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格
家格,是用來表示日本歷史上氏族或家系的社會地位、社會評價的術語。
家格定義
[編輯]所謂家格,顧名思義,是一種家族之資格,維繫從日本古代到近代的身分制度和整個社會基礎秩序的評價體系。大體上,家格並不是對家庭進行評價,而是將國家或社會的全體成員階層化,根據特定氏族的成員所持有的血統和地位進行排列,從而使氏族之間階層固化的制度。家格與身份、地位等其他屬性不同在於身份和地位僅屬於個人,而家格是以特定的家族為單位的評價。
在很多情況下,決定家格的是祖先的血統以及其附帶的傳統權威。與皇室的聯繫以及有力氏族的親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家格。在平安時代以後,律令制下晉升官位的機會增加,以正在崛起的武家為中心,通過武勛提升地位的機會擴大並世襲化,成為家格固化的開端。但是,在戰國時代,這種家格秩序一度崩潰,到了再次統一的江戶時代,不僅是公家,武家也引入了家格,形成了更加成熟的家格體系。
家格的演變
[編輯]古代家格
[編輯]在《魏志倭人傳》中描寫的倭人的習俗中,就出現了下戶和大人的身份差距。
在古代氏姓制度的基礎上,每個氏族都有自己的氏姓,以此來決定宮廷內的上下關係和職權,而天武天皇在此基礎上,又規定了八色姓,以姓決定氏的尊卑標準。然而,運作朝廷的是本來列居第二的朝臣姓官僚,包括最高的真人姓在內的其他氏姓幾乎不被使用了。
到了平安時代,貴族社會產生了家格的原形,以攝關家為首,根據出身來決定晉升官位的上限,誕生了官職世襲的官司承包制。武士社會也同樣,擁有天皇家血統的軍事貴族伊勢平氏、河內源氏被尊為貴種,武家棟樑也從其中選出。
但在南北朝和戰國兩大動亂時期中,原本的家格秩序被破壞,大多數家格進行了重組。
公家的家格
[編輯]在公家社會中,根據各家能敘任的極位極官和文武官的區別,分為攝關家、清華家、大臣家、羽林家、名家、半家,形成了家格,各家當主的官位也以家格為標準而被授予。另外,根據每家的成立時期,根據與舊家、新家(以織豐政權時期為界)以及與天皇的親疏,有內様、外様等區別,再加上各家所屬的家系等,每個家族可晉升的最大官位也有了差別。
武家的家格
[編輯]在豐臣政權中,豐臣氏獲得了攝關家的特權,五大老的德川、毛利、小早川、前田、宇喜多、上杉等也獲得了清華成,受到了與清華家同等的待遇。
武家從江戶時代開始確定家格,擁有萬石以上石高的大名[1] ,一萬石以下作為將軍直臣的旗本[2] 、御家人、諸藩的藩士為中心,進一步細化了家格。[3] 。
特別是大名的家格,根據與將軍的親疏、大名家族的淵源、知行地的石高(表高),由晉謁江戶時被分配的伺候席劃分:御三家的大廊下、國主大名的大廣間、譜代大名等帝鑒間、雁間、外樣大名的柳間等。並且,極位極官敘任至四位和賜諱等待遇都被階層化了。
作為幕府直屬家臣的旗本、御家人,上級旗本被授予官位,被任命為重職,與之相對,中堅和下級旗本無官位,被任命較低的役職。此外,旗本允許謁見將軍,御家人則不允許,幕府的直臣之間也規定了詳細的家格。而且,到了各藩,家老以下的役職被世襲化,除了在藩士內家格被等級化之外,還分成了由作為正規家臣的上士和居住在藩地的土著武士和有權勢的百姓構成的鄉士,在大名的領地內根據家格的不同施行了很強的身份管制。
另一方面,出現了幕府中貧窮的旗本、御家人不再向商人借債,而是將其子弟作為養子,通過販賣旗本株、御家人株獲得金錢的情況。而商人獲得武士身分的機會也隨之增加。另外,還出現了財政困難的大名借豪商的錢而無法償還的事態,除了豪商能獲得武士身分之外,還對藩內的豪農和町人出售鄉士株,給予鄉士待遇賦予家格。
農村的家格
[編輯]在農村也存在着家格。很多村官都繼承了武士的血統,被認定為鄉士。另外,也存在通過對領主的忠誠殷勤和獻上資金等獲得苗字帶刀特権。與此同時,村子內部也產生了本家和分家、侍分和百姓分、主家和被官、重和平等各種稱呼的家格。
明治時代後的家格
[編輯]明治時代後,根據江戶時代以前的門第規定皇族、華族、士族、平民的家族名稱,但由於廢藩置縣、秩祿處分、金祿公債條例等原因,沒有經濟特權,1914年(大正3年)的戶籍法修正後,身份登記制度被廢止,實質上和平民沒有差別了。 [4]此時除華族以外的武士與農工商的家格差別也消失了 。
戰後,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廢除了華族制度和爵位制度,除皇室外,國民之間沒有家族地位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