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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克倫威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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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克倫威爾
第2任英格蘭共和國護國公
任期
1658年9月3日—1659年5月25日
前任奧利華·克倫威爾
繼任國務會議
個人資料
出生(1626-10-04)1626年10月4日
 英格蘭王國亨廷登郡亨廷登
逝世1712年7月12日(1712歲—07—12)(85歲)
 英國英格蘭赫福郡切森特
配偶多蘿茜·邁約爾(Dorothy Maijor)

李察·克倫威爾(英語:Richard Cromwell;1626年—1712年),奧利華·克倫威爾之子,1658年—1659年任英格蘭共和國護國公

1658年父親去世後,李察成為護國公,但他缺乏權威。他試圖在軍隊和民間社會之間進行調解,並允許一個包含許多心懷不滿的長老會教徒和保王黨教徒的議會就座。對文職議員意圖取代軍隊的懷疑在試圖起訴一名反對保王黨的少將時達到了頂峰。軍隊對李察進行了威脅性的武力示威,可能已經將他拘留。僅僅9個月後,他就正式宣佈放棄權力。

儘管被召回的內戰人物約翰·蘭伯特將軍鎮壓了保王黨叛亂,隨後他阻止了殘缺議會重新召開會議,並成立了一個安全委員會,但蘭伯特發現,面對佐治·蒙克將軍從蘇格蘭的推進,他的部隊已經潰散。蒙克隨後主持了1660年的復辟。克倫威爾流亡歐洲大陸,餘生默默無聞。他最終回到了自己的英國莊園,三十年後去世,享年85歲。克倫威爾是3個世紀以來壽命最長的英國國家元首,直到2012年1月伊利沙伯二世以85歲零9個月零9天的高齡將其超越。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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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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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倫威爾1626年10月4日出生於亨廷頓,是奧利華·克倫威爾和妻子伊利沙伯的第三個兒子。人們對他的童年知之甚少。他和他的三個兄弟在雅息士郡費爾斯德學校接受教育,學校離他們母親的家很近。沒有他上過大學的記錄。1647年5月,他成為林肯律師學院的會員;然而,他隨後沒有被傳喚出庭。[1]相反,克倫威爾在1647年加入新模範軍,擔任萊斯利子爵(後來晉升李斯特伯爵)親衛隊上尉,同年晚些時候被任命為湯馬士·費爾法克斯(費爾法克斯勳爵)親衛隊隊長。

1649年,克倫威爾與衡州郡貴族李察·邁約爾的女兒多蘿西·邁約爾結婚。隨後,他和妻子搬到了位於衡州郡赫爾斯利的邁約爾莊園。在1650年代,他們有九個孩子,其中五個活到了成年。克倫威爾被任命為衡州郡的太平紳士,並在各個郡委員會任職。在這段時間裏,李察似乎一直是他父親關注的焦點,他寫信給李察·邁約爾說:「我會讓他思考並理解商業,讀一點歷史,研究數學宇宙學:這些都是好的,附屬於上帝的事物。比無所事事或僅僅是外在的世俗內容要好。這些適合公共服務,一個人就是為之而生的」。

政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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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之父奧利華·克倫威爾在四十多歲時從一名默默無聞的國會議員成長為新模範軍的指揮官,該軍在英國內戰中獲勝。當奧利華·克倫威爾結束在愛爾蘭的最後一次戰役回歸時,他對長老會和新教其他思想流派在殘缺議會中的無結果辯論感到失望。議員們對任何帶有天主教色彩東西的懷疑,在戰爭中與保王黨有着密切的聯繫,導致了宗教戒律的實施,使溫和派聖公會教徒幾乎無法容忍。

清教徒政權嚴格執行安息日,並禁止幾乎所有形式的公共慶祝活動,甚至包括聖誕節。克倫威爾試圖通過一個被稱為小議會的軍隊提名的議會來改革政府,但這些提議過於激進,以至於他在幾個月後被迫結束了這項實驗。此後,一部成文憲法為克倫威爾設立了護國公的職位,從1653年到1658年克倫威爾去世,他以君主的所有權力進行統治,而李察則擔任繼承人。

進入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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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年,李察·克倫威爾被任命為小議會的議員,同時他的弟弟亨利也是議會議員。同年,當他的父親被任命為護國公時,他也沒有被賦予任何公職;然而,他被選為第一次護國公議會的亨丁頓議員,第二次護國公議會的劍橋大學議員。[2]

根據護國公憲法,奧利華·克倫威爾必須提名一位繼任者,從1657年起,他讓李察更多地參與政權的政治。6月,他出席了父親的第二次護國公就職典禮,但沒有參加第一次就職典禮。7月,他被任命為牛津大學校監,12月成為國務會議成員。

第二代護國公(1658-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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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格蘭愛丁堡發佈的聲明,內容為奧利華·克倫威爾的死訊以及他兒子李察繼任護國公,1658年

奧利華·克倫威爾於1658年9月3日去世,李察在同一天被告知將繼任。一些爭議圍繞着繼承權。約翰·瑟洛的一封書信表明,克倫威爾於8月30日口頭提名了他的兒子,但其他理論認為,他要麼沒有提名繼任者,要麼提名了他的女婿查理斯·弗利特活[3] 李察面臨着兩個迫在眉睫的問題。首先是軍隊,鑑於他缺乏軍事經驗,軍隊質疑他作為指揮官的地位。其次是政權的財政狀況,債務估計為200萬英鎊。因此,克倫威爾的樞密院決定於1658年11月29日召開議會,以解決這些財政問題(1658年12月3日正式確認了這一決定)。根據謙遜請願書和建議英語Humble Petition and Advice的條款,這個議會被稱為使用傳統的選舉權(從而擺脫了政府約法下的制度,即削減腐敗選區的代表權,轉而支持選區。[4])這意味着政府控制選舉的能力較弱,因此無法有效管理議會。因此,當第三屆護國公議會於1659年1月27日首次召開會議時,它由溫和派長老會教徒、秘密保王黨人和少數大聲疾呼的聯邦黨人(或共和黨人)主導。

議會的「另一院」——一個根據謙遜請願書和建議成立的機構,旨在在下議院發揮平衡作用——也得到了恢復。正是這個第二議會議院及其與上議院(1649年被廢除)的相似之處主導了本屆議會。共和黨的不滿者就上議院成員(尤其是其軍事特遣隊)的不足發表了冗長辯論的演講,並質疑這是否表明了護國公政權的總體倒退,以及它與議員們最初參與內戰的「舊善事業」的分歧。他們認為,除了名義上的復興,上議院只是回歸國王、上議院和下議院古憲政的一小步。

與此同時,新模範軍的軍官們對政府對軍事事業的承諾越來越警惕。克倫威爾缺乏軍事資格這一事實激怒了那些在英國內戰戰場上為確保國家自由而戰鬥的人。此外,新議會似乎對軍隊缺乏尊重,許多軍人對此感到震驚。特別是,人們擔心議會會進行軍事削減以降低成本,到1659年4月,軍隊軍官總委員會已經開會要求提高稅收,以資助政權的開銷。

1659年4月6日,克倫威爾向議會遞交了一份請願書,表達了他們的不滿。然而,議會並沒有按照軍隊的建議採取行動;相反,他們擱置了這份請願書,並於1659年4月12日對威廉·博特勒英語William Boteler提出彈劾條款,增加了軍方的懷疑。據稱,博特勒在1655年擔任奧利華·克倫威爾的少將期間虐待了一名保王黨囚犯。隨後,下議院於1659年4月18日通過了兩項決議,規定未經護國公和議會的明確許可,不得再舉行軍官會議,所有軍官都應宣誓不會以武力破壞議會會議。

這些對軍事威望的直接冒犯讓軍隊貴族無法忍受,並引發了文官主導的議會和軍隊之間的最終分裂,最終導致議會解散和克倫威爾最終下台。當克倫威爾拒絕軍隊解散議會的要求時,軍隊在聖占士宮集結。克倫威爾最終屈服於他們的要求,於4月22日解散議會,並於1659年5月7日重召殘缺議會

在隨後的一個月里,克倫威爾沒有反抗,拒絕了法國大使的武裝援助提議,儘管他可能被軍隊軟禁。5月25日,在倫普同意償還債務並提供養老金後,克倫威爾遞交了一封正式信函,辭去了護國公的職務。他告訴議會,「我摯愛並珍視這個英聯邦的和平,遠遠高於我自己的擔憂」。[5]「李察從未被正式廢黜或逮捕,而是被允許逐漸消失。護國公體制從一開始就被視為純粹的篡奪。"[6]

他繼續住在懷特霍爾宮,直到7月,他被殘缺議會強迫返回赫斯利。保王黨對克倫威爾的倒台感到高興,許多諷刺攻擊浮出水面,其中他被冠以「退位的迪克」和「迪克女皇」的不討人喜歡的綽號。[7]

後期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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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59年冬天的政治困難期間,有傳言稱克倫威爾將被召回為護國公,但最終沒有結果。1660年7月,克倫威爾前往法國,再也沒有見到他的妻子。在那裏,他使用了各種假名,包括約翰·克拉克(John Clarke)。後來,他週遊歐洲,參觀了歐洲的各個法院。作為一名來訪的英國人,他曾被邀請與孔蒂親王亞曼·德·波旁共進晚餐,對方並不知道自己是誰。晚餐時,親王向克倫威爾詢問了英國的情況,他說:「好吧,奧利華雖然是叛徒和惡棍,但他是一個勇敢的人,有着偉大的角色,有着巨大的勇氣,配得上統御(國家);但李察,那個舵手和水手,肯定是世上最卑鄙的人;那個傻瓜怎麼了?」克倫威爾回答說:「他被他最信任的人背叛了,而這些人是他父親最感激的。」克倫維爾第二天早上離開了小鎮。[8]在這段自願流亡期間,他給回英國的家人寫了許多信;這些信件現在由亨廷登郡檔案辦公室的劍橋郡檔案和地方研究所保管。

1680年或1681年,他回到英國,在赫福郡切森特(Cheshunt)與商人湯馬士·彭傑利(Thomas Pengelly)同住,靠他在赫斯利(Hursley)的莊園收入為生。1712年7月12日,他去世,享年85歲。他的遺體被送回赫斯利,安葬在萬聖教區教堂下方的一個墓穴中,近年來,人們在那裏為他安放了一塊牌位。他是三個世紀以來壽命最長的英國國家元首,甚至超過了在位時間長得多的佐治三世維多利亞女皇,直到2012年1月伊利沙伯二世以85歲零9個月零9天的高齡將他超越。

虛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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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克倫威爾曾出現在歷史電影中。其中包括《克倫威爾》(1970年)由安東尼·梅飾演和《處死國王》(2003年)由約翰·保羅·麥克勞德飾演的。[9]湯馬士·塞爾英語Thomas Serle於1840年創作的歷史舞台劇《克拉克大師》圍繞着威廉·麥克雷迪英語William Macready乾草市場劇院扮演的克倫威爾展開。

安德魯·泰勒的小說《最後的護國公》中描寫了克倫威爾。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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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algrave Macmillan. Patrick Little , 編. Oliver Cromwell: New Perspectives. : 248. ISBN 978-1137018854. 
  2. ^ Cromwell, Richard (CRML656R). Cambridge Alumni Database, 劍橋大學. [2024-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6). 
  3. ^ Fitzgibbons, Jonathan. "'Not in any doubtfull dispute'? Reassessing the nomination of Richard Cromwell. Historical Research (London: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Research). 23 March 2010, 83: 281–300. doi:10.1111/j.1468-2281.2009.00508.x. 
  4. ^ Roberts, Stephen K. The House of Commons, 1640–1660. Jones, Clyve (編). A Short History of Parliament: England, Great Britain, the United Kingdom, Ireland and Scotland. Boydell Press. 2012: 112. ISBN 978-1-84383-717-6. 
  5. ^ 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1885/1900/Cromwell,Richard
  6. ^ Jones, J. R. Country and Court: England 1658–1714. Edward Arnold. 1978: 20. 
  7. ^ Fraser, Antonia. King Charles II.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1979: 163. 
  8. ^ Kimber, Issac. The Life of Oliver Cromwell Lord Protector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 Scotland, and Ireland. London: J. Brotherton and T. Cox. 1743: 406 [2024-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7). 
  9. ^ To Kill a King (2003). RottenTomatoes.com. [2024-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9-28).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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