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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象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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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象恆,字有仲直隸松江府華亭縣民籍,上海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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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二甲二十名進士,泰昌元年(1620年)任開州知州,以防守白蓮教有功,擢升至兵部職方司員外郎、郎中,五年二月齎敕命圖書頒給西僧喇嘛王桑吉叭口□藏等,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出爲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二月升按察司副使,仍管漳南道[1],進右參政,仍管漳南道。乞終養歸,服除,起補福建屯鹽右參政,累官右僉都御史、浙江巡撫。因事下獄。李自成破京師前,被釋放出獄[2]。後逃歸鄉,坐臥一小樓,不與人事,年七十卒[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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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董晉,隆慶丁卯舉人。從祖父董傳策,南京禮部侍郎。

董培基。孫女董雪暉,適姚廷鑾,工書畫,善吟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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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天啟七年正月 壬辰 升惠州府知府徐儀世為廣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大名府知府王振熙為山東按察司提學副使;職方司員外郎董象恆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二月,加升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董象恆為本省按察司副使仍管漳南道。
  2. ^ 《明季北略》:幸免諸臣 董象恆,南直華亭人,萬曆己未進士,官巡撫。從獄中擬充餉贖罪,釋出遁。
  3. ^ 《上海縣誌》
官銜
前任:
史應選
明朝開州知州
1620年-1625年
繼任:
許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