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國際公約
外觀
類型 | 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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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85年12月10日 |
簽署地點 | 紐約 |
生效日 | 1988年4月3日 |
保存處 | 聯合國秘書長 |
語言 | 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
《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大會1985年12月10日第40/64號決議[1]通過的公約。通過的同日公約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並於1988年4月3日生效。公約以《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的國際宣言》、《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為基礎,致力於孤立南非種族主義政權、消除體育領域種族隔離。
內容
[編輯]締約國行為
[編輯]各締約國強烈譴責種族隔離,不得准許同、並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阻止實行種族隔離的國家進行體育接觸,且應拒絕對其相關機構、組織和個人提供財政、給予簽證(或)入境許可等。
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委員會
[編輯]公約設立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十五名道德高尚並決心與種族隔離作鬥爭的成員組成,這些成員由各締約國從其國民中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