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翀 (弘治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張翀

大明江西廣信府知府
籍貫 直隸揚州府泰興縣
字號 字鵬舉
出生 成化五年(1469年)
逝世 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 娶成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翀(1469年—1526年),字鵬舉,直隸揚州府泰興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二十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名進士[1][2]。初授上高縣知縣,會劉瑾竊威,所在輒籍民產,張翀力行遏止,不躲避禍害。華林盜賊劫掠郡縣,張翀振肅兵威,賊不敢肆,正德七年五月召為南京福建道監察御史。後升任江西廣信府知府[3]

家族[編輯]

曾祖張忠,知府;祖父張琳;父張黼,縣丞。母蔡氏[4]。有兄張羽、弟𦒎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張世敏著. 张载学说及其影响. 西安:三秦出版社. 2015.11: 179.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以旂
明朝上高縣知縣
正德年間-1515年
繼任:
趙德綱
前任:
秦昂
明朝保定府知府
正德四年任
繼任:
蔣曙
前任:
周朝佐
明朝廣信府知府
正德年間-嘉靖年間
繼任:
張士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