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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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還林(Grain for Green)[1],是中國政府的植樹造林工程,始於朱鎔基任職國務院總理時期。
種植喬木樹種有核桃、雲南松、板栗、旱冬瓜、柳葉杉等,灌木樹種有花椒、青刺果等[2]。
歷史
[編輯]1998年中國水災發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8年8月5日發出了《關於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退耕還林工作」[3][4]。
1999年,國務院做出了實行退耕還林試點工程的重要決策。2000年,啟動了退耕還林試點工作[5][6]。2002年12月25日,國務院第367號令頒布了《退耕還林條例》,自2003年1月20日起實施[7],2016年曾進行修訂[8]。
參考
[編輯]- ^ Feeding 1.4 Billion: China's 'Grain for Green' program. 中國國際電視台. 2019-10-25 [2020-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1) (英語).
- ^ 黃承偉. 中国农村扶贫自愿移民搬迁的理论与实践.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4: 169. ISBN 978-7-5005-7175-9.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国发明电〔1998〕8号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 廣西林業 (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 1998, (05): 4–5. ISSN 1004-0390.
- ^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 和乱占林地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8-09-29 [202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7).
- ^ 国发〔2000〕24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09-10 [202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7).
- ^ 李育才. 中国的退耕还林工程. 中國林業出版社. 2005. ISBN 978-7-5038-3945-0.
- ^ 国务院颁布《退耕还林条例》. 光明日報. 2002-12-26 [202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7).
- ^ 退耕还林条例.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6-02-06 [202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