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蔚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崔蔚林(1634年—1687年),字夏章,号定斋,又号玉阶。新安(今安新)人。

生平[编辑]

崔蔚林好读书,顺治十五年(1658)中进士,选庶吉士。升弘文院侍读,晋侍读学士,转翰林院侍读学士。崔蔚林好王守仁之学,康熙十八(1679)年十月十六日,呈上讲章《大学格物诚意辨 》,对朱熹有微词。崔蔚林与康熙帝有过激烈争论,[1]为圣祖所不悦,斥其“本无知识,文义荒谬,岸然自负为儒者,真可鄙也。”[2]

晚年中风,手脚俱瘫,于是请求退休。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病卒。

著作[编辑]

著有《四书讲义》、《易经讲义》、《解易》等书。

家族[编辑]

父崔九围。

参考资料[编辑]

  1. ^ 王懋竑《白田草堂存稿》卷六《恭记圣祖仁皇帝两事》:“尝问翰林侍读崔蔚林曰:‘朱子之格物、王阳明之格物,二者孰是?’对曰:‘朱子不是,王阳明亦不是。’圣祖作色曰:‘然则汝说转是耶?’未几罢职。”《康熙起居注》十八年十月十六日,载康熙与崔问答甚长,末云:“上曰:‘据尔言,两人[朱熹、王守仁]之说俱非。’蔚林奏:‘原与臣意不合。’上曰:‘朱子所解《四书》何如?’蔚林奏:‘所解《四书》,大概皆是,不合者唯有数段。’上颔之,曰:‘性理深微,俟再细看。’”
  2. ^ 《康熙起居注》二十五年丙寅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