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民族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在英屬印度殖民地根據「兩個民族」理論分治後,印度政府堅持「多樣姓種的統一」的國族敘述,但不承認任何「族性」分類;[1]並沒有一個像中國一樣的「民族」具有政治和治理意義的統一範疇來劃分組成國族的多元單位,[2]根據印度語言的使用情況可將印度劃分為10多個主要群體和30多個較小的族群,其中使用印地語印度斯坦族佔46.3%,泰盧固族佔8.6%,孟加拉族佔7.7%,泰米爾族佔7.4%,還有其它族裔群體。印度人根據宗教劃分,83%的居民信奉印度教,其次為伊斯蘭教基督教錫克教佛教耆那教等。

形成歷史[編輯]

印度的族群數量眾多,構成複雜,是地理民族大遷移、大融合的產物。

約在公元前3000年前,達羅毗荼人就居住在南亞次大陸。此後,習慣上稱之為雅利安人游牧部落從西北部遷入。此後陸續又有波斯人、大月氏人、嚈噠人等民族從西北部進入,形成了印度民族的複雜現象。按照英國殖民時期的分類,全國有幾百個族群和部族,其中印度斯坦人人數最多,約佔全國人口46.3%,主要分佈在北方邦旁遮普邦比哈爾邦拉賈斯坦邦中央邦等地;次為泰盧固人馬拉地人泰米爾人古吉拉特人卡納達人、馬拉雅拉姆人、奧里亞人、旁遮普人,孟加拉人等,人口均超過1000萬。 [3]

語言群體列表[編輯]

1.印度斯坦人(Hindustanis) [編輯]

又譯「興都斯坦人」,約1.805億人(1978),分佈在北方邦、中央邦、拉賈斯坦邦、哈里亞納邦、比哈爾邦,以及德里等全國各大城市。中國史籍中稱其居住地為「身毒」、「賢豆」、「天竺」、「印度」等。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混有澳洲人種成分。

一般認為印度斯坦人主要是公元前14世紀左右遷入的古代雅利安游牧部落,與當地達羅毗荼人的混血後裔,故有人稱之為「雅利安-達羅毗荼人」。膚色從淺褐至黑色都有,其中上層較白,下層較黑。係由許多族源相同、語言文化和生活方式接近的地區性民族集團組成。印度並不把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看待。

把他們聯繫在一起的是印度斯坦語,其中包括印地語和烏爾都語,均屬印歐語系印度語族。印地語以天城字體的梵文字母為基礎,包含較多梵語詞彙,是印度的官方語言。烏爾都語則是在莫臥兒王朝時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其中既有印地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詞彙,又有土耳其語和其他語言的詞彙。其書面語用阿拉伯字母拼寫。

印度斯坦人主要信奉印度教,部分信奉佛教伊斯蘭教。公元前7世紀在吠陀教基礎上形成婆羅門教,主張吠陀天啟、祭司萬能和婆羅門至上;把人分成婆羅門(祭司)、剎帝利(武士)、吠舍(農民和工商業者)和首陀羅(無技術的勞動者)4大種姓,並另有賤民等級。爾後,又由4大種姓演變出許多亞種姓。種姓之間界線森嚴,非但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同坐、同食。8~9世紀,經商羯羅改革,逐漸形成目前的印度教,為大多數南亞人所信仰。公元前6~前5世紀,作為反婆羅門思潮的佛教和耆那教興起,印度斯坦的鹿苑成了佛教中心。13世紀印度教復興,佛教在印度受到排擠,但在亞洲其他地區得到廣泛傳播。耆那教目前信徒雖少,但還有相當勢力。早期商人帶來伊斯蘭教。隨着12世紀穆斯林征服印度,伊斯蘭教勢力越來越大,至16世紀佔據統治地位。目前,印度斯坦人中仍有少部分是穆斯林。受印度教種姓制度影響,穆斯林中也有等級之分(有人稱之為「族姓」),分為賽義德、謝克、穆格爾等,但等級界線不及印度教種姓那麼嚴格。  

印度斯坦人歷史悠久,與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創造了輝煌的印度文化。公元前2000年至前1000年間寫成《吠陀》,成為婆羅門教以及印度教最古老的經典。後來成書的還有《奧義書》、《往世書》、《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摩奴法典》以及大量佛經,流傳至今,是人類文化寶庫中的重要遺產。在天文、歷算、醫學、音韻學、繪畫、音樂、舞蹈、建築、雕刻等方面也有很高成就。印度斯坦人與中國早有交往。公元前117年,張騫出使西域曾派副使前往。5世紀及以後,中國高僧法顯、玄奘曾遊學其地,許多印度僧人也曾前來中國講經。

印度斯坦人盛行父系大家族制,常由三、四代人組成。印度教徒實行種姓內婚,多為父母包辦。婦女地位低下,寡婦不許再嫁。寡婦殉葬之事,至今時有發生。印度教徒一般採用火葬,餘燼投河。恆河是印度教的聖河,認為骨灰投入聖河是人生最好的歸宿,可來世得福。為此,很多病人、老人不惜長途跋涉來到恆河岸邊,等待最後時刻的降臨。男子一般穿無領長袖寬衣,下着圍褲或着寬大衣褲。婦女上穿淺色開襟短袖緊身衣,下圍彩色紗麗,一端裹住腰身,另一端搭在肩上。紗麗與緊身衣之間袒露一段腰身。婦女首飾很多,不少人喜戴鼻飾。  

印度斯坦人主要從事農業。農村實行種姓服務制度,按傳統職業分工。恆河地區是印度主要農業區之一,北部主要種植小麥、玉米、大麥和豆類;南部種植水稻、油料作物、甘蔗和棉花等。一部分人在工廠、礦山做工;手工紡織普遍,以棉紡、喇繡及金屬製品等精巧手工藝著稱於世。近年來資本主義有較大發展,但在農村中主要是封建性小農經濟。[3]

2.達羅毗荼人(Dravidians)[編輯]

南亞使用達羅毗荼語言各民族的統稱。屬不同人種類型。泰盧固人 、泰米爾人、馬拉雅蘭人以及坎納拉人等屬達羅毗荼人種類型。多信印度教的濕婆教派。對其起源,學術界意見不一。一般研究者認為他們是從地中海沿岸或小亞細亞進入印度的,使用達羅毗荼語言的布拉灰人是其滯留部分。原有相當高的文化,聞名於世的莫亨覺達羅和哈拉巴文化(現在巴基斯坦境內),即達羅毗荼人所創造。但也有人認為他們本來就是印度的土著民族,發源於今泰米爾納德地區。游牧的雅利安人進入印度,迫使達羅毗荼人南遷或逃往其他地區。目前這些民族的經濟文化均較發達。  

另有一些較為原始的民族雖在不同程度上受上述民族的影響,而且使用達羅毗荼語言,但主要屬尼格羅-澳洲人種中的維達類型(如托達人、科塔人、奧朗人、坎德人及貢德人等)和尼格利陀類型(如馬勒爾人、潘尼安人、卡達爾人等)。他們的經濟、文化均很落後,許多尚處在母系或父系氏族社會階段,靠採集和射獵為生,保留萬物有靈信仰。民族學家有時稱他們為「前達羅毗荼人」,認為他們是達羅毗荼種人來到前就生活在印度的土著居民。[3]

3.泰盧固人(Telugus)[編輯]

又稱「安得拉人」,約5450萬人(1978),主要分佈在安得拉邦,相鄰各邦亦有分佈。屬達羅毗荼人種類型。使用泰盧固語,屬達羅毗荼語系東南語族,受梵語影響很大,吸收大量梵語詞彙。字母與坎納拉文近似,係由梵文天城體演化而來。信仰濕婆教和毗濕奴教混合的印度教;一部分人信仰基督教或伊斯蘭教 。有人認為泰盧固人是雅利安人、達羅毗荼人和蒙古人的混血後裔。公元前3~公元3世紀曾建立安度羅國,有發達的文學藝術。19世紀在英國殖民統治下,備受嚴重剝削。印度獨立後,於1953年建立安得拉邦。  

泰盧固人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4個種姓,每一種姓又分數以百計的亞種姓。但種姓界線不如其他地區嚴格。實行種姓內婚,允許交表親,寡婦不許再嫁。人死後在河邊火化,餘燼投河。多數人以務農為生,種植水稻、煙草、芒果等,部分人從事漁業。男人喜穿無領肥袖長衫,纏一寬大圍褲,包頭布,留翅胡;婦女穿紗麗,無論貧富,從頭到腳戴滿各種首飾,吊一大鼻環,用蕃紅花或薑黃把全身染成黃色,有的文身。[3]

4.馬拉地人(Marathis)[編輯]

亦稱為「馬哈拉施特拉人」、「馬拉塔人」。約有5000萬人(1980),主要分佈在馬哈拉施特拉邦,其他邦也有分佈。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使用馬拉地語,屬印歐語系 印度語族。有以梵文天城體字母為基礎的文字。多信印度教,部分人信耆那教、 伊斯蘭教 和基督教。馬拉地人系雅利安人與當地的達羅毗荼人混合,並吸收拉傑普特人、古賈爾人、阿赫爾人等成分逐漸形成的。他們在歷史上曾建立摩訶喇陀國,1674年建立強大的馬拉塔帝國。1775~1817年間數次發動武裝鬥爭,反抗葡、英入侵,失敗後遭受殖民統治。1960年建邦。種姓制度甚嚴,分為三大部分,即阿斯爾馬拉地、貢畢馬拉地和貢格利馬拉地。阿斯爾馬拉地人自稱是上層拉傑普特人的後裔,過去多是封建地主和王公貴族。其他兩部分被認為是下層馬赫拉塔人的子孫,歷來當農民、牧民、僕役和兵士。三部分人之間原則上互不通婚。馬拉地人文學、藝術歷史悠久,早在13世紀已有本民族的文學書籍。農村居民愛穿緊袖或短袖無領衫,纏大頭巾;城市男子愛戴黑圓帽,留翅胡,婦女穿方格紗麗。大多從事農業,種植水稻、棉花、小麥和豆類。近年來資本主義經濟有所發展,但廣大農村仍以小農經濟為主。  [3]

5.泰米爾人(Tamils) [編輯]

約4780萬人(1978),主要分佈在印度的泰米爾納德邦、安得拉邦、喀拉拉邦,以及斯里蘭卡的東部和北部地區。在緬甸、馬來西亞、中南半島、印度尼西亞、毛里裘斯、斐濟、東非和南非的印度僑民中,亦有為數不少的泰米爾人。除一部分雅利安婆羅門外,都屬達羅毗荼人種類型。身材矮小,膚色較黑,鼻子小而扁平,嘴唇厚,頭髮黑而濃密、捲曲。使用泰米爾語,屬達羅毗荼語系南部語族,有獨特字母。信仰印度教,屬濕婆教派,種姓制度森嚴;少部分人信基督教。有的印度學者認為,印度南部的古老居民最早是尼格羅人 ,後來是原始 澳洲人 ,再後是 達羅毗荼人。最後,雅利安人南下,征服了達羅毗荼人。他們和達羅毗荼人中的祭司結合,形成婆羅門種姓。  

泰米爾人歷史悠久。公元前3世紀曾建立焦爾(舊譯朱羅)、邦迪耶(舊譯潘地亞)、傑爾(舊譯其羅)等國。13世紀入侵斯里蘭卡,在其賈夫納地區建立王國。14世紀為維查耶納加爾王國的一部分,17世紀分裂成許多小王國。泰米爾人長於建築、青銅雕塑,以及表演古典舞蹈和民間戲劇,對印度南部、斯里蘭卡北部及東南亞文化的發展起過重要作用;航海、數學、醫學亦有很高成就。經濟因地而異,有的狩獵,有的從事畜牧或漁業,有的從事農業,種植水稻。男人通常只纏一條兩米長的圍褲;有的還披一條小布單或穿一件無領長袖綢衫。婦女喜歡穿帶金銀花邊的紗麗。以大米為主食,喜吃酸辣、椰油和葷食,飲咖啡。盛行姑舅表婚,山區仍有搶親習俗。人死後行火葬。[3]

6.古吉拉特人(Gujaratis)[編輯]

舊譯「瞿折羅人」。約3260萬人(1978),主要居住在古吉拉特邦境內,其他邦也有分佈。基本屬歐羅巴人種,但混有達羅毗荼人種和蒙古人種的成分。使用古吉拉特語,屬印歐語系 印度語族,梵語詞彙佔40。有以梵文天城體字母為基礎的文字。大部分人信仰印度教,少部分人信仰 伊斯蘭教、耆那教、祆教和基督教。中世紀曾建立國家,中國古稱為「瞿折羅」、「胡茶辣」。19世紀上半葉遭英國殖民統治。印度獨立後於1960年單獨建邦。近幾十年來,不少古吉拉特人成為印度政界有影響的人物,民族運動領袖、聖雄M.K.甘地即其中之一。古吉拉特人分拉吉普特、古賈爾、婆羅門和吠舍四大種姓。實行種姓內婚。農村主要穿圍褲、頭包大頭巾。城市多穿無領長袖衫或襯衣,外套緊領長衣或西服,戴黑尖帽或甘地帽(船形白帽)。婦女主要圍裹紗麗。城市居民以麵食為主,大米為輔;農村的則以高粱、粟米為主食。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水稻、小麥、玉米、甘蔗、棉花等。部分人以經商為業。爪哇的印度商人,日本的印度珠寶商,多為古吉拉特人。印度的大工業、電影業、戲劇業以及海上貿易,大多也掌握在古吉拉特人手裏。  

另有部分古吉拉特人分佈在巴基斯坦、東南亞、非洲等地。[3]

7.卡納達人(Kanarese) [編輯]

亦稱「坎納達人」。約3000萬人(1980)。主要居住在卡納塔克邦,與之相鄰各邦亦有分佈。屬達羅毗荼人種。使用坎納拉語,屬達羅毗荼語系南方語族。其文字係由梵文天城體演化而來。信仰印度教和耆那教,也有人信仰伊斯蘭教 或基督教。保留母權制殘餘。分婆羅門、沃克林、林加耶德和首陀羅4大種姓。婆羅門屬社會上層。沃克林人數多,有影響,自稱是剎帝利的後裔。林加耶德意為敬奉濕婆林加的人,原是一個宗教派別,後來才形成一個種姓,他們有文化,善於經商。首陀羅人數最多,原是當地的土著居民,後來成了婆羅門和沃克林的奴僕。首陀羅分許多支,其中不少至今仍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坎納拉人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水稻、棉花。一般都纏圍褲,上身披一布單。在正式場合穿黑色長外套,包帶金邊白色頭布。工人多戴皮帽。農民喜在腰間插一把匕首。婦女穿緊身胸衣,纏彩色紗麗,脖頸、胳臂、腰部裸露,全身用蕃紅花和薑黃塗成黃色,牙齒染成黑色,頭髮一半盤成圓形髮髻,一半散在髮髻四周,再插以各種鮮花,全身戴滿各種首飾。

8.旁遮普人(Punjabis)[編輯]

約7000萬人(1978),印度的旁遮普人主要聚居於旁遮普邦及周邊地區。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混有蒙古人種血統,典型的旁遮普人高大魁梧,膚色稍白,略帶褐色。使用旁遮普語,屬印歐語系印度語族。文字用錫克教師尊創製的古木基文字母、阿拉伯字母或天城文字母。不少人通用烏爾都語和印地語。旁遮普人大體由4種人組成:

  • 古代雅利安人及後來進入旁遮普地區的希臘人和塞種人等,主要分佈在印度境內。
  • 賈特人,主要分佈在巴基斯坦境內。拉傑普特人,系移居旁遮普的拉賈斯坦人的後裔。
  • 古賈爾人,古代自克什米爾遷入,其上層多屬剎帝利種姓。  

巴基斯坦境內的旁遮普人多信伊斯蘭教;印度境內多信印度教和錫克教。信仰印度教的旁遮普人實行種姓內婚,死後 火葬。信仰伊斯蘭教的旁遮普人按伊斯蘭教習慣通婚,死后土葬。近年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有一定發展,農村以小農經濟為主。主要從事農業,紡織、陶器、地毯工業和木刻也很發達。信奉印度教的柯德利(即剎帝利)種姓則多從事商業。農民通常穿無領長袖布衫,纏圍褲,包長頭巾。逢年過節和婚嫁喜慶時,則穿絲綢衣服,頭巾的一端或兩端垂在耳上。城市婦女穿肥腿長褲、單衫、披披巾。婦女善於繡花,披巾上常繡各式花色圖案。以麵食為主,在膳食中喜用大量酥油和奶酪。旁遮普人性格開朗,能歌善舞。[3]

9.比哈爾人(Bihar) [編輯]

主要分佈在比哈爾邦境內,孟加拉邦和北方邦亦有分佈。約5635萬人(1980)。屬歐羅巴人種,混有達羅毗荼人 血統。使用比哈爾語,被稱為孟加拉語的姐妹語,屬 印歐語系印度語族。有以梵文天城體字母為基礎的文字。比哈爾人的居住地曾是佛教中心,故一度多信佛教,以後佛教衰落改信印度教;12世紀末開始,部分比哈爾人皈依伊斯蘭教 。分婆羅門、巴明、拉吉普特、吠舍、迦耶斯特、首陀羅6個種姓,種姓制度森嚴。實行種姓內婚,普遍早婚。人死後行 火葬。長子和幼子分別為父親和母親主祭。平時只穿圍褲和無領單衫,特殊情況才穿長袷衣和緊腿長褲。主要從事農業和畜牧業。農作物以水稻、豆類雜糧為主。多食大米;山區有的靠白薯、高粱或豆類度日。由於比哈爾人一般貧窮,所以不少人去孟加拉、奧里薩、阿薩姆邦謀生,充當騎警、交通警、茶園工人等。  

另有部分比哈爾人分佈在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和尼泊爾。[3]

10.拉賈斯坦人(Rajasthanis) [編輯]

約2600萬人(1980),主要分佈在拉賈斯坦邦境內,相鄰各邦亦有分佈。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使用拉賈斯坦語,屬印歐語系 印度語族。有以梵文天城體字母為基礎的文字。多信印度教,屬毗濕奴派;少數信耆那教、 伊斯蘭教或基督教。拉賈斯坦人有時被誤稱「拉傑普特人」(意為「王族」),其實,正統的拉傑普特人為數不多。除拉傑普特外,在拉賈斯坦人中還有婆羅門、柯德利、查蘭(即帕特)、迦耶斯特和馬哈金5個種姓。拉傑普特種姓自古以來多屬王公貴族。其餘幾個種姓的人多從事農業、畜牧業和其他行業。但馬哈金種姓的人主要從事工業和商業,相當富有,在印度經濟和政治領域頗有影響。加爾各答是他們的中心,那裏的房產和商業有一半掌握在他們手裏。近年來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較快。拉賈斯坦人手工業發達,金屬工藝品、地毯、陶器、骨刻都很出色,建築、彩繪以及民間歌舞都有較高造詣。男子上穿齊腰坎肩,下纏圍褲,頭包布巾(包法各異,從頭巾上大體可以辨別出他們所在的地區和種姓)。婦女喜穿花布圍裙和緊身半袖短上衣,披一紗巾,腹部裸露,幾乎不穿紗麗,但從頭到腳佩戴各種首飾。拉賈斯坦人的主食是玉米、高粱等;富人吃麵粉、大米;多數人吃素食。  [3]

11.馬拉雅蘭人(Malayalams)[編輯]

約2134.7萬人(1980),分佈在喀拉拉邦境內。絕大部分屬達羅毗荼人種類型。使用馬拉雅蘭語或泰米爾語,屬達羅毗荼語系南方語族。有獨特的圓形體字母。信仰印度教、基督教或伊斯蘭教 。普遍敬奉蛇神。歷史上雅利安人進入喀拉拉地區後,與當地 達羅毗荼人發生混合,形成馬拉雅蘭人中的婆羅門種姓及部分中間種姓(既非婆羅門,又非首陀羅)。中間種姓在寺廟裏做服務性工作,靠婆羅門施捨度日。其餘的人都屬首陀羅種姓。首陀羅中地位最低的是各種工匠、農民和漁民。此外還有不可接觸的賤民,他們之中又有高低貴賤之分。約在8世紀末,阿拉伯商人來到喀拉拉定居,同當地婦女婚配,其後裔就是現在姓茂布萊的穆斯林。其中有些人經營商業或從事政治活動,有錢有勢。公元初年前後,馬拉雅蘭人曾建喀拉拉國,後不斷被切割成土邦。1947年,與國內其他民族一起贏得國家獨立。1956年建語言邦。馬拉雅蘭人至今仍保持母系社會和大家族制。絕大部分男女受過教育。喜歡穿潔白的衣服。男纏圍褲,披布單;女穿紗麗。一般以大米為主食,用竹筒蒸大米椰子飯,或用椰子汁煮大米、乾果、豆飯;窮苦人家以魚類和薯類為主食。  [3]

12.奧里亞人(Oriyas) [編輯]

亦稱「烏里亞人」。約2193.4萬人(1980),主要分佈在奧里薩邦。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使用奧里亞語,屬印歐語系印度語族,與孟加拉語相近,並受泰盧固語和馬拉地語影響。有近似孟加拉文和梵文天城體字母的圓形體文字。主要信仰印度教,屬毗濕奴派;少數信基督教。奧里薩地區的原始居民為達羅毗荼人,曾建立強大王國。約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雅利安人進入其地,逐漸與之融合,形成奧里亞人。公元前3世紀曾建立羯陵伽國,後相繼併入孔雀王朝、笈多王朝、莫臥兒王朝版圖。印度獨立後單獨建邦。分婆羅門、坎代德、戈拉臘、拉柬尼耶和首陀羅5個種姓。種姓制度不嚴,種姓地位可升可降。實行種姓內婚。包辦婚普遍。高等種姓寡婦不得再嫁。人死後行火葬。奧里亞人大多從事農業,以種水稻為主。擅長首飾加工和石刻工藝。一般穿無領上衫,纏一圍褲,披一布巾。  [3]

13.阿薩姆人(Assamese)[編輯]

自稱「阿霍米亞人」。約1462.5萬人(1980)。主要居住在阿薩姆邦。阿薩姆地區的最早居民屬原始澳洲人種,體質特徵與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澳洲的一些原始部落相近。後來,達羅毗荼人進入,與之發生混合;而後蒙古種人、雅利安人相繼到來。他們經過長期融合,逐漸形成了今天的阿薩姆人。阿薩姆人一般膚色呈黃色或黑黃色,身材矮小,面部有明顯蒙古種人特徵。使用阿薩姆語,屬印歐語系印度語族,與孟加拉語相近,但受藏緬語影響很大。有以梵文天城體字母為基礎的文字。信仰印度教,屬濕婆派,敬奉克里希納神和象徵力量的濕婆神、迦利女神。男女婚姻自主。人死後行火葬 。多以務農和畜牧為業,種植水稻、棉花等。男子只穿圍褲,冬季肩披布單;婦女穿長 統裙,纏胸巾,頭上和肩上披紗巾(城市婦女多穿紗麗)。多以大米為主食,尤喜喝茶。[3]

18.比爾人(Bhils) [編輯]

約有250萬人(1980),主要分佈在中央邦、拉賈斯坦邦、古吉拉特邦和馬哈拉施特拉邦。屬尼格羅-澳洲人種,有的與維達人 相近,有的具有 尼格利陀人的特徵。使用比爾語,受古吉拉特語影響最深,一般視作古吉拉特語的方言,同時也受拉賈斯坦語、坎德西語和馬拉地語的影響。多信印度教,同時保留萬物有靈信仰;部分信伊斯蘭教。有些教徒不吃任何白色東西。20世紀初曾出現巴迦提教,崇拜室利•羅摩,宣揚苦行和正義,後遭英國殖民當局**。他們有自己的上帝創世造泥人和洪水傳說。比爾人分為許多部落,大多處在父系氏族階段。曾統治拉賈斯坦的一些地區,後又參加拉傑普特軍隊與莫臥兒作戰。幾次舉行抗英**。1916年曾在賈塔蘭普爾和班斯瓦達建立王國。現正迅速被拉賈斯坦人和古吉拉特人同化,以低種姓身份進入印度教社會的「主流」。  

比爾人主要從事農業,耕作粗放,部分仍行 刀耕火 種。作物有水稻、玉米、豆類、蔬菜等;兼營採集和漁獵。嚴格實行部落內婚和氏族外婚,允許交表親,常見夫兄弟婚和妻姊妹婚。女子無論婚否,均可單方闖入男家,宣佈與其結婚,按習俗規定,即使有婦之夫也不應拒絕。盛行一夫多妻。人死後火化,立石碑紀念。[3]

19.貢德人(Gondis)[編輯]

南亞印度少數民族之一。又譯「岡德人」。有272萬人(1978),分佈在南起戈達瓦里河,北至文迪亞山的廣大地區;中央邦、奧里薩邦、安得拉邦、比哈爾邦以及相鄰各邦亦有分佈。屬尼格羅—澳洲人種維達類型。使用貢德語,屬達羅毗荼語系貢德語族,很多人使用周圍其他民族的語言。無文字。信仰印度教及古代神靈,迷信兆頭。每家廚房一角築一土台,油燈長明,供奉祖先靈位。14世紀左右曾在科爾拉、貝杜爾、代奧克爾、欽德瓦拉、加爾哈、曼德拉以及昌德等地建立若干王國。18世紀上半葉受英國殖民統治,1857年參加印度民族大起義。直到1947年印度獨立前還保留許多土邦。  

據1961年人口普查,貢德人分拉傑貢德、科伊特爾、馬里亞、穆里亞等46個 部落 。每一部落包括一雙半族,半族再分若干圖騰 氏族。社會上分貴族、佃戶和僱工3個等級。大家族和小家庭並存。主要從事農業,栽培玉米、稷類、黑綠豆、水稻、油菜、棉花等作物。不久前尚行刀耕火種 ,兼事狩獵和採集。手工業較發達,不少人到礦場和種植園做工,生活貧困。有悠久的口頭文學傳統。盛行服役婚、交換婚和私奔婚;交表親交錯婚也較普遍,尤喜娶姑母之女,稱「回奶婚」。崇拜同樣神靈的氏族之間禁忌通婚。有為自然物舉行婚禮的習俗。婦女周身喇青,喇有星斗、十字等圖樣或男女圖像。[3]

20.蒙達人(Mundas)[編輯]

廣義[編輯]

指南亞印度中部使用南亞語系蒙達語族諸語言的民族集團。又譯「捫達人」。包括蒙達人本支、 桑塔爾人 、 霍人、卡里亞人、科爾庫人、比羅爾人、布米吉人、朱昂人、薩瓦拉人和加達巴人等。蒙達語族又稱科拉里亞語族,故蒙達人有時也稱科拉里亞人或科爾人。約750萬人(1971)。一般認為,蒙達人是印度最古老的居民,後被達羅毗荼人 和雅利安人排擠到中部深山密林之中。蒙達語言均無文字。  

狹義[編輯]

指蒙達人本支,約146.5萬人(1978),主要分佈在印度比哈爾邦和奧里薩邦。屬尼格羅-澳洲人種維達類型。保留萬物有靈信仰,崇拜太陽,迷信兆頭。據印度民族學家S.C.羅易考證,蒙達人原住北方邦阿澤姆格爾地區,後經曲折遷移,定居現地。18世紀中葉開始遭受英國殖民統治,加上地主、王公的壓迫,於19世紀末在酋長室利•比爾薩領導下,以宗教為旗幟進行反抗,蒙達人婦女表現尤為英勇頑強,後遭殘酷**。絕大部分蒙達人仍處在父系氏族階段。財產待幼子成年後,諸子均分,女兒無繼承權。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水稻、玉米、豆類和蔬菜,輔以採集和射獵。手工業較發達,擅長制陶、編織和木工;部分人在冶金等工礦企業做工。  

蒙達人殘留搶婚習俗。人死裝棺,連同生前用品一併火化,餘燼由人攜帶週遊各家親友及其生前常去場所後安葬,樹巨石碑紀念。[3]

21.霍人(Hos)[編輯]

約有85萬人(1978),主要分佈在比哈爾邦的辛格布姆、塞賴克拉和卡爾薩溫,以及奧里薩邦部分地區。屬尼格羅-澳洲人種維達類型。使用霍語,屬南亞語系蒙達語族。無文字。迷信萬物有靈,盛行祖先崇拜,每當收穫季節後便樹巨型石碑於祖墳。相傳霍人原從喬塔納格普爾遷來,歷史上曾征服布揚人,建立過王國。莫臥兒時期始終保持獨立。19世紀20年代開始與英國殖民者進行鬥爭。目前仍處在父系氏族階段。長子和幼子繼承財產稍厚。長子為家長,家族感和 氏族感極強。霍人實行等級制度,分頭人、普通人和賤民3個等級。主要從事農業,栽培水稻、玉米、稷類和豆類,兼事狩獵和採集。住房為板牆腳屋,壁塗牛糞,屋頂苫草。婚姻有自由結合、父母包辦和女子單方闖入等形式。一般允許姑舅表親,但視姨表親為亂倫。妻死,可續娶妻妹,但不得續娶妻姐。人死後行土葬。[3]

22.卡西人(Khasis) [編輯]

約有62.5萬人(1978),分佈在梅加拉亞邦和阿薩姆邦。屬蒙古人種南亞類型,兼有尼格羅-澳洲人種維達類型的特徵。使用卡西語,屬南亞語系卡西語族。信奉多神,主要崇拜亦母亦父的造物主和祖先;部分人信奉天主教,教徒約佔卡西人的40。原住印度東部肥沃平原,後受雅利安人排擠,遷至卡西-賈因提亞山區。分7大支系:博伊人(住卡西山區)、米基爾人(住賈因提亞山區)、瓦爾人(住南部)、林甘人(住西部)、哈丹姆人(住東部)、卡西人(住卡西台地)和普納爾人(住賈因提亞山區)。此外還有名為賈伊德-德卡爾人的一支,具有歐羅巴人種特徵,即混有雅利安人血統。各支系又分若干外婚氏族,以動物為名。社會處於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階段。土地分公地和氏族私地兩種。公地包括頭人用地、祭司用地和村地。氏族私地需經氏族會議允許方可轉賣。抓來的奴隸,其社會地位最低。經濟以農業為主,種植水稻、玉米、燕麥、馬鈴薯和花生,還栽培柑橘、檳榔等。生產工具簡陋。長於射獵。從前煉鐵業極盛,曾有「天山取火者,地上煉鐵人」之稱。婚姻自由,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後從妻居。除瓦爾人外,均由最小女兒管理家務,主持祭祀,繼承大部財產。其餘女兒婚後另居,非婚生者無繼承權。過繼之風普遍,主要過繼女孩繼承家業。人死後火化,遺骨經複雜儀式後掩埋。卡西人能歌善舞,有豐富的口頭文學。[3]

23.那加人(Nagas)[編輯]

南亞印度東北部的部落集團。約36.9萬人(1980),主要分佈在那加蘭邦。屬蒙古人種南亞類型,個子小,膚色黃,前額寬。使用那加語,分多種方言,屬漢藏語系 藏緬語族。無文字。信萬物有靈,基督教也有一定影響。他們自稱其祖先系從中國雲南遷到緬甸,進而遷到那加山區。印度史詩記載,那加人早在摩訶婆羅多時代就已生活在那加山區。現分5大支系,即:安加米人、阿奧人、塞馬人、倫馬人和洛塔人。下面又分16個小支。大小支系自成一體,語言不通,互不交往。各支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區和村落,由民主選舉的長老會管理本村事務。通常用賭咒發誓的辦法判斷是非,裁決糾紛。社會發展不平衡,大都保留氏族 組織,部分地區已有階級分化。男女婚姻自由。滿13歲便搬進 公房居住。用對歌方式選擇對象,然後搬出公房,成家立業。那加人耿直尚武,一般有身份地位的人家,房頂均立兩根交叉木柱,上掛牛角。過去曾有獵頭習俗。從19世紀下半葉起,對英國殖民者的統治、壓迫、封鎖和屠殺進行了堅決反抗。那加人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水稻及雜糧,大部分仍處於刀耕火種 階段;同時從事採集和漁獵。以大米、高粱等為主食,亦吃蟒肉、野獸肉等。一般穿三角褲,系藤條,戴貝殼、手鐲,喜歡全身喇染青色。  

另有少數那加人分佈在緬甸西北部。[3]

24.尼科巴人(Nicobarians) [編輯]

自稱「肖姆人」。約有2萬人(1978),主要分佈於尼科巴群島。屬蒙古人種南亞類型。使用尼科巴語,屬南亞語系 孟高棉語族。無文字。尼科巴人系 馬來人與緬甸得楞人的混血後裔。身材矮小強壯,成年男子平均身高1.60米,膚色較黑,顴骨高,鼻小而平,頭髮稍呈波狀或捲曲,體毛較少,人多長壽。80信奉基督教,但仍保存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每家都供有怪誕雕刻,用以「驅邪避災」。尼科巴人的歷史悠久,古稱「裸體國」,古代希臘、阿拉伯和中國文獻均有記載。其居住地於1050年被南印度的朱羅帝國佔領。18世紀以來先後遭受丹麥、英國、日本的入侵和統治。尼科巴人實行村社制度,土地公有,村長世襲。以大家族為單位,居住干欄 (高腳屋)。表親和遠親常聚一處,成員可達百人。保留母權制殘餘,婦女地位較高,有財產繼承權。男女自由擇偶,婚姻關係鬆散。行一夫多妻,但僅限於富人。婚後從妻居,殘留 產翁 俗。主要從事農業,刀耕火種,栽培椰子、薯類、蔬菜及煙草。善以弓箭射鳥,用梭標獵取野豬,用叉、網、坑、毒藥捕魚。常乘帶有弦外支架的獨木舟出海。有時仍用竹片摩擦取火。衣着極為簡單,男穿兜襠布,婦女僅圍用植物纖維做的短裙。  [3]

25.安達曼人(Andamanese) [編輯]

主要居住在安達曼群島。1850年有5000多人,因遭受英國殖民者殘酷屠殺,人口銳減,至1951年只剩27人;1971年人口普查時又減至24人。屬尼格羅-澳洲人種尼格利陀類型。身材矮小,膚色較黑,頭髮黑紅,短而捲曲。頭顱扁平,鼻小唇厚,不外翻,面部寬闊,顴骨突出。使用安達曼語,語言系屬未定。無文字。迷信鬼神和巫術,懼怕樹林、海洋、疾病和祖先「鬼魂」。  

安達曼人原分10個部落,每個部落佔有一定的區域。部落之下分為若干地方集團,由頭人管轄。保留母系制殘餘。集團內的事務由年長的男人和女人處理。無法律。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者,由受害者本人或聯合親友進行報復。靠採集、漁獵為生。所用工具極為原始,用弓箭和投槍打鳥獸,用網、排鈎、短矛、魚叉、弓箭及植物汁麻醉捕魚蝦,用掘棍採集塊莖、野果和貝螺。能製造粗陶器、獨木舟,會用竹篾、藤條、蔓草編織籃子。不懂馴養牲畜。家犬是1858年從外面引進的。實行一夫一妻制。沒有表示各種親戚關係的稱謂,通常直呼名字。一般無衣着,男女都剃髮,喜歡全身喇青,佩戴用骨、貝、木竹以及樹葉、藤蔓製成的腰帶、臂箍、手鐲和項鍊。[3]

參考文獻[編輯]

  1. ^ 和紅梅 周少青. 印度民族国家构建中应对复杂多样性的政治策略及其效果. 中國社會科學網. 《西南民族大學學報》. [2019-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16). 
  2. ^ 吳曉黎. 从印度视角观照印度“民族问题”:官方范畴与制度框架的历史形成 (PDF). 民族研究. [2021-12-1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7-11).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馬加力. 印度民族宗教概况[J]. 國際研究參考,2003(5):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