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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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蒙(1054年—1121年),字元功北宋密州高密縣(今山東省高密市)人。宋徽宗尚書左丞

生平[編輯]

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進士及第。擔任寶雞縣尉,知柏鄉縣,有能名。百姓之訟決於庭,受罰之人不怨,改任襄邑縣。

宋徽宗崇寧年間擔任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上疏論去冗官、容諫臣、明嫡庶、別賢否、絕幸冀、戒濫恩、寬疲民、節妄費、戚里毋預事、閹宦毋假權等十事。徽宗採納,任命他為侍御史

高永年西征失敗,被殺死。徽宗大怒,認為是劉仲武等十八將不用命,以至敗軍失將,命侯蒙為給事中,到秦州逮捕、審問劉仲武等十八人。侯蒙到達秦州時,又拜之御史中丞。但侯蒙以漢武帝王恢秦穆公赦免孟明視為例,請求赦免劉仲武等人,宋徽宗同意了。後侯蒙改任刑部尚書戶部尚書

大觀四年(1110年),侯蒙以戶部尚書同知樞密院[1],進尚書左丞

政和六年(1116年),為中書侍郎。他與蔡京不協,上言蔡京心術不正,蔡京於是彈劾他獨頒錢制之事。

政和七年(1117年)十月,罷職,出知亳州,之後加資政殿學士。

宣和三年(1121年)宋江起義進犯京東路,侯蒙上書朝廷:「江以三十六人橫行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過人。今青溪盜起,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主張招降宋江,以討方臘。宋徽宗讓他知東平府,來招撫宋江,沒有到任即卒,時年六十八歲,贈開府儀同三司文穆。

全宋詞》據《夷堅甲志》卷四錄其詞《臨江仙》一首,為其登進士第之前作。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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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351》,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文獻[編輯]

  1. ^ 《宋宰輔編年錄》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