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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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雲年(閩南語:Gân Hûn-liân,1874年1月13日—1923年2月9日),譜名燦慶,字雲年,號吟龍、騰北,以字行,生於清治臺灣臺北基隆堡瑞芳(今新北市瑞芳區),祖籍福建省泉州府安溪縣。日治時期的知名礦業家,基隆顏家成員,基隆顏家在他手中成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雲年喜附風雅,愛好吟詩,他曾任瀛桃竹聯吟會會長,也多次捐獻銀錢支持詩社。
生平
[編輯]顏家自清代道光年間居於瑞芳鮚魚坑(今新北市瑞芳區傑魚里),一直是採礦門閥,以煤礦為主,兼及金瓜石金礦。其父顏尋芳,顏雲年為家中次子,其兄顏東年,其弟顏國年。顏雲年早歲熟讀四書五經、漢文典籍,曾至台北應科舉童子試,未第。在應試時,借住瀛社社長洪以南家中,兩人應對詩文,結為好友,並為唱和「以南」,自署「騰北」。
甲午戰爭後,臺灣割讓。1895年,臺灣日治時期開始,臺灣總督府徵收所有礦區開採權,改歸公有,在瑞芳設立分駐所,日警進駐。顏雲年的叔父顏正春曾被指控參與抗日活動,遭到日警逮捕,顏雲年前往交涉,以漢文筆談方式陳情,使其叔獲得釋放。日方對於顏雲年印象良好,1896年,顏雲年擔任瑞芳守備隊通譯,後轉任瑞芳警署巡查補。顏雲年學習日語,擔任地方與日本當局之的溝通窗口,維持瑞芳礦區的治安。[1]1897年,顏雲年向臺灣總督府申請採礦權,1899年設「金裕豐號」承租礦區。
1904年取得三爪子坑(今日瑞芳車站一帶)、一坑(今日瑞芳祖師廟一帶)等地煤礦的開採權,接着又陸續取得侯硐、瑞芳、深澳、平溪、五堵、三峽等地的礦權。與蘇源泉合組雲泉商會。他結識日本富商藤田傳三郎男爵,獲得藤田組的採金礦承包權。[1]
1914年在顏家新落成的環鏡樓(位於今日基隆市忠二路上,現已不存)舉行「臺北瀛社」詩盟,這是第一次的全臺詩人大會。同年九份金礦採礦權因所有人藤田傳三郎兩年前病故,其子乏力經營,並因顏雲年與大溪實業家簡阿牛交情甚好,遂合資收購。簡阿牛並於瑞芳成立「建成金礦部」,進行淘金事業。
1918年3月與日本的三井合名株式會社合資成立「基隆炭礦株式會社」(但由三井擁有實際經營權),基隆炭礦在之後更佔有臺灣半數的煤礦產量。
1920年與板橋林家林熊徵等商人成立「臺陽礦業株式會社」,將原本與「藤田會社」合資的「臺北炭礦株式會社」與顏家經營的「瑞芳金礦」併入,成為了掌握黃金、煤礦的大企業,人稱「炭王金霸」[1]。
1921年,顏雲年商而優則仕,出任臺灣總督府評議會評議員。兩年後患傷寒不治,年四十九。
家庭
[編輯]因為顏雲年以義和商行起家,在基隆顏家中,他這個支系稱為義和派。顏雲年生有四子三女,其子顏欽賢、顏德潤、顏德修、顏德馨。其女顏詩、顏善、顏緹、顏
家族事業由其長子顏欽賢繼承。
著作
[編輯]在顏雲年過世後,其弟顏國年收集其詩文,集成《環鏡樓唱和集》和《陋園吟詠》兩集。現代文學家楊雲萍曾評其詩「多是平平之作」。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陳柔縉. 總統的親戚:揭開台灣權貴家族的臍帶與裙帶關係. 麥田. 2022: 327–345. ISBN 9786263102385.
- 《臺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基隆顏家研究》- 陳慈玉編著,基隆市立文化中心發行 ISBN 957-02-4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