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恐怖活動
外觀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恐怖活動條目討論
由於恐怖活動條目不斷被被加入2019年7月元朗襲擊事件、2019年8月太子站襲擊事件等事件,基於違反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來源是使用網絡評論平台、個人專欄文章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沒任何第三方佐證,實為原創研究而回退該編輯,但又不斷被重新加入,編輯Qwerasdf306稱「只要一場襲擊符合恐怖襲擊的定義 便不需要任何佐證 亦不存在中立性的爭議」,因以上爭議故交由客棧討論內容納入問題。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9年9月21日 (六) 16:29 (UTC)
- 先定義什麼叫恐怖活動吧,那個條目的首段連個來源都沒有。-KRF(留言) 2019年9月21日 (六) 16:46 (UTC)
- 對於反對加入:條目中很多事件也同樣沒有可靠來源,如果沒有可靠來源就應視為原創研究,是否很多內容也應該刪除?例如,2017年拉斯維加斯槍擊案並不是恐怖活動,連美國本身也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有恐怖分子參與」。-213.159.202.83 2019年9月22日 (日) 11:32 (UTC)
- 對於支持加入:你會怎樣辯解一場符合恐怖襲擊定義的活動竟然會找不到任何第三方佐證?-213.159.202.83 2019年9月22日 (日) 11:32 (UTC)
- 其實這類的列表最好還是刪除,先不論「是否恐怖活動」,甚麼是「重大」?連個客觀定義都沒有,根本就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19年9月23日 (一) 11:51 (UTC)
- 閣下的想法讓我想起大屠殺列表。但是沒有「客觀定義」這點是否真的那樣絕對?如沒有客觀定義,但社會有普遍上共識(即該稱呼/劃分沒有出現過明顯爭議)是否也在接受範圍呢?——愚蠢的人類 2019年9月25日 (三) 08:52 (UTC)
- 槍擊案和縱火案都算大屠殺嗎……--【和平至上】💬📝 2019年9月27日 (五) 08:29 (UTC)
- 閣下的想法讓我想起大屠殺列表。但是沒有「客觀定義」這點是否真的那樣絕對?如沒有客觀定義,但社會有普遍上共識(即該稱呼/劃分沒有出現過明顯爭議)是否也在接受範圍呢?——愚蠢的人類 2019年9月25日 (三) 08:52 (UTC)
- 如果有多個可靠來源能證明該事件是恐怖活動,那就可以加入。另外我覺得「客觀定義」不大重要。--SCP-2000(留言) 2019年10月2日 (三) 19: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