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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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论证(Quinque viae)是在探讨神的存在性时会使用的五个逻辑论证[1]。尽管如此,这并不是说从这种角度检查它们在学术上并不令人感兴趣。它是由13世纪的天主教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整理在其著作《神学大全》中。

内容[编辑]

  • 原始推动者”(unmoved mover):圣托马斯的第一个论证建立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论上。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是能动物的潜在的实现。圣托马斯首先注意到:现实中总有运动(变动)的物体,这可以被后天的经验证实。任一运动的物体必然是由另一个实现了潜在(即运动)的物体导致运动(推动)的。而这另一个运动的物体又必然是被另一个运动的物体推动的。然而这种关系不能推至无穷,因为必定有一个初始的推动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这个初始的推动者不是由他者推动的,它也就是神。
    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运动”比通常表示物体位置移动的“运动”一词更为宽泛。
  • “第一因”(first cause)论证:第二个论证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亚里士多德的四因)出发。任一物都不会是它自己的效因(efficient cause),必然是另一物。这种关系不可能推至无穷,因为没有初始的效因,也就没有终极的效果(final effect),也就不会存在中间的效因(any intermediate efficient causes)。所以必定有一个初始的效因,也就是神。
  • 基于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论证(argument from contingency):第三个论证基于偶然性与必然性。很多事物不是必然存在的(其存在性不是在任何情况或时刻下都为真),而是偶然存在的(即在某些情况或时刻下不会存在)。但不可能所有的事物都是偶然存在的,否则总有一个情况或时刻下所有的事物都不存在,这样之后就无法让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了。这是荒谬的。因此,必然有一个事物是在任何情况和时刻下都存在的。这个必然存在就是神。
  • 程度论证英语argument from degree(argument from degree)(又称:最高级的论证):第四个论证是基于万物的性质的级别。不同的事物之间,总有一物优于另一物的比较,所以可以给物体的优劣分出等级。而贵贱、真假等性质也是如此。任何性质都可以分出等级。等级制中必然有最高的一级。而最高级必然是导致其他等级的原因,就如火是热的最高级,所以是热的原因一样。因此,“完美”和“存在”的最高级必然也是导致一切完美和存在的原因,也就是神。
  • 目的论论证(teleological argument):第五个论证基于亚里士多德四因中的目的因(final cause)。天空下雨是由于动植物需要成长,人生有眼睛是由于要看见外界,任何事物的运动都因为自身的目的。而有些事物的运动是没有智慧的,比如天空下雨、花草生长。但有目的的运动只能够是由于智慧而产生的。因此,必然有一个智慧引导着万物向它们的目的运动。这个智慧就是神。

反对意见[编辑]

作为“新无神论四骑士”之一,牛津大学教授Richard Dawkins认为不应将五路论证的逻辑,放在现代论证上帝是否存在的讨论上。[1]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Dawkins, Richard. The God Delusi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