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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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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一書中提出「能指」與「所指」間的關係。圖中圓圈代表的是一個「記號」(sign),而記號是由「能指」(下,法文:signifiant)及「所指」(上,法文:signifié)所構成

能指(英語:signifier,法語:signifiant)又譯意符符徵符號具語言學符號學概念,指一個有特定含義的記號(sign,徵象,通常表現為聲音或圖像)能夠引發人們對特定對象事物的概念聯想;能指包括了任何足以用來溝通的形象,如文字、發音、符號。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普及了「能指」和「所指」的概念,他將「能指」界定為符號的一種表現類型,是與所指(signified,符旨)相對應的概念。[1]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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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索緒爾提出的概念中,「記號」(sign)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構成;能指是一個記號的「物質層」,也就是記號中能被指定的物件;所指是一個記號的「定義層」。將能指(代表形象的意符)與所指(代表概念的意指)結合在一起產生記號或語意的過程,則稱為「指稱」[2](signification,指意[3]、表意),人類的溝通才得以進行。

能指與所指的聯結,是任意的、人為的、規約的、武斷的、不可論證的,只要兩者的結合可符合社會約定或習慣風俗,社會廣為接受,即可成立聯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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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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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傳播學教程 第二版》 郭慶光 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35頁
  2. ^ 李建緯. 符號學是什麼?從藝術作品談起 (PDF). 暨大電子雜誌. 2006, (40) [2021-07-0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9-10). 
  3. ^ 存档副本. [202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