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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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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其志(16世紀—17世紀),尚儒拙庵,一號元渚湖廣黃州府蘄州廣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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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其志之父舒賢,在四十歲時夢見神人贈送他一對玉璧,後來生下二子,長子舒其心,次子即舒其志。舒其志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的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魁,授行人,歴饒州府知府,擢四川督學副使、江西參政,四十三年七月升江西按察使[2]。淮王朱翊鉅庶子朱常洪半夜入宮,劫走父親,並盜取冊寶財貨,舒其志發兵捕捉其黨羽,淮王被罰祿四年,朱常洪被令自盡[3]。舒其志後來升江西布政使。[4][5] 子舒簡、舒默,都很有名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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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萬曆)辛卯(舉人) 舒其志 進士
  2. ^ 萬曆四十三年七月,升江西參政舒其志為江西按察使,廣東參議魏浚為江西副使。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一》:萬曆四十六年六月,禮部奏庶孽常洪紏黨劫父,並盜冊寶銅符,乞正國法。先是淮王以青樓王愛兒冒額妾入宮,復以庶子常洪作螟蛉媚之,從此表里為奸,潛謀奪嫡。而陳妃世子幾於不免,御史陳王庭處之府外。而常洪更張虐焰,聽奸宗翌[金攸]、翌鉶、惡棍王重華、李龍孫等之謀,夤夜入宮劫父掠妾,並盜冊寶貲貨以出。於是御史上其事,部議淮王貽謀不臧,當罰祿四年;常洪宜令自盡;翌金攸等押發高牆,遇赦不宥;王愛兒論死;長史、教授不能訓導舉首,宜令吏部議處。從之。
  4. ^ 《湖廣通志》
  5.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誌:舒其志,字元渚,父賢事親至孝,年四十夢神贈雙璧,始有其子,長其心,次即志也。登萬厯乙未會魁,授行人,擢四川督學、江西按察使。淮王欲立寵娼子而錮世子於秘室,娼子左右皆羣盜,出沒彭蠡間;志初弗問,忽夜半出片紙,捕其黨寘之法,面責王,王立出世子而殺娼子。稅璫李道於湖口鳳凰磯為暴,志陰製飛舸合守戍夜集蘆葦,圍磯縱火,璫怖,因乘機縛其魁送九江獄,眾校爭投水,志單騎馳至,故之為畫曰:「若住此,吾知不免,惟束裝宵遁耳。」璫果遁去,已得請旨革除,居民立祠祀之,遷江西布政卒。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