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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Symplectopedia/4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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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Re:報告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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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該IP用戶已被封禁。--Cp111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19:58 (UTC)[回覆]

402.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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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Ashen已被白紙保護。--Cp111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20:22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東城衛D.C.W.】同名迷你專輯》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東城衛D.C.W.】同名迷你專輯》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8月24日 (二) 23:37 (UTC)[回覆]

原文已經經過改寫,機器人檢查的主要重複部分應該是其所任各職務名稱,這確屬不可更改的內容,而且任職那部分是依次排列,沒辦法顛倒順序。請您再覆核一下。謝謝!Sgsg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6:59 (UTC)[回覆]

405. 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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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plectopedia你好,請問關於「條目內容超越小小作品標準(正文內容有50字以上)後」上面的50字是用人手數的麼?還是有工具可以算出來?先謝謝你。Mountainninja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21:57 (UTC)[回覆]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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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李文利敬上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泉園3路22-1-131號 郵編:110015 電話:86-24-24261716 13252838446 電子郵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主頁:http://zhggongmin.googlepages.com/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5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物理學統一」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8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超分子化學物理」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30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iendliwenli對話貢獻)加入。

407. Re: 看到您授予User:Πrate巡查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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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來文,已暫時移去該用戶的巡查豁免。昨日(8/26)小弟一整天因要事奔波在外,接近台北時間23時才返家,並非不回應。—Ellery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03:49 (UTC)[回覆]

408. RE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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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李文利敬上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泉園3路22-1-131號 郵編:110015 電話:86-24-24261716 13252838446 電子郵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主頁:http://zhggongmin.googlepages.com/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5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物理學統一」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8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超分子化學物理」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30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Friendliwenli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1:47 (UTC)[回覆]

屬於軟重定向,如果不設置會在Special:損壞的重定向頁中顯示。這不是損壞的重定向頁。另見Wikipedia:軟重定向。--UAL55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9:43 (UTC)[回覆]

41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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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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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閣下的關注,我接受。—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1:15 (UTC)[回覆]

412. re:內容專家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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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謝閣下賞識,在下願意接受這次提名。--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日 (三) 13:52 (UTC)[回覆]

413. re: 巡查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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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創建條目很多,但質量不高,都是基礎性的地名條目。按標準,這些都是小條目、小小條目,不能免於巡查。--Hennessy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4:51 (UTC)[回覆]

414. re: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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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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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順其自然,不用太在意。不過還真謝謝閣下提醒我,讓在下能及時做出判斷。--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2日 (四) 13:46 (UTC)[回覆]

416. Re: User:User:丁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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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抱歉錯誤操作。--Jimmy Xu talk·277 2010年9月3日 (五) 14:22 (UTC)[回覆]

417. Fåhræus–Lindqvist效應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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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Fåhræus–Lindqvist效應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Fåhræus–Lindqvist效應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53 (UTC)[回覆]

418. 感謝閣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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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注意的,感謝閣下提醒。--思源如寧 2010年9月7日 (二) 12:18 (UTC)[回覆]

419. 偷天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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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閣下出於什麼理由刪除本人的投票?誤操作?還是心有雜念?請你自重。 —— yunner ~找我算賬~ 2010年9月9日 (四) 14:49 (UTC)[回覆]

420. 馬劍清(Chien-Ching Ma)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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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馬劍清(Chien-Ching Ma)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馬劍清(Chien-Ching Ma)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0日 (五) 14:1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