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組討論:CGroup/馬來人名地名
外觀
香港的譯名應該有錯。
[編輯]一般香港的譯名都是照粵語音譯,而現在香港部份寫的是普通話音譯,應該瞭解到正確的翻譯才補充上去,不應該為補充而補充。
- 如果您有材料,歡迎幫忙修改。但是我現在看到的是,在新馬汶及印尼上香港和大陸走得越來越近。我自認不是空穴來風才把香港和大陸等同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0:53 (UTC)
沙撈越
[編輯]雖說有些翻譯是一樣的,但是我覺得還是精確到地域比較好,畢竟現在「簡體」和「繁體」的標籤已經默認不出現在頁面左上角了,以後的修訂也會方便些。已經能夠確定的名稱我是會寫出hk和tw的,但是沒有確定的就不能寫了,否則有點不負責任。--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4:37 (UTC)
- 你好像搞錯了,默認是出現,選項裡可以選擇不出現。另外,現有媒體不太可能在已有參照的情況下再去自創一個譯名,修訂的可能性不會太高。--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4:56 (UTC)
- 特地退出登錄看了一下,發現還是沒有簡體和繁體的標籤啊。。。另外,不是說以後會修訂,而是hant無法讓人確定港澳台地區的譯名是否都是一樣的,的那是tw和hk(當然還有mo)是可以的。--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4:59 (UTC)
- hant設置之後一般自動覆蓋到hk和tw,選擇hk或tw就會顯示hant的內容。--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02 (UTC)
- 是這樣的,但問題是後來人無法確定當時寫這個的人用的是台灣譯名抑或是香港譯名還是像我們說的這樣港澳台都是一樣的,因為過去把hant當tw或者hk用的人也不是沒有。--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5:07 (UTC)
- 所以在真正修訂可能性很低的情況下,所謂後來人的修改不會成為主要問題。而且tw和hk分開的例子也有,後來人想修改的話不會看不懂。--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13 (UTC)
- 單靠一個hant是比較難辨別這到底是hk還是tw抑或是譯名一致這三種情況的,能像那些分開的規則一樣自然是最好了。--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5:18 (UTC)
- 比如「斯里巴加灣」的那個,一開始是「zh-hant:斯里巴卡旺」,如果我不是在別處看到香港是「斯里巴加灣」說不定就這麼放過去了。--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5:21 (UTC)
- 如果按你的做法拆開,一樣有人可能認為港台譯法不同而只改一方。不論格式如何,錯誤是怎樣都可能遇到的,但改錯不等於改格式。--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52 (UTC)
- 但假如當時編者想寫的是台灣用法是「斯里巴卡旺」,但是使用的標籤是hant,那不就這麼過去了麼?這麼久過去估計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了。--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6:07 (UTC)
- 這很難避免。如我上面的回應,拆開同樣可能造成你說的「過去」。--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7:09 (UTC)
- 拆開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至少後來人可以知道哪個是香港譯名,哪個是台灣譯名。--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8:20 (UTC)
- 真的一樣就沒有必要多餘告訴後來人一句。不一樣的本來就已經標明了,要改的話本轉換組內和別處也都有參照。放眼所有的轉換組,也沒有這種全要拆開的硬指標。--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11:09 (UTC)
- 還是有必要告訴一下的,畢竟光一個hant並不足以告訴別人港台地區的譯名是一樣的,有可能寫在hant裡面的只是香港或台灣的譯名,拆開來的話更直觀一些。而且這樣做也不會產生什麼別的問題,所以沒必要太擔心。--侧耳倾听 2014年5月5日 (一) 02:20 (UTC)
- 本來就一樣的,我不同意再拆,多此一舉。--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6日 (二) 04:38 (UTC)
- 不一樣啊,能具體一些不是更好麼?--侧耳倾听 2014年5月6日 (二) 22:28 (UTC)
- 那按你的邏輯,本來就不該有hant,或是hant只能拿來當臨時解決嗎?物盡其能不等於分拆。--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3:28 (UTC)
- hant是舊標籤,後來分出了tw和hk,就像mo是從hk里分出來的一樣,所以能更具體些自然要那麼做了。但是直接把hant這個選項停用了肯定也不合適,因為一些原先的hant規則就會失效。--侧耳倾听 2014年5月7日 (三) 05:39 (UTC)
- 沒有先後之分。--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0:20 (UTC)
- 這跟先後沒關係,能避免歧義當然設法應該避免。--侧耳倾听 2014年5月7日 (三) 14:33 (UTC)
- 沒有歧義。非要認為有歧義你也應該先推動所有轉換組的規則,不是在一個上糾纏。--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8日 (四) 03:36 (UTC)
- 當然有歧義,而且就算要推動的話也得一個一個的來,每次都遇到回退狂人那還怎麼開始?--侧耳倾听 2014年5月8日 (四) 10:46 (UTC)
- 要是每次都能遇到「回退狂人」,就說明你開始就理虧。--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8日 (四) 12:46 (UTC)
- 我有什麼好理虧的,倒是你的行為挺不可理喻的。--侧耳倾听 2014年5月8日 (四) 19:58 (UTC)
- 再不管好你這張嘴和強迫症,我也沒甚麼跟你多說的。--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9日 (五) 04:18 (UTC)
- 我覺得是你該管好你的手吧,不要看到什麼都想回退,這也是強迫症的表現。--侧耳倾听 2014年5月9日 (五) 11:46 (UTC)
- 對了,光我們兩個人在這裡吵架也不是個事,我在互助客棧里放了個討論,你可以去看看吧。
- 再不管好你這張嘴和強迫症,我也沒甚麼跟你多說的。--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9日 (五) 04:18 (UTC)
- 我有什麼好理虧的,倒是你的行為挺不可理喻的。--侧耳倾听 2014年5月8日 (四) 19:58 (UTC)
- 要是每次都能遇到「回退狂人」,就說明你開始就理虧。--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8日 (四) 12:46 (UTC)
- 當然有歧義,而且就算要推動的話也得一個一個的來,每次都遇到回退狂人那還怎麼開始?--侧耳倾听 2014年5月8日 (四) 10:46 (UTC)
- 沒有歧義。非要認為有歧義你也應該先推動所有轉換組的規則,不是在一個上糾纏。--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8日 (四) 03:36 (UTC)
- 這跟先後沒關係,能避免歧義當然設法應該避免。--侧耳倾听 2014年5月7日 (三) 14:33 (UTC)
- 沒有先後之分。--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10:20 (UTC)
- hant是舊標籤,後來分出了tw和hk,就像mo是從hk里分出來的一樣,所以能更具體些自然要那麼做了。但是直接把hant這個選項停用了肯定也不合適,因為一些原先的hant規則就會失效。--侧耳倾听 2014年5月7日 (三) 05:39 (UTC)
- 那按你的邏輯,本來就不該有hant,或是hant只能拿來當臨時解決嗎?物盡其能不等於分拆。--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3:28 (UTC)
- 不一樣啊,能具體一些不是更好麼?--侧耳倾听 2014年5月6日 (二) 22:28 (UTC)
- 本來就一樣的,我不同意再拆,多此一舉。--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6日 (二) 04:38 (UTC)
- 還是有必要告訴一下的,畢竟光一個hant並不足以告訴別人港台地區的譯名是一樣的,有可能寫在hant裡面的只是香港或台灣的譯名,拆開來的話更直觀一些。而且這樣做也不會產生什麼別的問題,所以沒必要太擔心。--侧耳倾听 2014年5月5日 (一) 02:20 (UTC)
- 真的一樣就沒有必要多餘告訴後來人一句。不一樣的本來就已經標明了,要改的話本轉換組內和別處也都有參照。放眼所有的轉換組,也沒有這種全要拆開的硬指標。--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11:09 (UTC)
- 拆開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至少後來人可以知道哪個是香港譯名,哪個是台灣譯名。--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8:20 (UTC)
- 這很難避免。如我上面的回應,拆開同樣可能造成你說的「過去」。--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7:09 (UTC)
- 但假如當時編者想寫的是台灣用法是「斯里巴卡旺」,但是使用的標籤是hant,那不就這麼過去了麼?這麼久過去估計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了。--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6:07 (UTC)
- 如果按你的做法拆開,一樣有人可能認為港台譯法不同而只改一方。不論格式如何,錯誤是怎樣都可能遇到的,但改錯不等於改格式。--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52 (UTC)
- 所以在真正修訂可能性很低的情況下,所謂後來人的修改不會成為主要問題。而且tw和hk分開的例子也有,後來人想修改的話不會看不懂。--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13 (UTC)
- 是這樣的,但問題是後來人無法確定當時寫這個的人用的是台灣譯名抑或是香港譯名還是像我們說的這樣港澳台都是一樣的,因為過去把hant當tw或者hk用的人也不是沒有。--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5:07 (UTC)
- hant設置之後一般自動覆蓋到hk和tw,選擇hk或tw就會顯示hant的內容。--Zhxy 519(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5:02 (UTC)
- 特地退出登錄看了一下,發現還是沒有簡體和繁體的標籤啊。。。另外,不是說以後會修訂,而是hant無法讓人確定港澳台地區的譯名是否都是一樣的,的那是tw和hk(當然還有mo)是可以的。--侧耳倾听 2014年5月4日 (日) 04:59 (UTC)
編輯請求
[編輯]請求已拒絕:保護已解除。--Xiplus#Talk 2018年5月23日 (三) 02:00 (UTC)
爭議前的版本並非現時的版本,而是版本49529516,即是蘇州編輯前的版本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5月16日 (三) 06:15 (UTC)
- (-)反對,WP:PP:「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持該版本,所以不應該繼續請求回退到另外一個版本。因內容爭議而保護的頁面應當有明確的共識才可以進行修改。」--Antigng(留言) 2018年5月16日 (三) 06:20 (UTC)
- (:)回應:"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1233( T / C) 2018年5月16日 (三) 06:24 (UTC)
- 但是管理員沒有這麼做,您也不能這樣要求。--Antigng(留言) 2018年5月16日 (三) 07:34 (UTC)
- (:)回應:"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1233( T / C) 2018年5月16日 (三) 06:24 (UTC)
- @1233:現在保護的版本不是我編輯前的版本,而是白布飄揚編輯前的版本,正因為他編輯才導致也近來的爭議,所以我回退到他編輯前的版本,以及管理員保護這一版本,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7:43 (UTC)
- 請問是哪個版本?你肯定那個版本之後確實沒有Stable的版本?所以這次編輯戰何時開始?我看都是最近幾天吧--1233( T / C) 2018年5月16日 (三) 07:51 (UTC)
- 我認為在我最後貢獻的版本(及之前)都是比較穩定的。請問出了什麼事情--1233( T / C) 2018年5月16日 (三) 07:54 (UTC)
- [請比較這兩個版本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模块%3ACGroup%2F马来人名地名&type=revision&diff=49572703&oldid=42884045],我就是回退到這個版本,雖然二者間隔時間跨度有點長,但時間長不代表就被認同為穩定版本,而且這又不是主條目,被人偷偷改了很難發現。最近大馬大選我重新關注了才發現這個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7:56 (UTC)
- 要問出了什麼事,你問白布飄揚做了什麼,你只是沒發現他夾雜私貨,篡改了一些東西。——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7:57 (UTC)
- 新華社的譯名基本上只有中國大陸使用。其他地方的譯名,理應根據「名從主人」原則,跟隨馬來西亞官方譯名。--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5月16日 (三) 08:01 (UTC)
- 那你為何不准我們中國大陸用戶使用新華社的譯名?居心何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8:02 (UTC)
- 我不反對大陸簡體用新華社譯名,但我反對在有官方譯名的情況下,在其他地方譯名中使用新華社譯名。--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5月16日 (三) 08:23 (UTC)
- 其他地方何曾用新華社譯名?你現在的做法就是抹殺大陸用新華社譯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8:32 (UTC)
- 我不反對大陸簡體用新華社譯名,但我反對在有官方譯名的情況下,在其他地方譯名中使用新華社譯名。--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5月16日 (三) 08:23 (UTC)
- 那你為何不准我們中國大陸用戶使用新華社的譯名?居心何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8年5月16日 (三) 08:02 (UTC)
- 新華社的譯名基本上只有中國大陸使用。其他地方的譯名,理應根據「名從主人」原則,跟隨馬來西亞官方譯名。--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5月16日 (三) 08: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