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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陳達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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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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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牡丹"是1936年出版的歌詞, 版權早就失效了. --wdshu|阿呆 15:43 2005年1月14日 (UTC)

我不知道台灣法律的詳細規定,但是大陸的法律規定,文字作品的版權保護到作者死亡50年以後,國際法中也是這樣規定,美國好像是作者死亡後70年,陳達儒是1992年死的,因此至少應該在2042年版權才可能過期。我想台灣的著作權法的規定應該也差不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57 2005年1月14日 (UTC)

這個問題的關鍵應該是在他從事創作時的身分. 他當時是以台灣日治時期之"勝利唱片公司"專屬作詞者的身分寫作的, 版權應該屬於該公司所有. 然而, 該公司在台灣戰後已經不再存在, 故我不認為陳達儒或其家屬擁有該歌詞的版權. 請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11條.[1] 這個推論的佐證來自網路上四處可見的該歌詞, 見[2], [3], [4] ............. --wdshu|阿呆 16:06 2005年1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