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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幡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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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幡買水儒家文化圈傳統喪事時的儀式,有清潔死者的功能,由死者的至親於喪禮中負責。

擔幡則指由死者的長子嫡孫提着引魂幡,代表引領亡靈升天。或謂出殯當日孝子手執木棍,棍端綁有白色布條隨風飛揚,謂之幡,告知喪事之用。

買水買天水,是指大殮之日,孝子執缽沿街痛哭,行至河處即拿一文錢扔入河中,然後用缽裝水,回家為於遺體旁上下擦三次以潔凈遺體。

臺灣喪葬稱之為乞水。孝子等人攜帶碗一個、線香紙錢(刈金、金白錢等)、兩枚銅錢等,沿途拋灑金白錢(路費),走到河邊,首先點燃線香(插在河邊)、焚燒刈金向水神禱告,「因喪事要乞討一些水回家,清潔遺體」,之後取銅錢擲杯請示神諭,如獲得同意,即將兩枚銅錢擲入水中,用碗裝水回家。如不同意,則跪下叩首,再擲杯請示,直到獲得神諭許可為止。  

以前的人過世,並非在殯儀館治喪,先人遺體是放在家中,辦理後事。古時非如今日,可從水喉當中取用水,以前是要到最近家的河流取水回家,世家望族則是延請比丘道士念經,擲買路錢,從河流裏請水返家用,這些河水返家替先人沐浴。   

發展至今已經簡化,今日往往在殯儀館內門前大窗下用水桶盛水,到時預備壹個1元硬幣,將該硬幣放入水桶內,或者放在水管邊,然後盛水回用,1元硬幣便不再取回。

廣東人認為,所有喪事的物品並不可以白拿的,定要喪家的真金白銀買回來,沒有贈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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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蔚文《福建民俗》
  • 葉春生《廣府民俗》
  • 石奕龍《中國民俗通志:喪葬》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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