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廷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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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廷鑨(?—1655年),字子襄浙江烏程南潯(今湖州)人,初重大文字獄莊廷鑨明史案」的主要當事人。

生平[編輯]

「少患瘋疾」[1],十五歲貢生,入國子監,因疾雙目失明,無法貢獻才學於世,頗為感歎。後因雅愛諸史,欲效法左丘明,目盲尚為左傳,廣傳天下。遂重金購得明朝天啟大學士朱國祚撰之《明史》為底本,又廣聘名士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以高昂的潤筆代價,每千字予三十兩銀錢,補寫崇禎朝南明史事。

唯書中奉南明弘光隆武永曆帝正朔,用永曆等朝的年號,斥降清之明將為叛逆,更直呼努爾哈赤為「奴」、清兵為「」。書成不久,順治十二年(1655年),莊廷鑨病死。

文字獄[編輯]

廷鑨父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年)將書刻成,即行刊書《明史輯略》(今存殘鈔本《明史鈔略》,收入《四部叢刊三編》)。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後來允誠不堪虐待死於獄中,廷鑨被掘墓刨棺,梟首碎骨,屍體被懸吊在杭州城北關城牆上,示眾三個月,廷鑨弟廷鉞被殺。

此事牽連甚廣,李令皙及其四子、朱佑明及其五子皆死,凡七十餘人[註 1],其中莊廷鉞、李令皙、茅元銘蔣麟徵張寯韋元介、潘檉章、吳炎、吳之鎔吳之銘凌遲處死,史稱「莊廷鑨明史案」。

註釋[編輯]

  1. ^ 全祖望《江浙兩大獄記》、翁廣平《書湖州莊氏史獄》記70餘人死亡;紐琇《觚賸》記死200多人,鄧之誠《清詩紀事本末》則記死700多人,陸莘行《老父雲遊始末》記誅殺超過千人。

參考文獻[編輯]

  1. ^ 楊鳳苞:《秋室集》卷五《記莊廷鑨史案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