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巴基斯坦参议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巴基斯坦参议院
Senate of Pakistan
ایوانِ بالا پاکستان
种类
种类
连任限制
6年
历史
成立1973年,​51年前​(1973
当前任期
2021年3月12日 (2021-03-12)
领导
主席
副主席
执政党领袖
Shahzad Waseem
PTI
自2020年6月4日
反对党领袖
结构
议员100
政党
选举
间接选举可转移单票制
上届选举
2018年3月3日英语Pakistani Senate election, 2018 (52席)
上届选举
2021年3月3日英语2021 Pakistani Senate election (48席)[1]
下届选举
2024年3月 (预计)
会议地点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议会大厦
网址
www.senate.gov.pk

巴基斯坦参议院艾文-巴力-巴基斯坦乌尔都语ایوانِ بالا پاکستان‎‎,字面意思是“巴基斯坦上议院”)是巴基斯坦国会的上议院,并同国民议会组成国会。

历史

[编辑]

1973年,巴基斯坦时任总统佐利菲卡尔·布托主持制定新宪法,新宪法规定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上院)组成。参议院组成和权力由《巴基斯坦宪法》第59条确定。[2]

1999 年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佩尔韦兹·穆沙拉夫发动政变上台,他停止宪法行使,暂停参议院、国家和省议会、参议院主席和副主席、国家和省议会议长、副议长职权。最高法院于2000 年 5 月 12 日的判决中认可了军事接管,给予军政府三年时间完成必要的宪法修正,然后将权力移交给民选政府。2001 年 6 月总统正式两院解散,直到2002年选举英语2002 Pakistani general election后恢复。[3]

权力

[编辑]

与国民议会共享的权力包括,与国民议会、四个省议会共同选举总统,在与国民议会的联席会议中弹劾、罢免总统。另外宪法修正案需要两院分别以2/3多数通过才能生效。国民议会通过的所有法案须经参议院也通过才能提请总统公布生效,但预算案不须参议院同意。两院之间出现分歧时,由两院各8名成员组成之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磋商。

巴基斯坦宪法规定,总理需从国民议会中选出。部长从国会成员中任命。但是,担任参议院成员的政府部长人数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所有政府部长人数的四分之一。

如果总统职位出现空缺,参议院主席将担任代理总统,直至总统职位通过补选填补。

议员

[编辑]

资格

[编辑]

巴基斯坦宪法第 62 条列出参议员的资格包括:

(1)巴基斯坦公民。

(2)年满30岁,并在当地选民名册中登记为选民

(3)品行端正,通常不被称为“违反伊斯兰禁令”的人。

(4)对伊斯兰教义和实践伊斯兰教规定的义务有足够的了解,并且无犯重大罪恶。

(5)睿智、正直、不放荡、诚实和友善,法庭没有相反的证明。

(6)巴基斯坦成立后,未曾破坏国家的完整,也不反对巴基斯坦的意识形态。

(3)、(4)两项不适用于非穆斯林,但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声誉。另外第63条详细说明了一些任期中取消资格的原因,其中包括精神不稳定、破产、刑事定罪、接受双重国籍或放弃巴基斯坦国籍等。[4]

组成

[编辑]

目前参议院现有100席议员,四个省中的每个省不分人口都有23名参议员,包括14名一般参议员、4名技术专家和乌理玛、4个妇女保障议席、1个非穆斯林保障议席,而伊斯兰堡首都地区则有4名参议员,包括2名一般参议员、1名技术专家和乌理玛、1个妇女保障议席。联邦直辖部落地区目前国民议会现有4席。[5]参议院秘书处位于议会大厦东翼;国民议会在同一大楼的西翼召开会议。

2018年,通过宪法第25项修正案之后,[6]2023年将取消联邦直辖部落区的8个席次,2021年参议院选举英语2021 Pakistani Senate election后减少4个席次,2024年参议院选举后再减少4个席次,将剩下96席议员。

参议院有几项未授予国民议会的专属权力,其中包括制定议会法案的权力,作为一项正在实施的法律。参议院的半数席位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每名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7]宪法不允许解散参议院。

选举

[编辑]

国民议会现有100席,议员任期6年,每3年改选一半的参议员,参议员可连选连任,由各省省议会议员按可转移单票制选出,参议院不得解散。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Pakistan, Election Commission of. Official Notification of 2021 Elections (PDF). 2021-03-10 [2021-03-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4). 
  2. ^ History of Senate. www.senate.gov.pk. [2017-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英语). 
  3. ^ National Assembly of Pakistan- PARLIAMENTARY HISTORY. na.gov.pk.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 (英语). 
  4. ^ The Constitution of Pakistan- Chapter 2: "Majlis-e-Shoora (Parliament)" of Part III: "The Federation of Pakistan". pakistani.org.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5) (英语). 
  5. ^ Senate of Pakistan- Composition / Structure. senate.gov.pk. [2022-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2) (英语). 
  6. ^ Wasim, Dawn com | Amir. National Assembly green-lights Fata-KP merger by passing 'historic' bill. DAWN.COM. 2018-05-24 [2022-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5) (英语). 
  7. ^ [Article 59(3)(a) in Chapter 2: The Parliament of Part III: The Federation of Pakistan in the Constitution of Pakistan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