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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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聖賢像傳略》之《王旦像》

王旦(957年—1017年10月3日),[1]因生於凌晨,取名旦,字子明大名府莘縣人,北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王旦其貌不揚,臉扁、鼻偏,喉部突起,有異人相。

太平興國五年(980年)進士及第(蘇易簡榜),時年二十三。旋以大理寺評事來到湖南平江任縣令。在平江縣,民間久有傳聞,官吏辦公的住所有怪物作祟,鬧得人夜不安寧,膽怯者不敢居住。王旦上任入住的前夜,有守衛官署的門吏聽到群鬼長嘯大呼:「宰相公要來了,我們快逃命」。自此以後,鬧鬼之事絕跡。傳聞雖有些荒誕,但從側面反映了人們對王旦的尊崇之情。還有一傳說,暑天青黃不接時,王旦到鄉下訪貧,在大樹下休息,地上的螞蟻會離他席坐的地方數尺,並不侵襲。見者甚感奇異,皆言貴人之福也。在平江任職四年,年齡雖少,但才識過人,他推行惠民政策,以道德標準教化士民,民服其教,百姓安居樂業。轉運使趙昌言假道平江,很欣賞王旦的施政方略,對其政績大加褒獎,認定他是一個有發展前途的青年才俊,僅憑一面之交,就將女兒許配給他,這足以證明王旦確實有非凡的才華。

由於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王旦的仕途從此一馬平川。雍熙元年(984年)王旦帶着身孕的妻子離開平江,命監潭州(今湖南長沙)銀場。是年,王旦長子出生。為紀念太宗改元「雍熙」,取名王雍。不久入朝任著作佐郎。參與編輯文苑英華》、《詩類》。二年(985年),遷殿中省丞(階官,從五品上)、通判鄭州。四年(987年),改通判濠州。淳化二年(991年),拜右正言、知制誥。三年(992年),知貢舉,加虞部員外郎(階官,從五品上)、同判吏部流內銓(差遣)、知考課院。太宗嘉其識體,改禮部郎中(階官,從五品上)、集賢殿修撰(職)。至道元年(995年),知理檢院。二年(996年),進兵部郎中(階官,從五品上)。咸平二年(999年)拜中書舍人(階官,正五品上)、數月,為翰林學士兼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三年(1000年)又知貢舉,鎖宿旬日,拜給事中(階官,正五品上)、同知樞密院事(差遣)。逾年,以工部侍郎(階官,正四品下)拜參知政事。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親征澶州,王旦隨行,不久雍王趙元份病重,王旦即先行回朝接任留守,十餘日不入家門。二年(1005年),加尚書左丞(階官,正四品上)。景德三年(1006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登上宰相之位。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任兵部尚書,知樞密院、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總理朝廷重大事務。

王旦氣度雍容,才識過人,胸藏錦繡而鋒芒不露,得到朝野上下一致好評。宋初名臣錢若水稱王旦為「棟樑之才」。太宗時,王旦掌管選授天下官吏的考課院,太宗多次嘉獎他「識大體」。真宗每次退朝都目送王旦下堂,常對人說:「為朕致太平者,必斯人也!」一切朝政,真宗都放手讓王旦處理,重要事務,真宗都先問王旦怎麼辦。王旦以其出色的才幹,輔佐天子,治理天下,對宋代前期政治、經濟發展做出了極大貢獻。

王旦任宰相時,寇準多次在宋真宗面前說王旦的短處,然而王旦卻極力稱讚寇準,並提拔為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寇準自覺才德器量遠不及王旦。王旦一生清廉,不置田宅,他說:「子孫當自立,何必田宅。」

祥符元年(1008年)宋真宗好封禪,王旦本不同意封禪,但真宗堅決拜王旦為天書儀仗使、封禪大禮使,進中書侍郎(加官,正三品)兼刑部尚書(階官,正三品),受詔撰《封祀壇頌》,加兵部尚書(階官,正三品)。四年,祀汾陰,又為大禮使,遷尚書省右僕射(階官,從二品)、昭文館大學士。仍撰《祠壇頌》,將復進秩,懇辭得免,止加功臣。俄兼門下侍郎(宰相加官,正三品)、玉清昭應宮使。宋真宗被「五鬼」所迷,進行各種法會,耗費大量金錢時,王旦只能盡可能的限制「五鬼」。王旦為此事而愧疚,常常悶悶不樂。

天禧元年(1017年)春,王旦因病多次懇求辭職,真宗勉允,免其宰相一職,享受宰相半俸。初秋,王旦病重,真宗不斷遣內侍問候,並親賜粥飯、御藥。九月初十,王旦病逝。王旦認為真宗搞天書封祀迷信花了太多錢,自己沒有勸阻成功,死前,王旦跟子弟們說,死後要剃髮穿袈裟,打扮成和尚來贖罪,後來楊億勸阻王家,才沒有讓王旦「死後出家」[2]

真宗廢朝三日,親臨致祭,詔令京城內十日不舉樂。追贈王旦為太師、尚書令、魏國公,諡號「文正」。配享真宗廟廷祀。

王旦棺柩初厝於河南開封縣新里鄉大邊村,歸葬於山東莘縣城關鎮曹廟王村東北100米處。有文集二十卷傳世。

參考資料[編輯]

  1. ^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歐陽修集»居士集•卷二十二
  2. ^ 續資治通鑑》卷三十三記載天禧元年(1017年)宰相王旦臨終時,對兒子說:「我別無過,惟不諫天書一節,為過莫贖。我死之後,當削髮披緇以斂。」諸子欲奉遺令,楊億以為不可,乃止。

參考書目[編輯]

  •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 《續資治通鑑》卷三十三
  • 清同治《平江縣誌》卷三十五
  • 89版《莘縣文史資料》第二輯 

外部連結[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282》,出自脫脫宋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9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