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王牌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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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陋室 2008年12月4日 (四) 13:24 (UTC)(via Welcomebot (留言))[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陳嘉唯」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Advisory (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13:36 (UTC)[回覆]

2009年7月[編輯]

請不要加入沒有引用參考資料的內容。在做出有爭議的編輯前,我們強烈建議您在條目討論頁先提出討論。如果您很熟悉如何引用,請用這個機會為條目添加參考資料。謝謝您的合作。--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8:04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十兄弟 (1995年電影)」可能轉貼了未經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8日 (六) 23:0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飛龍在天 (電視劇)」可能轉貼了未經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ing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1:19 (UTC)[回覆]


李易 (演員)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快龍到此一游 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8月14日 (五) 08:25 (UTC)[回覆]

提醒[編輯]

你好,我知道你對維基的貢獻良多,但對一位知名度不高的歌手並不需要把它的綽號加入連結鍵!(如蕭景鴻)Rocking Man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05:38 (UTC)pig2008[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紫禁之巔」可能轉貼了未經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快龍到此一游 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8月22日 (六) 15:46 (UTC)[回覆]


棒球夢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04 (UTC)[回覆]


尬舞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05 (UTC)[回覆]


超級大明星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06 (UTC)[回覆]


天堂與魔鬼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09 (UTC)[回覆]


籃球火2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10 (UTC)[回覆]


魔男20號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9日 (六) 08:10 (UTC)[回覆]


簡慶宗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Rocking Man !! 舌戰 2009年10月3日 (六) 05:36 (UTC)[回覆]

警告[編輯]

你在持續搞破壞我就提報你。—Rocking Man !! 舌戰 2009年10月3日 (六) 05:42 (UTC)[回覆]

陳瑞傑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陳瑞傑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陳瑞傑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Bcnof留言 2009年11月14日 (六) 14:28 (UTC)[回覆]


陳瑞傑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14日 (六) 17:54 (UTC)[回覆]

2009年11月[編輯]

由於濫用編輯權限,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您已被禁止2周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Advisory 2009年11月15日 (日) 17:49 (UTC)[回覆]


吳宇翰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2月2日 (二) 16:20 (UTC)[回覆]


黃仲裕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eon3289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06:58 (UTC)[回覆]

2010年2月[編輯]

請勿再故意加入錯誤資訊,破壞頁面,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停權。--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3:20 (UTC)[回覆]

文英ㄟ厝邊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文英ㄟ厝邊」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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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爬行數碼1903 2021年9月18日 (六) 10: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