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盧化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盧化鰲(16世紀—17世紀),爾騰雲際福建漳州府漳浦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盧化鰲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福建鄉試舉人[2],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歷任蘭谿婺源旌德知縣;監生楊茂才犯法,湯賓尹營救時被他拒絕,獲對方敬重。之後他陞任戶部主事,轉吏部主事,文震孟拱手對他說:「在朝中早聽聞你的節操,有賴你堅持了。」魏黨因此顧忌他,適逢楊漣左光斗被誣陷,他也被連累入獄,削籍回鄉。崇禎初年朝廷錄用東林黨人,起用盧化鰲為文選郎中隆武時才乞求退休,有著作《易傳》及《四書講意》[1][3]

引用

[編輯]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隆武)時吏部司官:……盧化鼇【鰲】,字爾騰,龍溪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歷蘭谿、婺源、旌德知縣。監生楊茂才犯法,湯賓尹為之地,不可。轉戶部主事,改吏部。忤奄,與楊漣同下獄,歸。崇禎初,起文選郎中,乞休。
  2. ^ 康熙《漳浦縣志·卷十二·選舉上》:萬歷二十八年庚子周起元榜……盧化鰲 見進士
  3. ^ 康熙《漳浦縣志·卷十五·人物上》:盧化鰲,字爾騰,萬歷丙辰進士。歷蘭谿、婺源、旌德三邑令。監生楊茂才犯法,湯賓尹代為營救,化鰲堅持不可,賓尹敬重之。陞戶部主事,尋改吏部,文震孟楫而言曰:「朝中素耳勁節,賴公主持。」魏璫聞而忌之。值楊漣、左光斗等之獄,並誣化鱉,遂與漣等二十七人同下獄,削籍歸。崇楨初錄用東林諸君子,起化鰲原職,旋以清慎陛文選郎中,以病乞休。著《易傳》及《四書講意》。

參考文獻

[編輯]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 康熙《漳浦縣志》·卷十二·選舉上
  • 康熙《漳浦縣志》·卷十五·人物上
官銜
前任:
莊起元
明朝蘭谿縣知縣
1617年-1620年
繼任:
曾棟
前任:
胡休復
明朝旌德縣知縣
1621年-1622年
繼任:
張士旂
前任:
金德義
明朝婺源縣知縣
1622年-1625年
繼任:
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