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諸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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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1年4月12日) |
寺院諸法度(日語:寺院諸法度/じいんしょはっと Jiinshohatto)是江戶時代德川幕府對佛教教團制定的諸法度之總稱。但是,非固定的稱呼,文獻上有「諸宗寺院法度」(諸宗寺院法度)、「諸宗諸本山法度」(諸宗諸本山法度)等不同用法。
江戶幕府採取重視儒教、特別是朱子學的政策,另一方面,也安堵寺領、推進伽藍之整備,同時也為了僧侶統制之目的,對各宗僧侶設定此寺院諸法度。
禪宗的部份,
- 曹洞宗法度(1612年)
- 勅許紫衣之法度(1613年)
- 五山十剎諸山法度(1615年、以下同)
- 妙心寺法度
- 永平寺法度
- 大德寺法度
- 總持寺法度
等法度順次發令。
五山十剎諸山法度之中,廢止從來的「(鹿苑)僧錄」、「蔭涼職」,1619年,在江戶新設「(金地院)僧錄)」,任命「黑衣之宰相」崇傳擔任。崇傳沒後的1635年,設置寺社奉行之後,寺院的掌管改由寺社奉行全權處理,僧錄的權限縮小。基本上,演變成職掌五山派的觸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