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滿朝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滿朝薦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湖廣麻陽縣
字號字汝揚,號震東、震寰
出生嘉靖四十年(1561年)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麻陽縣蘭里鎮
逝世崇禎二年(1629年)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麻陽縣蘭里鎮
出身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滿朝薦(1561年—1629年),字汝揚,號震東震寰湖廣麻陽縣蘭里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1604年)進士,官至太僕寺正卿。[1]

生平

[編輯]

滿朝薦10歲入塾,24歲中舉人,其後歷次參試,均名落孫山。[2]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43歲的他再次參加會試,中甲辰榜第32名,登甲辰科三甲進士。擔任咸寧縣知縣期間,關中一帶盜徒潛遁匿跡,百姓門不夜閉。後因御馬監監丞梁永縱容其下屬搶奪百姓財物,貪贓枉法,滿朝薦將王大義等繩之以法,遭到梁永的報復,被其以擅刑稅役的罪名上疏萬曆皇帝,萬曆帝不察,下詔降滿朝薦於廣西大學士沈鯉據實上奏萬曆皇帝,皇帝不聽,經陝西巡撫顧其志澄清,奉旨寬宥、官復原職。[3]1607年,因觸犯權貴,坐冤案入獄,受到嚴刑拷打,不屈不撓,6年後出獄。[1]朱由校即位後,滿朝薦出任南京刑部尚書,升至尚寶司正卿,之後出任太僕寺少卿、正卿。[1]天啟二年(1622年),因上疏觸怒魏忠賢,褫職為民。[1]崇禎二年(1630年)薦起故官,未上任卒。[4]

著述

[編輯]
  • 《十大可憂,七大可怪》
  • 《顛倒本》
  • 《椒山賦》
  • 《流火賦》
  • 《靈龜賦》
官銜
前任:
劉文煥
明朝咸寧縣知縣
1604年—1607年
繼任:
陳王庭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柏立 & 龔少石 (2000),第96頁.
  2. ^ 满朝荐的亲民故事(精选). [2016-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6). 
  3. ^ 满朝荐. [2016-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17). 
  4. ^ 《明史·卷246》:滿朝薦,字震東,麻陽人。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咸寧知縣,有廉能聲。稅監梁永縱其下劫諸生橐,朝薦捕治之。永怒,劾其擅刑稅役,詔鐫一官。大學士沈鯉等論救,不聽。會巡撫顧其誌極論永貪殘狀,乃復朝薦官,奪俸一歲。無何,永遣人蠱巡按御史余懋衡。事覺,朝薦捕獲其人。永懼,率眾擐甲入縣庭。吏卒早為備,無所掠而去。城中數夜驚,言永反,或謂永宜自明,永遂下教,自白不反狀,然蓄甲者數百。而朝薦助懋衡操之急,諸惡黨多亡去。朝薦追之渭南,頗有所格傷。永懼,使使系書發中,入都訟朝薦劫上供物,殺數人,投屍河中。帝震怒,立遣使逮治,時三十五年七月也。既至,下詔獄搒掠,遂長系。中外論救,自大學士朱賡以下,百十疏。最後,四十一年秋,萬壽節將屆,用大學士葉向高請,乃與王邦才、卞孔時並釋歸。
    光宗立,起南京刑部郎中,再遷尚寶卿。天啟二年,遼東地盡失,海內多故,而廷臣方植黨逞浮議。朝薦深慮之,疏陳時事十可憂、七可怪,語極危切。尋進太僕少卿,復上疏曰:
    比者,風霾曀晦,星月晝見,太白經天,四月雹,六月冰,山東地震,畿內霪潦,天地之變極矣。四川則奢崇明叛,貴州則安邦彥叛,山東則徐鴻儒亂,民人之變極矣。而朝廷政令乃顛倒日甚。
    一乞骸耳,周嘉謨、劉一燝,顧命之元老,以中讒去;孫慎行,守禮之宗伯,以封典去;王紀,執法如山之司寇,以平反去;皆漠不顧惜。獨忄卷忄卷於三十疏劾之沈紘,即去而猶加異數焉。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建言耳,倪思輝、朱欽相等之削籍,已重箝口之嗟;周朝瑞、惠世揚等之拂衣,又中一網之計。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邊策耳,西部索百萬之貲,邊臣猶慮其未飽;健兒乞錙銖之餉,度支尚謂其過奢。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棄城耳,多年議確之犯或以庇厚而緩求,旬日矜疑之輩反以妒深而苛督。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緝奸耳,正罪自有常律,平反原無濫條。遼陽之禍,起於袁應泰之大納降人,降人盡占居民婦女,故遼民發憤,招敵攻城。事發倉卒,未聞有何人獻送之說也。廣寧之變,起於王化貞之誤信西部,取餉金以啖插而不給卒伍,以故人心離散。敵兵過河,又不聞西部策應,遂至手足無措,抱頭鼠竄。亦事發倉卒,未聞有何人獻送之說也。深求奸細,不過為化貞卸罪地耳。王紀不欲殺人媚人,反致削籍。祖宗朝有是顛倒乎?若夫閣臣之職,在主持清議。今章疏有妒才壞政者,非惟不斥也,輕則兩可,重則竟行其言矣。有殛奸報國者,非惟不納也,輕則見讓,重則遞加黜罰矣。尤有恨者,沈紘賄盧受得進,及受敗,又交通跋扈之奄以樹威。振、瑾僨裂之禍,皆紘作俑,而放流不加。他若戚畹,豈不當檢,何至以閹寺之讒,斃其三仆?三宮分有常尊,何至以傾國之昵,僭逼母儀。此皆顛倒之甚者也。顧成於陛下者什之一二,成於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臣誠不忍見神州陸沈,祈陛下終覽臣疏,與閣部大臣更弦易轍,悉軌祖宗舊章,臣即從逢、幹於地下,猶生之年。
    既奏,魏忠賢激帝怒,降旨切責,褫職為民。大學士向高申救甚力,帝不納。已,忠賢黨撰《東林同誌錄》,朝薦與焉,竟不復用。崇禎二年薦起故官,未上卒。

參考書目

[編輯]
  • 柏立; 龔少石 (編). 第十七课:怀化名人纪略. 《怀化市初中乡土教材:历史》. 湖南省長沙市: 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0. ISBN 978753572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