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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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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上海社保资金案

陳良宇事件,或稱陳良宇案,中共官方稱「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及「陳良宇受賄、濫用職權案」,是指在2006年上海市部分政府官員被中央指控違規動用社會保障基金進行投資活動而遭中央懲處的事件,以及由該事件牽扯出的大量政治、經濟、和法律事件的總稱。目前已知的涉及人員有中共第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上海市寶山區區長秦裕、上海市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等。

此事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21世紀第一起因高層政爭而引發的涉及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重大政壇事件,其所牽連之人遠不止以上三、四人。其引發的結果也對上海市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普通百姓生活都造成了重大的負面影響[1][2],另一方面,也有媒體稱,此事件實際上是由令計劃等人炮製的一起冤案[3][4]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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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之後,陳良宇先後當選為上海市市長市委書記,上任後,陳良宇制定了大量政策以加速上海經濟發展併力促上海的民生保障工程,力圖在20年內將上海建設成為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其中有不少政策具有相當程度改革創新性。同時,在陳良宇的推動下,許多重大的市政建設和生產項目上馬,上海經濟成長迅速,而上海市民的實際生活水平亦得到相當程度的改善。另一方面,由於陳良宇制定政策活躍市場經濟,使得上海的房地產業快速繁榮,房價逐步上漲。而中共第四代領導人上台後,意圖進行經濟宏觀調控防止經濟過熱,而時陳良宇卻認為經濟發展應尊重客觀規律,反對過度的行政干預手段,並認為宏觀經濟調控壓制上海發展,於是對中央經濟方針進行抵制從而導致中央經濟政策無法通行於全國,甚至反駁頂撞時任總理溫家寶,而時任胡溫政府本身就需要打擊削弱上海幫的勢力,陳良宇則被視為上海幫的重要成員[5]

上海社保基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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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張榮坤在江蘇創立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2000年,又在上海設立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02年初,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註冊資本10億元。2002年,神秘富豪張榮坤突然崛起於上海商界。上海市政府以32.07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國有的上海路橋發展有限公司的99.35%股權出售給了當時尚不知名的福禧投資有限公司,這意味着福禧的實際控制人張榮坤一舉獲得了滬杭高速公路的30年經營權。此後,張榮坤又先後以高價競拍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經營權。到2005年,張已控制了200公里的收費公路使用權,並入股上海電氣集團,成為其副董事長。張還在華安基金中佔有40%的股份。2005年,他以49億元資產名列《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16位。但在2002年以前,張榮坤毫無知名度,沒有任何出彩的從商經歷。從2002年到2006年6月30日,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資產猛增,達到136.2億元。但不為人所知的是,張的啟動資金全部來自上海社保基金。根據中國中央政府的要求,任何人不得挪用社保基金。[來源請求]

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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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經濟學家郎咸平接到神秘爆料,稱張榮坤的資金來源有問題,郎隨即進行調查,發現屬實,準備在上海電視台財經頻道的《財經郎閒評》欄目中加以揭發。郎旋即遭到上海市有關部門的封殺,該檔節目也於2006年2月被取消[6]

2006年初,在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被查出患有癌症,不得不離職休養後,中紀委開始調查上海社保基金案件,於6月派出調查組進駐上海,並於7月初將上海市財政局局長劉紅薇調往財政部,以原上海市審計局局長葛愛玲接任[7],對社保基金帳目進行審計。

7月17日,張榮坤和上海市社保局長祝均一被勒令接受調查。在調查中,調查組發現張榮坤涉嫌非法取得上海電氣和華安基金的股權,8月中旬,上海電氣董事長王成明、副總裁韓國璋相繼涉嫌違規,被中紀委公開調查。

隨着調查的不斷深入,矛頭逐漸指向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8月24日,陳良宇原秘書、時任上海市寶山區區長秦裕雙規。不久,陳在黃浦區任職時的親信之一,新黃浦集團總裁吳明烈落馬。

9月24日,胡錦濤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決定對陳良宇立案調查,並免去其在上海市一切職務,停止其在中央擔任的職務。當天,中共中央辦公廳通知陳良宇前來北京參加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籌備會議,當陳良宇抵達北京後,即被中紀委宣佈「雙規」。次日,中國各媒體全面公開報道陳良宇被停職且雙規的消息。

陳良宇被調查之後,相繼又有孫路一劉紅薇韓方河郁知非薛全榮等人因涉嫌腐敗案件而被調查。其中孫路一、韓方河、郁知非等人相繼落馬被捕。隨着案件的不斷發展,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也因涉案被捕。

2007年1月28日,上海市市長韓正說,已全部收回了社保違規資金,連本帶息共計37億元[8]

2007年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去世,不久,其辦公室主任王維工因涉嫌向陳良宇通風報信而遭到中紀委「雙規」。據稱其已交代出另外30多官員涉嫌犯罪的問題,導致中紀委又單獨設立專案組進行深入調查[9]

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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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在北京、上海、長春、天津和安徽五省審理。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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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負責審判邱曉華,其罪名為重婚罪。根據調查結果,邱雖然前後收取張榮坤22萬元禮金,但並未為其謀取利益,因此受賄罪無法成立,只能從其生活作風入手,指控其犯重婚罪。此案已於2007年3月開庭,而他袛判重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邱曉華已於2008年刑滿釋放[1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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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工投財務部經理李易曾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0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上海工投總裁王國雄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0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 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 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吳鴻玫受賄案,具體案值196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 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沈岩受賄案,具體案值70餘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 上海電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部長程彥敏受賄案,具體案值5萬元港幣、13.2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 上海電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徐偉受賄案,具體案值39.2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 上海市房地產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朱文錦受賄、非法批准徵用土地案,具體案值400多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華安基金總經理韓方河、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總裁袁永林受賄、操縱股價案,具體案值韓方河400餘萬元,袁永林100餘萬元,兩人併合伙操縱海欣股份股價,2007年9月26日韓方河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袁永林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 上海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殷國元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私藏彈藥案,2008年8月14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妻亦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剝奪政治權利1年[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經法院審理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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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黃浦集團董事長吳明烈受賄案,案值1000萬人民幣,2007年9月23日判處無期徒刑;
  • 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王政行賄案,單位向吳明烈行賄1000萬元,作為單位負責人,2007年9月23日判處有期徒刑3年;
  •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韓國璋受賄案,案值600多萬人民幣,2007年9月23日判處無期徒刑;
  •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受賄約160萬元、挪用公款10億元以及濫用職權,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 上海勞動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監管處處長陸祺偉受賄案,案值約100萬元,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 上海明園集團董事長李松堅挪用公款案,案值5000萬元,另行賄70萬元,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 上海電氣董事長王成明、上海雅苑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嚴金寶、上廣電房地產公司總裁陸天明貪污案,案值3億元,王成明還涉嫌受賄21萬元,2007年9月22日開庭;
  • 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委辦公廳主任孫路一受賄罪,案值500餘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上海市寶山區區長、原陳良宇秘書秦裕受賄罪,案值680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 2008,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商人張榮坤案在吉林被判刑十九年,沒收的資產和處理的罰金共多達十六億元(人民幣,下同)。張榮坤被控行賄及操縱證券市場等五宗罪,行賄高官達兩千九百多萬元,包括行賄已故政治局常委黃菊的秘書王維工九百三十三萬元。2008年4月7日,一審判處19年有期徒刑。[12]
  • 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海電氣集團原董事長王成明,因為涉嫌上海3億元人民幣社保資金違規挪用的大案,在長春市法院一審宣判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他在2006年8月被雙規。上述3億元是王成明等人借土地轉讓獲取的差價利益。此外,王成明受賄21萬元的罪名也宣判成立。與王成明共案的上海閔華公司董事長嚴金寶被判無期徒刑、上廣電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陸天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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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4月11日,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判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13]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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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郁知非被控非法佔有本單位資金105萬元,用於支付個人購房款,涉嫌職務侵佔罪,原定於2007年8月16日開庭,後因引起廣泛興趣而改於9月17日在蕪湖低調開庭(檢控方認定其屬於自首,建議從輕處理)[14];後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於2010年2月8日出獄。
  • 2008年7月9日上海市長寧區區長陳超賢宣城市受審,被判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312萬餘元,宣判後陳超賢當庭表示不上訴[15][16]

關鍵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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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7月24日:時任福禧投資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富豪張榮坤因涉嫌從上海社會保障基金中違規借貸32億不明資金而受審。
  • 2006年8月9日: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裁韓國璋被調查。張榮坤也在該公司任職,為該公司副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
  • 2006年8月9日:上海勞動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監管處處長陸祺偉,上海社會保障局長祝均一因涉嫌貪污32億社保金接受調查。
  • 2006年8月10日: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崑山福禧現代工業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資產被凍結。
  • 2006年8月11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上,祝均一被免職。
  • 2006年8月14日:祝均一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了此公告。
  • 2006年8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海電氣在開盤不久後旋即停牌。
  • 2006年8月15日: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和黨委書記、上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王成明接受調查。
  • 2006年8月24日:上海市寶山區區委副書記、區長秦裕因涉嫌本案接受調查。7月他剛從上海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調任至區長。此時也是本案為市委書記陳良宇涉案埋下伏筆。
  • 2006年8月25日:《中國證券報》報道:為徹底查清本案,中共中央紀委派出調查組常駐上海。
  • 2006年9月24日: 中共中央決定對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 2006年9月28日:原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辦公廳主任孫路一涉嫌捲入本案,協助調查。
  • 2006年9月28日:上海電氣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成明,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裁、上海新黃浦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裁吳明烈兩人被撤職並罷免其上海市人大代表職務。
  • 2006年10月12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被撤職;19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稱邱曉華捲入上海社保資金案,中央紀委正在對其進行審查。
  • 2006年10月22日:新華社發文證實:張榮坤被依法逮捕。張榮坤成為本案調查以來第一個被公開宣佈已被逮捕的人。
  • 2006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小組就德新社、朝日新聞等媒體關於「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副主任吳鴻玫是否涉及社保案」一事的提問答覆如下:兩人正在協助調查。
  • 2006年11月3日:上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國資委黨組書記姜斯憲受此案牽連,被貶往海南省任副省長。
  • 2006年11月4日:上海市長寧區區長陳超賢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 2007年5月21日:新華社發佈,陳超賢、凌寶亨、上海國際賽車場經營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郁知非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17]
  • 2007年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在北京病逝。[18]
  • 2007年7月18日,前任黃菊秘書王維工被逮捕。[19]
  •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
  • 2008年4月11日,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判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21]
  • 2008年7月9日,上海市長寧區區長陳超賢在宣城受審,被判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16]

影響及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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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基金案爆發之後,上海幫的許多政府官員受到壓力,一度甚至有傳聞稱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第一副總理黃菊也要在此事件中倒台,迫使其於2006年9月抱病復出。最終,黃菊本人並未受波及,於2007年6月2日去世,但是在其去世後,其辦公室主任王維工旋即被雙規和逮捕。同時在陳良宇被雙規一個月後,紐約時報報道另一位上海幫成員,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也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

中共中央則高調宣傳對此案的查處,作為自身反對腐敗的證明,並提出「特殊利益集團」這一新概念,指出要防止政府官員成為「特殊利益」代理人。[22]

隨着此案調查的深入,上海的各大房地產商大多被發現有非法獲取社保基金的行為,羅康瑞等人被迫發表聲明,表示將立即歸還挪用的社保基金。另外,周正毅的案件又被重新翻起,據傳言,已被釋放的周正毅又正重新接受調查。目前,此案的調查還在進行中,估計全案的涉案金額將達到100億元人民幣以上。

但亦有不少人認為,類似於上海這樣挪用社保基金的行為,每個省市或多或少均有。此案不足以在根本上改變中國的政治經濟環境。比如稍晚在廣東省發生的社保基金挪用的案件,並未在廣東省引發類似反應。[23]

在該案爆發不到一年之後,中國社保基金即被用於投資京滬高鐵的建設並參股營運,而隨着中國通貨膨脹的加劇,社保基金也極大的面臨貶值風險[24][25]。2015年,李克強政府則進一步擴大了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26]。在陳良宇下台幾年之後,部分上海市民趨向於懷念其在上海主政時期的政績,認為陳僅僅是權力博弈的犧牲品,且陳良宇的下台導致了上海經濟發展受阻、本地市民權益受損等諸多問題[27][2]。2007年1月13日出版的《2006年中國法治藍皮書》將此案及諸多重大法治事件均被收入其中。[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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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良宇案影响上海经济 学者吁重新定位上海. 鳳凰網. 2007-01-11 [2015-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09). 
  2. ^ 2.0 2.1 明报:上海札记——从沪语医院到沪人治沪. 明報. 2012-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3). 
  3. ^ 令計劃薄熙來聯手 扳倒陳良宇. 世界新聞網. 2014-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3). 
  4. ^ 令计划薄熙来联手 扳倒陈良宇. 世界日報. 2014-12-27 [2015-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5. ^ 继黄丽满之后 陈良宇即将被踢出上海. 人民報. 2005年2月4日 [2013年3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3月31日). 
  6. ^ 郎咸平离职长江商学院 “财经郎闲评”已经停播. [2008-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3). 
  7. ^ 陳千. 2006年7月中央地方人事任免. 新華網. 2006-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5). 
  8. ^ 季華. 上海已全部收回社保违规资金 连本带息共37亿元. 新華網. 2007-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1). 
  9. ^ 上海社保案内幕曝光:王维工曾向陈良宇通风报信. [2007-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2). 
  10. ^ 邱晓华涉嫌重婚罪案开庭 查出与多名妇女通奸. [2007-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1-05). 
  11. ^ 葉鋒. 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2-10-23]. 
  12. ^ 張榮坤囚19年充公16億. 星島日報. 2008-04-08 [2019-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12)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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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16.0 16.1 上海长宁原区长陈超贤一审被判刑十三年. [2008-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 
  17. ^ 原上海長寧區長、原申花俱樂部董事長等3人被雙開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7-03-13.,新華網
  18. ^ 黃菊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京逝世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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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公职. [2008-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1-11). 
  21. ^ 陈良宇一审以两罪判18年 没收财产30万. [2008-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14). 
  22. ^ 我国将防范特殊利益集团衍生. [2006-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3. ^ 广州社保基金被挪用相关责任人已被查处. [2007-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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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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