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事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通州起義過後,日軍為了報復,將潞河中學校門炸毀。
1937年7月28日,通州起義在中倉倉墻遺址留下的彈痕。
日本人的屍體。
1937年出版的日本畫冊

通州事件,亦稱通州起義,是由冀東防共自治政府下屬通州保安隊的中國保安隊員遭到日軍轟炸懲罰後,於1937年7月29日發動的武裝暴動以及攻擊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和居住在通州城內日本僑民官兵浪人的事件。

1937年,全面侵華戰爭爆發後,日本與駐紮在華北的中國軍隊發生了交火。7月29日,駐守在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區)的通州保安隊不堪日軍驅使,並且受到日軍轟炸懲罰,決心改弦易幟,為表明決心,開始對通州當時的日本居留當地的日本軍隊和僑民進行襲擊。然而,通州保安隊的進攻當時沒有得到宋哲元麾下、駐紮華北的二十九軍支援,最終並無法產生足夠戰略影響。

日方稱:通州保安隊對居留當地的約420名日本僑民進行襲擊,百餘名日本僑民(據稱多數是老弱婦孺)被搶劫、強姦、凌辱和殺戮。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日方證言稱通州保安隊的中國士兵殺死約235個日本僑民和日韓浪人。蔣中正二戰後出版的《蔣總統秘錄》稱:被殺者全是軍人,是日本誇大了事件。

7月30日,圍攻豐臺南苑的日本軍殺回,在西倉殺害通州百姓700餘人;1980年代在工廠施工中,發現以8號鐵絲穿入每10人鎖骨進行活埋的遺蹟[1][2]

背景[編輯]

日軍站立在通州城牆上

從1931年九一八事件開始,日本有意識的開始進行向中國進行移民活動,意圖霸占中國土地,同時解決兵源不足的情況。這些日本居留民擁有武器,平時為民,戰時為兵,成為日本侵華的後備軍。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後,華北中國軍隊和日軍發生全面交火。日軍於7月7日於北平附近發動盧溝橋事件之後,為了鼓舞士氣,反擊日軍。南京電台開始宣傳「盧溝橋上29軍大敗日軍,中國軍隊已經陸續收復豐臺廊坊等地。國民政府將會繼續向華北派遣軍隊,將日本軍隊逐出華北。」聽信南京電台的原冀東防共政府士兵決定起義反抗日本的野蠻統治。並羈押投敵的冀東防共政府長官殷汝耕

1937年7月27日,在北平附近,駐守通州(今北京通州區)的冀東保安隊因國民政府官方電臺對外宣傳「盧溝橋二十九軍大敗日軍,中國軍隊已經陸續奪回豐台廊坊,中央政府將陸續向華北派遣野戰軍,殲滅日軍指日可待」而軍心動搖。國民政府最後還宣稱「軍事會議決定,蔣委員長命令附近的二十九軍大舉進攻冀東,血洗偽都通州,並血祭漢奸殷汝耕的決議」的決定。日軍向駐通州附近的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發出通牒並進行轟炸。駐紮在通州舊城南門外的通州保安隊未執行日軍的部署,按兵不動。[來源請求]日軍轟炸機「誤炸」了靠近寶通寺軍營的冀東保安隊幹部訓練所,導致數名保安隊員死亡。

張慶余日語張慶余等保安隊領導人則早在1935年12月就與29軍長宋哲元見面,預謀起兵投誠,不再接受日軍和親日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領導,而投奔當時駐紮在附近的國軍。

經過[編輯]

1937年7月29日凌晨4時,通州保安隊對該地的日軍守備隊和特務機關發動攻擊。當時,通州的日本留守部隊為藤尾小隊的40人,山田自動車中隊的50人,連憲兵、兵站(從事補給)、兵器部等其他部門在內一共110人的薄弱兵力。起義軍第二路起義部隊從東、南、西北方向向日軍位於西倉的陣地推進,保安隊趁著夜色襲擊了長官公署並俘虜了殷汝耕(後來在保安隊撤退時逃跑),主力則攻擊日本軍守備隊。雙方激戰6小時以上,保安隊犧牲200多人後仍然未攻克。後來日軍軍營內的汽車、汽油被擊中起火爆炸[3]。當時,日軍為了進攻華北而從通州調走了絕大多數兵力,留守後方的通州兵力薄弱。張慶餘、張研田率領的兩支保安部隊看淮時機,開始對日本後方空虛的通州進行襲擊。並成功俘虜了長官殷汝耕。守備隊冒著敵方的密集火力,死傷不斷增加的情況下開始撤退,日本僑民的住處和特務機關最後也挺不住。通州日本特務機關遭到了相當於一個中隊的保安隊的襲擊,終於全員陣亡,特務機關被全部消滅。日方稱大量的日本僑民(多數是老弱婦孺)被搶劫、強姦、凌辱和殺戮。至於此事件的責任者以及日本僑民是否為「平民」仍存在爭議。[4]

30日,駐豐臺南苑的日本軍殺入,在西倉殺害通州百姓700餘人;1980年代在工廠施工中,發現以8號鐵絲用鉛絲穿入每10人鎖骨進行活埋的遺蹟[1][2]

各方觀點[編輯]

中方[編輯]

蔣中正二戰後出版的《蔣總統秘錄》回憶過這一事件,但稱日本人死亡104、朝鮮人死亡108,並認為被殺者全是軍人,是日本誇大了事件[5]

日本[編輯]

被殺的日本人
通州事件的日本倖存者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訊中,一些日方證人被傳喚,就通州事件所見所聞作證。

[來源請求]

結果及影響[編輯]

位於京津公路土橋段的「滿洲電電社員殉職紀念碑」和「通州事件棉花關係殉職者慰靈碑」

這次的攻擊導致「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威信受創。但是由於通州保安隊沒有得到華北的29軍宋哲元部的配合,因此沒有能夠改變華北戰局。

通州事件之後,冀東政府和日本政府雙方一起驗屍,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最後向日方賠償了約120萬日元。[6][來源請求]

京津公路土橋段北側現存兩塊與通州事件有關的石碑,分別為「滿洲電電社員殉職紀念碑」和「通州事件棉花關係殉職者慰靈碑」[7],這兩塊石碑現為通州區文物保護單位。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腳註
  1. ^ 1.0 1.1 周良; 谷建華. 漂来的北京. 中國書店出版社. 2012.10: 69-72. 
  2. ^ 2.0 2.1 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委員會. 通州文物志. 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6.10: 29. 
  3. ^ 張建軍主編,日本侵華史研究 2016 第2卷,南京出版社,2016.07,第140頁
  4. ^ 張建軍. 日本侵华史研究 2016 第2卷. 南京出版社. : 140. 
  5. ^ 日本申遗“通州事件”抗中韩申遗“慰安妇”. 美國之音. [2019-09-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8). 
  6. ^ 「通州事件」への視点 - ゆうのページ. [2009-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09) (日語). 
  7. ^ 侵华日军罪证遭小广告侵扰 文保部门:将装护栏. 千龍網. 2015-12-23 [2022-07-14]. 
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