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翔 (万历辛丑进士)
张凤翔(1577年6月24日—1657年),字稚羽、毓德[1],号元蓬,山东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县),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授直隶广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勋司主事,万历三十五年,任文选司主事[2]。万历四十年,升任验封司员外[2]、文选司郎中[3]。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3]。天启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4]。天启二年三月,任右佥都御史[5]、巡抚保定等地[5],此后叙平妖靖乱功,加升右副都御史[6]。天启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7],孙翕之荫锦衣卫百户,十一月刑部左侍郎乔允升升任尚书,张凤翔被命回部管事。丁忧归。天启五年正月起补原官,寻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寻为御史田景新、陈朝辅疏参为门户传头,东林帮手,被令冠带闲住并削荫子[8]。崇祯元年,起为吏部左侍郎[9],次年升工部尚书[10],时清军入关,京师戒严,以都城悬帘狭薄,崇祯帝大怒,二年十一月与兵部尚书王洽同被入狱,谪戍陕西。四年四月,上念旱,释前工部尚书张凤翔、左副都御史易应昌、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
明亡后归顺清朝,顺治三年,起用为户部右侍郎[11],请减山东加饷八十三万。顺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9],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请设三省总督,用张存仁平诸土寇。顺治八年,升任工部尚书[10],同年加太子太保[10]。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顺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十五年三月赐祭葬如例。
家族
[编辑]父张道情,字和夫,孝弟力田,好行其德,岁祲捐粟赈贷,立义塾,施棺构,闻义冢,凡力所任,无不周举。邻人受诬坐大辟,卖宅营救。道情初受其券,事解复还之,不责直。里有斗讼,片言立散,人呼为张父云云。以子凤翔封文林郎广平府推官,累赠资政大夫工部尚书。
弟张凤翼,字异羽,天启五年进士,官延绥巡抚。
孙张希之,字静者,荫生。曾孙张琰圭,字公琬,以曾祖凤翔荫官山西绛州知州,历官至兵部职方司郎中。曾孙张洗易,字六虚,壬子副榜贡生,以荫官广东乳源知县。
参考文献
[编辑]-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张凤翔 贯山东东昌府堂邑县民籍,县学附学生,治《春秋》,字毓德,行一,年二十五,六月初九日生。曾祖达,祖瑾,父道情 儒官,嫡母冯氏,继母吴氏,生母赵氏,具庆下,兄栋、材,弟凤翼,娶丘氏。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会试第七十名。
- ^ 2.0 2.1 神宗实录 ,491卷
- ^ 3.0 3.1 光宗实录 ,6卷
- ^ 熹宗实录 ,9卷
- ^ 5.0 5.1 熹宗实录 ,20卷
- ^ 熹宗实录 ,29卷
- ^ 熹宗实录 ,40卷
- ^ 熹宗实录 ,60卷
- ^ 9.0 9.1 崇祯长编 ,8卷
- ^ 10.0 10.1 10.2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8180号
- ^ 世祖章皇帝实录 ,26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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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洽 署 |
明朝工部尚书 1629年 |
继任: 南居益 |
前任: 谢启光 |
清朝工部尚书 1651年-1653年 |
继任: 刘昌 |