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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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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Mumbai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印度孟買
啟用2024年10月16日
機構資訊
轄區 馬哈拉施特拉邦
果阿邦
古吉拉特邦
中央邦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所屬部門中華民國 駐印度臺北經濟文化中心
處長張均宇 總領事[註 1][4]
網站
www.roc-taiwan.org/inbom
2024年10月16日,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揭牌運作,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葛葆萱(中)、首任處長張均宇(右二)與同仁攝於館牌前。

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Mumbai[5],亦稱駐孟買辦事處,是中華民國政府印度共和國馬哈拉施特拉邦首府孟買設立的外交代表機構

在「新南向政策」的目標下,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印度西部的科技、文教與民間交流,以及辦理商務、觀光、海外國人簽證文件證明英語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與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總領事館領事轄區為馬哈拉施特拉邦、果阿邦古吉拉特邦中央邦等4,以及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聯邦屬地[6]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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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宣佈將在印度西部、第1大城孟買設立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表示自2012年7月設立駐清奈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後,有近60%臺商前往印度南部投資設廠,清奈與周邊區域皆受益於其投資,在孟買設處後,也期待在印度西部發揮類似作用。[6]9月,首任處長張均宇履新。已選定辦事處處址,並進行各項開辦事宜。[7]

2024年10月16日,駐孟買辦事處正式揭牌運作。[8]

歷任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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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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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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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聞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2.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4. ^ 高凌雲. 非洲外交戰失利?疑尋求建交迦納不成 駐奈國公使改派印度孟買. 聯合報. 2023年8月7日. 
  5. ^ 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o establish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Mumbai to further advance substantive ties with India.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023-07-05 [2023-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5). 
  6. ^ 6.0 6.1 亞東太平洋司. 我國將在印度增設「駐孟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持續增進台印度雙邊實質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年7月5日 [2023年7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9月14日). 
  7. ^ 研究設計會. 外交部112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年3月29日. 
  8. ^ 亞東太平洋司. 「駐孟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正式揭牌運作,提升台印度實質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年10月17日.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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