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縣
外觀
清末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的10月24日,當地華興會成員在縣城考棚成立常德軍政府,歸屬獨立的湖南軍政府。常德府知府逃跑,武陵縣知縣廖世英交出大印,承認新政權[1]。同月,裁武陵縣留常德府,但僅轄武陵縣地。民國二年(1913年)9月,廢府,仍為武陵縣,10月改名常德縣。
1949年7月29日,解放軍四野第49軍147師攻佔常德縣城[2]。後屬常灃專區、常德專區。1950年10月,常德縣劃出縣級常德市。1970年,常德縣和縣級常德市屬常德地區。1988年,撤消常德地區,設立地級市。縣級常德市改為鼎城區。另劃出部分鄉鎮與常德縣成立武陵區。
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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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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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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