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元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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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元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河南開封府祥符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丘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茂元(?—?),字本貞,河南開封府祥符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河南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1][2]。歷官江西撫州府知府,嘉靖四年(1526年)三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因被御史陳褒彈劾,六月乞致仕[3]

家族[編輯]

曾祖李□□;祖父李□;父李□,母高氏[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二》:嘉靖四年五月,御史陳褒劾奏吏部尚書廖紀因陳光薦用進,不以正大受內閣囑託,升知府李茂元副使,不稱銓衡,宜罷。紀因自劾乞休,不許。茂元蓋大學士賈詠親也,於是詠亦上疏求退。 上溫旨慰留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張雲
明朝襄陵縣知縣
正德二年-五年
繼任:
胡汝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