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希臘憲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希臘憲法
1844第一版本的希臘憲法
概況
原文標題Σύνταγμα της Ελλάδος
司法轄區 希臘
政體單一制議會共和制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三權分立
國家元首希臘總統
立法機關希臘議會一院制
行政機關希臘政府
司法機關希臘民事暨刑事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ivil and Criminal Court of Greece
希臘審計法院英語Court of Audit (Greece)
最高行政法院英語Council of State (Greece)
特別高等法院英語Supreme Special Court
暨其他行政、民事及刑事法院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4次(1986英語Greek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of 1986, 2001英語Greek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of 2001, 2008英語Greek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of 2008, 2019)
最近修憲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已取代1952年憲法

《希臘憲法》希臘語Σύνταγμα)是希臘共和國憲法,現行版本於1975年頒佈。該憲法在1986年、2001年、2008年及2019年經過4次較大的修訂。

主要內容

[編輯]

希臘憲法共120條,分為4大部分:

  • 第1部分(1-3條):為基本條款。主要陳述希臘的政體為共和國,以及東正教在希臘的地位。
  • 第2部分(4-25條):個人權利與社會權利。
  • 第3部分(26-105條):國家的組織及職能。
  • 第4部分(105-120條):特別條款、最後條款和過渡性條款 。

憲法歷史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