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
簡稱 | SP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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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 | 馬來語:Setia dan Bakti (忠誠與服務) |
成立時間 | 1820年6月3日 |
國家/地區 | 新加坡 |
性質 | |
駐地/總部 | 新加坡諾維娜伊洛瓦底路28號新鳳凰園 郵編 329560 |
管理體系 | |
上級機構 | 新加坡內政部 |
國家機構 | 新加坡 |
領導 | |
內政部長 | 尚穆根(K Shanmugam) |
第二內政部長 | 楊莉明(Josephine Teo) |
政務部長 | 費紹爾(Faishal Ibrahim) |
警察總監 | 雲維德(Hoong Wee Teck) |
副警察總監(行動) | Tan Hung Hooi |
副警察總監(策略) | Jerry See Buck Thye |
副警察總監(調查及情報) | Florence Chua Siew Lian |
人員裝備 | |
常規警員 | 9,636[1] (截至2019年3月31日[ref]) |
文職人員 | 1,627[1] (截至2019年3月31日[ref]) |
NPCs/NPPs | 97 |
警用艇 | 61 |
網站 | police |
新加坡警察部隊(英語:Singapore Police Force,縮寫:SPF;馬來語:Pasukan Polis Singapura;泰米爾語:சிங்கப்பூர் காவல் துறை)於1819年成立,為內政部轄下的制服部隊之一,是維護新加坡法律及社會秩序的主要執法機關[2]。 其首長為新加坡警察總監。新加坡獨立初期一度稱為新加坡共和國警察(英語:Republic of Singapore Police,縮寫:RSP;馬來語:Polis Republik Singapura)。
歷史
[編輯]新加坡警察部隊於1819年成立,由時任新加坡參政司威廉‧法誇爾少將的女婿──弗朗西斯‧詹姆斯‧伯納德領導,當時共11名人員,包括1名亞洲裔警官、8名巡邏警察、1名獄卒和1名馬來族書記。
時而至今,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展成為擁有逾4萬名人員的龐大安保機構,對維持新加坡早年的政局穩定、保持低罪案率及維持較高破案率,至今所作出的貢獻獲得當地媒體廣泛認同[3][4]。
架構
[編輯]主要官員
[編輯]警察總監(英語:Commissioner of Police)是新加坡警察部隊的最高指揮官,由總理提名、總統任免,就警察部隊工作向內政部長報告。警察總監由三名副總監協助,分別負責策略、調查與情報、行動事務。
部門
[編輯]新加坡警察部隊架構由21個職能部門(Staff Department)、5個專門職能部門(Specialist Staff Department)和18個地域及專門單位(Specialist and Line Unit)構成。各部門/單位通常由一名高級助理總監或者助理總監出任指揮官。
職能部門
[編輯]- 行政與財務部
- 社區合作部
- 安全防護中心
- 監察與合規辦公室
- 內務辦公室
- 國際合作部
- 人力資源部
- 行動部
- 規劃與組織發展部
- 警察牌照與監管部
- 警察後勤部
- 警察國民服役部
- 公共關係部
- 服務質量部
- 訓練與能力發展部
- 志願警察部
專門職能部門
[編輯]- 商業事務部
- 刑事偵查部
- 警察情報部
- 警察心理服務部
- 運營技術部
地域及專門單位
[編輯]- 機場警區
- 廓爾喀特遣隊
- 內務刑事偵查學院
- 警察海岸警衛隊
- 安全防護指揮部
- 警察行動指揮中心
- 公共交通安全指揮部
- 安保指揮部
- 特別行動指揮部
- 交通警察隊
- 訓練指揮部
- 中央警區
- 金文泰警區
- 勿洛警區
- 裕廊警區
- 東陵警區
- 兀蘭警區
- 宏茂橋警區
職級
[編輯]新加坡警察部隊職級分為15級,分別是:警察總監、副總監、高級助理總監、助理總監、副助理總監、警司、副警司、助理警司、督察、警署督察、高級軍士長、中士、下士、警員。
制服
[編輯]自1969年以來,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制服顏色就開始採用深藍色,標準制服統稱為「3號制服」,並以此標準衍生用於特警部隊的功能性制服,及所有警官在各種正式場合需要的服裝。
交警部門的機動小隊採用短袖白色束腰外衣、深藍色馬褲、黑色皮革山姆布朗腰帶和馬靴。騎行執勤時穿戴白色頭盔,而在執行靜態任務時戴上深藍色騎師帽,帽子周圍有白色及深藍色的方格圖案。義務警察團(Vigilante Corps)的成員也穿着白色短袖上衣,設計類似於普通警員的制服,佩戴金色鈕扣和徽章,以及深藍色貝雷帽。
新加坡特警和警察海岸保衛處採用作戰制服,統稱為「4號制服」,包括使用縫製的塑料鈕扣代替金屬鈕扣,避免穿搭會造成潛在危險的金屬佩件,以及穿着長袖襯衫。
翔鷹輔助警察(Aetos)穿着海青色制服、策安輔助警察(Certis CISCO)穿着鋼藍色制服、 新翔輔助警察(SATS)穿着淺藍色制服。
裝備
[編輯]槍械
[編輯]手槍
[編輯]衝鋒槍
[編輯]霰彈槍
[編輯]突擊步槍
[編輯]機槍
[編輯]榴彈發射器
[編輯]反坦克火箭筒
[編輯]機炮
[編輯]武器
[編輯]其他
[編輯]其他
[編輯]DLTC 快速支援部隊
[編輯]隸屬於新加坡警察部隊的高素質公共安全部隊,主要處理超常規災害以及社會突發事件。總共八人,每名成員都至少精通16門外語以及具備超常規軍事素質,同時每名成員都為新加坡教授醫師。
特工與拯救單位
[編輯]隸屬於新加坡警察部隊的準軍事化特種警察部隊,主力應變及處理高危險性罪案、拯救人質、反恐、要員保護及特別行動。
輔助警察
[編輯]新加坡警察部隊設有多隊由不同安保公司管理的輔助警察,負責協助正規警務人員執行任務。包括在新加坡樟宜機場檢查證件、在大型活動中人群管制、在銀行等機構擔任門衛、負責押運等工作。
由於新加坡法律規定除了武裝部隊、執法機構及輔助警察外,無人可以擁有槍械,是故持有槍械的輔助警察成為了新加坡國境內唯一可以聘請予私人(但是不包括個別的單人僱用)用途的武裝警察,在新加坡的許多政府建築、銀行及商場,都會見到輔助警察執勤站崗。
輔助警察(保安)的制服和裝備通常與正規警務人員差異不大,以至於公眾往往將其搞混,惟輔助警察只有扣留權力,沒有拘捕權力,故此等扣留疑犯後,仍然需要等待正規警察接手處理。
服役制度
[編輯]新加坡男性一般都在成年時都需要服役約2年半,當中包括兵役、警察役或民防(消防)役,視乎新加坡國防部的分派。
若然未有服役,但是經過一般公眾渠道投考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隊成為職業警察,則必須與警察部隊簽約為期5年,當中包括為期了2年半的警察役及為期2年半的警察普通合約年期。
於5年內的合約期間,其薪酬及福利與經過一般公眾渠道投考加入的正規警察相同。若然已經服役,又再經過一般公眾渠道投考加入成為職業警察,則其合約期為2年半。
以新加坡警察部隊為題的作品
[編輯]電視劇
[編輯]- 《實里達大劫案》(1982年)
- 《執法先鋒》(1992年)
- 《機密檔案》(1995年
- 《飛龍五將》(英文:The Dragons Five)(1995年)
- 《刑警2人組》(2006年)
- 《破繭而出》(2007年)
- 《叮噹神探》(2008年)
- 《最火搭檔》(2010年)
- 《警徽天職》(2011年)
- 《最火搭檔2》(2012年)
法制節目
[編輯]警察車輛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Singapore Police Force 2019 Annual Report: 63. (原始內容存檔於3 December 2020).
- ^ Singapore PUBLIC ORDER AND INTERNAL SECURITY - Flags, Maps, Economy, History, Climate, Natural Resources, Current Issues,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Population, Social Statistics, Political System.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1-17).
- ^ Good job, police. The Straits Times. 24 January 2000.
- ^ Singapore is so safe some don't even lock up: survey. The Straits Times. 29 January 2000.
- ^ Singapore Police Force Eye Treats at WPS 2005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