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武術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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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武術之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國家體委,現國家體育總局)向其管轄範圍內各縣級行政區評選頒發的一個稱號,用於表彰武術活動開展良好的地區,推動全國城鄉武術運動的深入開展[1]

歷史[編輯]

1991年,國家體委下發《關於開展全國「武術之鄉」評選活動的通知》,規定全國武術之鄉評選活動以縣、市、區為單位參加評選。1992年,全國武術之鄉首次評選開始[1]。2012年3月23日,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頒佈《全國武術之鄉管理辦法(試行)》[2]

名單[編輯]

第一批[編輯]

1992年評選[1]

第二批[編輯]

1996年評選[3][4]

第三批[編輯]

2001年評選[4]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郝心蓮. 新中国武术发展史概论(续). 體育科研. 1996, (4): 9. 
  2. ^ 武管中心“武术之乡”试行管理办法出台. 國家體育總局. 2012-07-25 [2020-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3). 
  3. ^ 武术之乡命名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中華武術. 1997, (1): 26. 
  4. ^ 4.0 4.1 全国武术之乡名单. 中華武術. 2007, (5): 19. 
  5. ^ 全国武术之乡. 平陽新聞網. 2014-10-26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