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禪碑與受禪台
外觀
受禪碑與受禪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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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河南省臨潁縣 |
分類 | 石窟寺及石刻 |
時代 | 三國 |
編號 | 5-459 |
認定時間 | 2001年6月25日 |
受禪碑與受禪台位於中國河南省臨潁縣繁城鎮,是漢獻帝禪讓於曹丕,曹魏取代東漢的歷史見證,2001年被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受禪碑,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刻立。《公卿將軍上尊號》碑,高3.7米,寬1.1米,厚0.33米,是四十六位公卿將軍給曹丕的奏章,勸曹丕以魏代漢。《受禪表》碑,高3.7米,寬1.1米,厚0.3米,記錄了黃初元年冬十月二十九日漢獻帝將皇位禪讓給魏王曹丕之事。受禪台築於東漢延康元年,台高13米,面積約8448平方米,台上大殿等建築早已無存。[1]
參考文獻
[編輯]-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編輯委員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435.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