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北行政區
外觀
粵北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已撤銷的行政區,在今廣東省北部。
1952年設置,行政公署駐韶關市。轄原北江專區所屬韶關市及曲江、樂昌、仁化、南雄、始興、翁源、佛岡、從化、清遠、英德、陽山、連南、連山、連縣、乳源15縣;原珠江專區所屬花縣;原東江專區所屬連平、和平、新豐3縣。粵北行政區轄1市、19縣。
1953年,撤銷連南、連山2縣,合併設立連南瑤族自治區。1954年,恢復連山縣。1955年,連南瑤族自治區改為連南瑤族自治縣。至此,粵北行政區轄1市、18縣、1自治縣。10月,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撤銷粵北等四個行政區。1956年,報告獲得批准[1],粵北行政區轄縣分別劃歸韶關、佛山、惠陽3專區:
- 將花縣劃歸佛山專區;
- 將連平、和平2縣劃歸惠陽專區;
- 從化縣曾一度劃歸佛山專區,不久又劃入韶關專區;
- 將韶關市及曲江、樂昌、仁化、始興、南雄、翁源、新豐、佛岡、從化、清遠、英德、陽山、連山、連縣、乳源15縣和連南瑤族自治縣劃歸韶關專區。
註釋
[編輯]- ^ 《國务院关于同意撤銷粵中、粵北、粵东、粤西行政公署成立汕头、惠陽、佛山、韶关、高要、湛江、合浦專員公署給廣东省人民委員会的批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1956, (1956年08期). ISSN 1004-343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2) (繁體中文).
參考文獻
[編輯]-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