穂積陳重
穂積陳重 穂積 陳重 ほづみ のぶしげ 男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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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伊予國宇和郡宇和島藩中之町 (今愛媛縣宇和島市京町) | 1855年8月23日
逝世 | 1926年4月7日 大日本帝國東京府東京市牛込區拂方町 | (70歲)
死因 | 心肌梗塞 |
國籍 | 日本 |
配偶 | 穂積歌子 (1882年結婚—1926年結束) |
學歷 | 法學博士(1888年) |
母校 | 開成學校、倫敦大學、中殿律師學院、柏林洪堡大學 |
職業 | 學者、政治人物 |
專業 | 法學 |
著作 | 《法典論》《法律進化論》《法窗夜話》 |
穂積陳重(日語:穂積 陳重/ほづみ のぶしげ Hozumi Nobushige,1855年8月23日—1926年4月7日),曾用名入江陳重(日語:入江 陳重/いりえ のぶしげ Irie Nobushige),日本明治時代法學家、政治家,日本首批法學博士之一,被稱為日本「民法之父」。曾任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學部長、貴族院敕選議員、樞密院副議長、議長等職,英吉利法律學校(今中央大學)創始人之一,亦是獨逸學協會之會員。穗積陳重曾作為延期派成員參與了明治時期的「民法典論爭」,舊民法被否定後,他致力於明治民法的制定[1]。
穂積陳重一生著作頗豐,首創「法系(族)」概念[2],將「法理學」概念引入漢字文化圈,對中國大陸及台灣乃至整個東亞法學界影響頗為深遠。
生平
[編輯]穂積陳重1885年(安政2年)8月23日生於四國伊予國宇和島藩的一個國學學者家庭,起先進入藩校明倫館學習;1870年(明治3年),作為大學南校貢進生被選入江戶,次年1月入學。1876年至1881年,他先後前往倫敦大學倫敦國王學院、中殿律師學院、柏林洪堡大學留學,並於1879年取得英國出庭律師資格。回國後,他在東京帝國大學擔任德國法及比較法教授。1885年,他攜手一眾青年律師創建今中央大學之前身——英吉利法律學校;1888年獲授法學博士,與祺作麟祥、田尻稻次郎、菊池武夫和鳩山和夫四人為日本近代史上首批法學博士。
1890年,穂積陳重就任日本貴族院敕選議員;1912年3月,他因病辭職返鄉,1915年依功勳敘男爵爵位,次年任帝國學士院院長;1925年,任樞密院議長[3]。1926年,穂積陳重因心肌梗死在東京逝世。其出身的宇和島市在其身故後曾討論樹立銅像紀念,然而穂積陳重生前曾強調:若後人有意,其更傾向於樹立如橋樑般具備現實用途的紀念設施。1930年2月,宇和島市政府架設「穂積橋」致敬,該橋位於今宇和島市新町二丁目[4]。
榮譽
[編輯]位階
[編輯]- 正七位(1882年3月7日)
- 從六位(1882年6月1日)
- 正六位(1885年5月7日)
- 正五位(1891年12月10日)
- 從四位(1896年12月21日)
- 正四位(1902年3月31日)
- 從三位(1907年5月20日)
- 正三位(1912年3月11日)
- 從二位(1923年2月10日)
- 正二位(1926年4月8日)
爵位
[編輯]- 男爵(1915年12月1日)
勳章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穗積陳重; 何勤華. 丁小宣 , 編. 法律进化论 1997年12月第1版.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5 (中文(中國大陸)).
- ^ 趙明. 中华法系的百年历史叙事 (PDF). 法學研究: 3–21. [2024-05-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3-13) (中文(中國大陸)).
- ^ 班天可. 如数家珍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藏书的故事(三)——遗墨淋漓尚如故. 復旦大學法學院. 2018-07-28 [2024-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06) (中文(中國大陸)).
- ^ 穂積橋(ほづみばし). 愛媛縣教育委員會. [2024-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7)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