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小榮
賀小榮 二級大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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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陝西省子洲縣 | 1963年11月8日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學歷 | 西北政法學院 法學學士(1984) 西北政法學院 法學碩士(1987)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博士(2000) |
母校 | 西北政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 |
職業 | 法官 |
專業 | 法學 |
宗教信仰 | 無 |
賀小榮(1963年11月8日—),男,陝西子洲人;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生平
[編輯]1980年9月,未滿17歲周歲的賀小榮考入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1984年,大學畢業後,進入該校研究生院,主攻法理學比較法研究方向;1987年獲碩士研究生學位後,留校任教,主講比較法學、立法學、司法制度等課程。1988年,通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後,取得律師資格證書,開始在陝西第四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1994年起,任山東新世紀律師事務所主任;於1995年,取得高級律師資格證書。
1997年,賀小榮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主攻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學方向。2000年7月,獲博士學位後,進入北京化工大學人文學院任教;並於同年參加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國公開招考高級法官的考試後被錄取。[1]
最高法
[編輯]200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任命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在最高法,賀小榮先後擔任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審判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前後輔佐肖揚、王勝俊兩任院長;期間,於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民商法研究,並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2012年4月,賀小榮升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當年11月起,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體制與工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在任最高法司改辦主任期間,賀小榮參與起草了《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司法改革文件。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任命賀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2];補缺當年8月到齡退休的趙大光[3]。2017年4月,任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2018年8月,改任第二巡迴法庭庭長。2020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4]。
參考文獻
[編輯]- ^ 最高法人事变动:贺小荣任行政庭庭长. 匯時訊. [2015-11-09].[永久失效連結]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新華社. [2015-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4).
- ^ 贺小荣任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 財新網. [2015-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6).
-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陈武、贺小荣、张述元、杨春雷职务. 中國經濟網. [2020-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司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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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大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2015年11月-2017年4月 |
繼任: 黃永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