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宣茂
外觀
李宣茂(455年—513年),趙郡柏人縣(今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人,出自趙郡李氏東祖,北魏官員。
生平
[編輯]李宣茂在太和初年出任中書博士,略微升任司空諮議,轉任司空司馬,監督建造工程,又外任寧朔將軍、試用為正平郡太守,沒能上任,兼任定州大中正。李宣茂因為收受同鄉的財物賄賂,受到御史彈劾,被除去名籍為百姓。之後李宣茂跟隨魏孝文帝元宏南征新野,又跟隨討伐樊城和鄧城,出任持節、兼散騎常侍、東南二道使。景明年間,李宣茂出任平陽郡太守,因為犯罪被降職為步兵校尉。正始初年,李宣茂出任太中大夫,升任光祿大夫。李宣茂參與北魏明堂制度的商議,認為明堂五間房屋最好,與游肇反覆爭論,游肇認為李宣茂說的有理。李宣茂又升任平東將軍、幽州刺史。延昌二年(513年),李宣茂去世,虛歲五十九,遺言薄葬,朝廷贈予平東將軍、齊州刺史,諡號惠[1][2]。
家庭
[編輯]父母
[編輯]兄弟姐妹
[編輯]夫人
[編輯]子女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魏書·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七》:元茂弟宣茂,太和初,拜中書博士。稍遷司空諮議,轉司馬,監營構事。出除寧朔將軍,試守正平郡,不拜。兼定州大中正。坐受鄉人財貨,為御史所劾,除名為民。從駕征新野,又從討樊鄧。持節、兼散騎常侍、東南二道使。景明中,除平陽太守,以罪左遷步兵校尉。正始初,除太中大夫,遷光祿大夫。宣茂議明堂之制,以五室為長,與游肇往復,肇善之。遷平東將軍、幽州刺史。延昌二年卒,年五十九。遺言薄葬。贈本將軍、齊州刺史,諡曰惠。
- ^ 《北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元茂弟宣茂,太和初,拜中書博士,後兼定州大中正,受鄉人財貨,為御史所劾,除名。正始初,除太中大夫,遷光祿勛。與游肇往復,肇善之。卒於幽州刺史,遺令薄葬,贈齊州刺史,諡曰惠。
- ^ 罗新|崔巨伦其人. 澎湃新聞. [2023-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17).
- ^ 詹文宏 等主編. 《燕赵碑刻 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下》. 天津市: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5.03: 486–487. ISBN 978-7-201-09178-5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