年,遷秦州總管,隴右諸州都歸他管理。
六年(586年),升為山陽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兵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陳將周羅睺、荀法尚等,以勁兵數萬屯鸚鵡洲,總管崔弘度請求出擊。楊俊擔心有所傷亡,於是沒有同意,羅睺等人也相繼前來投降。於是派使者去見皇帝,哭著對使者說:「被誤會是我立了功,但我其實根本沒有立什麼功,因此感到相當慚愧啊。」文帝聽說後,稱贊有加,便授他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守廣陵。就在586年,他的王妃崔氏生下一子,隋文帝大喜,賞賜群臣[2]。過了一年多,又轉任他為并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起初,楊俊頗有作為,因此讓文帝相當高興,甚至下旨獎勵他。但之後他開始漸漸奢侈起來,還有違反制度的行為,放起高利貸,讓人民官吏大感痛苦。於是文帝派使者去調查,結果連坐者達百餘人。即使如此,楊俊還是不改他的行為,繼續建築豪華的宮殿,窮極奢侈與華麗。每當他有特別的巧思時,就親自拿起工具製作器具,並拿華麗的珠寶玉石去裝飾。還為他的妃子製作七寶幕籬與水殿,香塗粉壁、玉砌金階,樑柱之間又以明鏡環繞、裝飾寶珠,極盡華美之所能事。只要有賓客與妓女來的時候,楊俊便與他們在這裡一同絃歌。
楊俊還多有姬妾,然而他的王妃崔氏善妒,為此憤憤不平,便在瓜中下毒,楊俊因此身體不適,回到京師。文帝因為他生活太奢侈驕縱,便將他的官位都免去,讓他純粹做一個王,要他安份地待在他的王府裡。左武衛將軍劉昇進諫說:「秦王沒有其他過錯,只是浪費了些,臣認為可以赦免他。」但文帝認為法不可違,因此不管劉昇再怎麼進言,文帝只是越來越感到生氣。之後楊素也來進言說:「秦王的過失,罪不至此,請皇上再三考慮。」文帝說:「我是五個兒子的父親,如果依你們的話行事,那怎麼不來制訂一套天子兒子專用的法律?想當年以周公的為人,都可以誅殺管叔與蔡叔,我既然差周公還遠得很,又怎麼能做出違法之事?」最後仍然沒有聽從建言。
後來楊俊的健康狀況越來越差,已經不能起床,便請使者上表陳謝。文帝告訴使者:「我這麼努力地在關塞之事,開創大業,就是要做為傳世之典範,而臣下們也應該守住大業不失本份。你身為一個君子,卻竟然要敗掉大業,我不知道要怎麼責備你了。」於是楊俊羞慚恐懼,病得更重了。大都督皇甫統上表,請求恢復秦王的官職,仍沒有得到同意。一年多以後,楊俊病危,才恢復上柱國之位。開皇二十年(600年)六月,楊俊在秦王府過世,而文帝僅哭了數聲而已。楊俊所有華麗奢侈的遺物,文帝下令全部燒掉,並命令送終的用具都一定要儉約,才能讓後世效法。王府的幕僚請求立碑紀念,文帝說:「如果想要留名,記在一卷史書上也就夠了,哪還需要用到石碑?如果子孫不能保存家業,以後石碑也不過是給人拿來做鎮石而已。」
王妃崔氏因為對秦王下毒的關係,下詔將她廢掉並賜死。眾臣認為古有言「母以子貴,子以母貴」,如果母親都有罪了,兒子也一樣是有罪的,就像漢朝時栗姬與郭皇后的往事一樣。因此楊俊二子無論是崔妃所生的楊浩還是庶子楊湛,都無權主喪、襲爵(「今秦王二子,母皆罪廢,不合承嗣[3]」)。於是秦王府的喪主竟然是官員,而不是秦王的兒子。楊俊的長女永豐公主,才十二歲,為父喪相當哀痛,在喪期過後便從此吃素;甚至往後每當忌日,便痛哭流涕而不吃不喝。又有領兵的王延,相當忠心,在楊俊過世後,絕食數日,文帝便賜藥與加官,但在楊俊下葬之日時,王延號泣而亡,文帝感嘆之下將他葬在楊俊的墓旁。
隋煬帝即位以後,仍立楊浩為秦王,封楊湛為濟北侯。之後楊浩被宇文化及立為帝,又遭殺害,楊湛也被宇文化及殺害。
家庭
[編輯]妃嬪
[編輯]子女
[編輯]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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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新頭銜 隋文帝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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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秦王 581年-600年 |
繼任者: 隋秦王楊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