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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華民國—芬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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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12:37 (UTC)[回覆]

1950年10月28日,兩國再次斷交[編輯]

@Tp0910此說恐怕有誤。1950年芬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一事因之前與中華民國沒有邦交關係而特別順利。而且1月13日芬蘭業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國政府不至於延宕至10月28日建交方宣佈斷交。--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33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檔案:1949-1955》一書介紹與芬蘭建交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及之前是否與民國政府有外交關係。相應地,其他與中華民國有外交關係的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無一例外都有如何處理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的內容。《世界各國與臺海兩岸政府之使領或實質關係演變時程 1949-2017》一書也稱1949年兩岸分治時,芬蘭與中華民國沒有外交關係。--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37 (UTC)[回覆]
感謝告知。中華民國外交年鑑有提到民國39年與芬蘭斷交一事,但中華民國外交史是提到1932年已斷交,容我詢問外交部,過幾天回覆後再做處理。(我在前言寫道:兩國於1926-193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即是參考中華民國外交史的內容,確實是互相矛盾。)--Tp0910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56 (UTC)[回覆]
@逐风天地外交部尚無回覆,查詢進度「承辦單位處理中」,《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也沒有與芬蘭斷交日期,我先移除該段文字。--Tp0910留言2018年8月29日 (三) 10:00 (UTC)[回覆]
@Tp0910我查到了新資料。
  1. 1937年5月1日,有芬蘭駐華公使(駐日公使兼任)華爾槐納到中國遞交到任國書,1939年仍有駐華公使館秘書代辦使事。
  2. 1933年、1938年外交部出版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都還列有駐芬蘭國公使館,只是標註「暫停」、「暫行停辦,由駐瑞典使館兼理」。而1946年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中已經不再列駐芬蘭國公使館。
照此推測,斷交應該發生在抗戰全面爆發以後,甚至是歐洲戰場開戰、芬蘭倒向德國之後。而二戰結束後,國府尚未及與芬蘭復交,大陸便已易手,芬蘭轉而承認新政權。現在條目里所說因1932年芬蘭承認偽滿洲國而斷交,欠缺可靠來源佐證,並不可信。--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2:43 (UTC)[回覆]
芬蘭國駐華公使館於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在上海發行《芬蘭一瞥》,其中<外交>一章說:
「至於芬蘭與中國之關係,已於一九二六年雙方本公正立場所訂立之友好互惠條約中安定之矣,各國在華,不以利用環境上之壓力,而放棄其治外法權之觀念,芬蘭實開其端,在同一意義上,芬蘭首先破例任用中國公民徐君振東為其駐京名譽領事,而最近商務以及合作之建設工作,尤為導引兩國互相諒解增進友好關係之基礎。
「芬蘭政府應事實上之需要,派遣公使上海,及東京,並於南京,上海廣州漢口天津煙臺青島設領事館,而中國在芬蘭境內,直至今日,未駐使節,殊屬憾事也。」
「目前芬蘭在下列各國設有使館:阿根廷、巴西、英帝國、捷克斯拉夫、丹麥、愛沙尼亞、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國、日本、拉脫維亞、荷蘭、挪威、波蘭、西班牙、瑞典、瑞士、蘇維埃聯邦共和國、美國。」
「世界各國置有芬蘭領事官或名譽領事者,有下列各處:澳洲、奧國、比利時、英帝國、坎拿大、智利、中國、但澤、埃及、法國、德國、希臘、立陶宛、荷蘭、蘇維埃聯邦共和國、瑞典、土耳其、美國、南斯拉夫。」
由此可知,1932年中國裁撤駐芬蘭公使館,並非斷交。考慮到當時中國政府外交經費一直緊張,時常拖欠駐外工作人員的工資。裁撤駐芬蘭公使館,或許是節約外交經費。此前1927年北洋政府為了節約經費,就曾下令裁撤駐奧地利、芬蘭、瑞士、葡萄牙、丹麥、秘魯、古巴、智利8國使館。--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4:02 (UTC)[回覆]
@逐风天地非常感謝您,由於我剛才編輯其他條目,因此耽擱回應,也容我稍晚將相關內容寫進條目。--Tp0910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6:19 (UTC)[回覆]
已完成,請不吝指教。此外,中華民國外交史與芬蘭斷交日期是否應更改?《芬蘭一瞥》中提到,中國在芬蘭未駐使節,但中國駐芬蘭大使列表卻有三任公使,何為真?--Tp0910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22:43 (UTC)[回覆]
斷交時間應該改,但改成哪一天或者哪一年呢?1941年法西斯各國承認汪精衛政權時,國府似乎只對羅馬尼亞、丹麥、德國、意大利宣布斷交,沒有看到對芬蘭宣布斷交的資料。《芬蘭一瞥》裡說的應該是現況,我國駐芬蘭公使館已經於1932年裁撤;而該書出版時(1937年12月),我國在芬蘭確實未駐使節,二者並不矛盾。--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28 (UTC)[回覆]
改成:1932年4月28日起裁撤駐芬蘭公使館,如何?--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53 (UTC)[回覆]
表格里都是建/斷交時間,單純的裁撤使館時間不是表格應列之項。PS:貴方的外交部還沒有作出回復嗎?要不然等回復後再改吧。--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14 (UTC)[回覆]
快一個月了,看來芬蘭斷交時間還真「模糊」。--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18 (UTC)[回覆]
我的推論是:我方外交部可能以貴方與芬蘭建交日,作為我方與芬蘭的「正式」斷交日。與抗日的起始日期(4年8年14年)有異曲同工。--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28 (UTC)[回覆]
我猜測可能是,貴方外交部有人整理資料時,發現與芬蘭有過邦交,但查不清楚什麼時候結束了邦交。又因為芬蘭、瑞典、挪威等國都是1950年代初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故誤以為芬蘭與瑞典、挪威等國一樣,都是因轉換承認對象而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便把這個日期作為斷交日期填了上去。--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26 (UTC)[回覆]
@逐风天地今天收到我方外交部回覆,表示「已於9月5日函復在案」(可能是先告知有待處理),但我沒有收到,或是歸類在垃圾郵件被我統刪了,所以我以為沒下文又再去信一次。另表示「由於年代久遠且當時兵荒馬亂,本部正透過相關單位協助查考,若有結果立刻告知。」我也先告知您一聲。--Tp0910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0:31 (UTC)[回覆]
感謝告知!辛苦您了。--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3:11 (UTC)[回覆]
抱歉,我前面把10月28日錯寫成了1月28日。我剛剛重看一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檔案:1949-1955》一書的芬蘭篇,有個很有意思的地方。1950年9月份芬蘭提議暫時讓駐印度公使瓦爾萬(即瓦爾萬尼、華爾槐納)兼任駐華公使,並附上了公使履歷,其中提到「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九年任駐日特命全權公使」,沒有提及兼任駐華公使一事。瓦爾萬尼到北京後,會見周恩來外長,周外長詢問他,芬蘭是不是在南京派過一專任公使。瓦回答說有長駐代辦,一直住在上海,兼任總領事。也沒有提及自己就是那個「專使」。後面周恩來又問他是否在中國待過,瓦回答說在上海待過兩年,從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五。這個跟芬蘭外交部提供的履歷又有點衝突。--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10 (UTC)[回覆]
瓦爾萬也許想讓建交一事進展順利,因此隱晦不說,但周恩來卻很清楚。--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36 (UTC)[回覆]

來源[編輯]

@Tp0910:我昨天檢查您提供的來源,裡面還未有新代表的名字,而存檔鏈接里還是舊內容,所有我才加入請求來源的模板,並後來自己找到來源並加上。現在您的來源里有新代表的名字。不過也沒有必要把我提供的來源刪掉。可以互相佐證嘛。祝編安!--萬水千山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3:08 (UTC)[回覆]

該網頁當時是有新代表的姓名,但我剛才再點進時卻只有「代表Representative」,之後反覆出現又消失,至於您提供的來源已補進去,抱歉。--Tp0910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3: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