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臺中市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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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政區劃專題 (獲評模板級不適用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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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分區[編輯]

關於Bigmorr大所分類的四大次分區,我認為會有盲點。依照過去大行政區(台中州or大臺中縣)其中的大屯區(郡),亦包含了西屯、北屯、南屯區,此處有模稜兩可的表述空間。--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3:20 (UTC)[回覆]

我認同福克大叔的說法,而且我認為照過去大行政區特地再分為四大次分區,實在是多此一舉,台中市行政區劃條目就有詳述。 區順序為何不參考台北市、新北市和台南市按照郵遞區號排序,為何要分為原台中市和台中縣兩部分,和高雄市模板一樣硬要這樣分;此兩市都有縣市合併前資訊詳述之條目可參考,真的太多此一舉。 Komada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9:34 (UTC)[回覆]

各區排列順序[編輯]

好像一直有人在改順序,應該說出個好理由才足以服人。--Kolyma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4: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