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弘祚
外觀
焦弘祚(16世紀—17世紀),字丕顯,河南河南府登封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焦弘祚自幼聰明,讀書很快明白當中意義,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進士,獲授刑部主事。他志向遠大,寫下的詩文自成一家,得同僚傅梅器重。不久焦弘祚去世,留下傅梅作序的《龍篋餘集》流傳[1]。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乾隆《登封縣志》·列士傳·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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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弘祚(16世紀—17世紀),字丕顯,河南河南府登封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焦弘祚自幼聰明,讀書很快明白當中意義,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進士,獲授刑部主事。他志向遠大,寫下的詩文自成一家,得同僚傅梅器重。不久焦弘祚去世,留下傅梅作序的《龍篋餘集》流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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