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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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指(英語:signifier,法語:signifiant)又譯意符、符徵、符號具,語言學和符號學概念,指一個有特定含義的記號(sign,徵象,通常表現為聲音或圖像)能夠引發人們對特定對象事物的概念聯想;能指包括了任何足以用來溝通的形象,如文字、發音、符號。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普及了「能指」和「所指」的概念,他將「能指」界定為符號的一種表現類型,是與所指(signified,符旨)相對應的概念。[1]
概念
[編輯]在索緒爾提出的概念中,「記號」(sign)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構成;能指是一個記號的「物質層」,也就是記號中能被指定的物件;所指是一個記號的「定義層」。將能指(代表形象的意符)與所指(代表概念的意指)結合在一起產生記號或語意的過程,則稱為「指稱」[2](signification,指意[3]、表意),人類的溝通才得以進行。
能指與所指的聯結,是任意的、人為的、規約的、武斷的、不可論證的,只要兩者的結合可符合社會約定或習慣風俗,社會廣為接受,即可成立聯結。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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